这个警察叔叔烫的他好疼!他又不敢说。
纪经年顺利得到投喂权,端着泡面蹲在于恒身前,用叉子挑起来一点,卷成适合于恒嘴巴大小的面团,吹凉了道,“来乖乖,张嘴。”
于恒张嘴吃了泡面,真的是饿极了,嚼都不嚼就要往下咽。
“慢慢嚼不急的,都是你的,要吃火腿肠吗?”纪经年插起来汤里的火腿肠柔声问他。
于恒一口咬住,小狼一样。纪经年不由得笑了,笑完心里全是苦涩。
一碗三块钱的泡面,一根不到一块钱的火腿肠,于恒吃的跟什么美味一样。
他小小的于恒到底是过的什么样的生活啊!
自已放学,自已过马路,自已一个人回家,家里可能还没有人,连口饱饭都不一定能吃上!
他捧在心尖尖上的宝贝,在最无忧无虑的年纪受的就是这些苦吗?
一想到这些纪经年觉得心痛的无法呼吸。
一碗泡面见底,于恒小手还把着面桶不肯撒手,要喝汤,纪经年眼疾手快端走了,于恒眼巴巴望着,“哎,哎宝贝这个太咸了。警察叔叔给点水!”
纪经年又给于恒喂了水。
警察以为吃饱喝足之后于恒能吐露点什么,结果他还是一言不发,挨着纪经年坐在椅子上,开始打瞌睡,可把几个警察愁坏了
纪经年则被瞌睡的幼体小于恒给萌坏了,于恒小脑袋一点一点的,后来干脆用小胖手撑着自已的脸蛋,但是胳膊又不够长,只能撅着撑在膝盖上,肉乎乎的小小的一团可爱死了!好想抱在怀里哄着搂着,亲几口!
一顿泡面吃下来,警察也觉得纪经年不像个拐卖。可能是真喜欢。这个小男孩。
半大孩子,言谈举止优雅知礼,穿着不俗。刚刚出示身份证发现他不是本地人,是b市人。出现这里肯定事出有因。
由于纪经年未成年,情况比较棘手,所以只好先等纪经年的家长来了再处理。
至于于恒,邻居奶奶不是于恒的直系亲属,警察叔叔自然也不能叫邻居奶奶就把于恒领走。
带着于恒回家敲了一通门,没人给开门。
邻居奶奶背着于恒和警察小声说明了一下情况,“孩子他父亲跑了,他妈就天天酗酒。孩子平时是姥爷在带的,这老头的父亲死了,他去奔丧。”
“唉,这小孩可怜,他那个妈也不管他,现在不知道在哪野呢!瞧瞧连饱饭都吃不上一顿。”邻居奶奶声音有些哽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