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身子一震,抬起头看了他一眼:「奴丈夫早已身故了。」
王小龙暗中吁一口气。
原来是寡妇,还好!
真要是赖上了自己,也不是不能接受,便当是多娶一名妾室吧!
反正蚤子多了不痒,多个女人也不怎么样了。
总不能让自己辛苦救回来的她又去寻死。
「可有儿女?」
「奴家有一子。」女人羞涩地回答。
已经有小孩了?
这倒有点麻烦了。
但古代女人夫死从子,她倒可能不至于赖上自己要改嫁了。
难怪方才给她上药时还泌出了奶水,看来女人仍是哺乳初生婴期,这儿子年幼,她也不会舍得丢下儿子寻死吧?
「当时事急从权,冒犯了姑娘,在下心中有愧。」王小龙:「对不起了。」
「恩公那里话?!若非恩公,奴早死无全尸了。」女人:「纵使不死,也会活得生不如死。」
女人可是有阅历的,眼光不浅,她身上被这些人疯狂鞭打的皮肉伤,在古代没有抗生素的年代,可是随时会因感染细菌致命的。
更别说就是她命大硬撑过去了,留下的恐怖鞭痕对一个爱美的女人也是终生的痛苦。
但眼前这个短发男子,却不知用了什么手法和灵药,竟然把自己身上全部伤口都治好了?!
她换穿衣服时可看了一遍,不但之前令她痛不欲生的血肉淋漓伤口全好了,而且自己平日极不满意的一些部位竟然恢复了少女时期的皮光肉滑,娇嫩无比……
但是也太羞耻了吧?这个男人岂非已经看遍摸遍了自己全身上下了?
天哪!奴家不活了,虽然奴是寡妇,但奴怎么去面对他……和他……那两位?还有自己的儿子?
这男人听说自己是寡妇时明显神情轻松,但知道自己有儿子时又有点失望无奈。
他这是看上了我了?
真羞人哪!
但是,为什么自己心如撞鹿。已经多少年没有这种感觉了?!
这男人也不年青了。看来总有三四十岁了吧?
但他那种对一切淡然漠视、睥睨天下的气概,奴家在两位王爷身上都没见过。
在他身边,奴家好安心好放松。是因为他只把我当一个普通女人,没有一般人那种面对自己时唯唯诺诺大气都万不敢喘的卑微姿态?
他要冒险救我,还出手杀了这么多人,是因为喜欢了我吗?
女人心头「怦然」心动,偷偷看向男人的眼眸不自觉媚得出水般眸光闪闪。
「奴还未请教恩公尊姓大名。」
「在下姓王名朴,现忝为大同总兵……」王小龙见女人神情惊愕,仿佛见鬼般吃惊无比,连忙解释说道:「不是以前那位已经因畏敌阵上逃走被处斩的王朴。只是同名同姓,又刚巧蒙圣上封为大同总兵而已。」
「啊?」女人连忙说道:「奴家平日足不出户,不知道竟有此事?王总兵万福了……」女人起身向眼前男人双手抱胸屈膝款款行礼。
知道王小龙是朝廷新封的大同总兵,一般民间女子可不敢托大,肯定要上前行礼的。虽不至于见官行跪拜礼,但若完全漠视,人家便知晓她身份不凡了。
不知为何,她很享受目前两人相处的关系,不愿意刺破这一层迷雾掩饰。
「姑娘妳伤势未愈,不必多礼了。」王小龙双手虚托,但也没有施展真气阻止她行礼。
自己费心思又杀人又虚耗真气救了她一命,受她一礼也不为过。
难道还真要人家以身相许。
观其见识言行,女人出身官宦之家是鉄定的了,不然一般民间女子见了大同总兵这种武官,岂有不畏惧如虎。
总兵在大明虽然是虚衔,但身为有职封地的大同总兵,怎么说也是一个有生杀大权的大官。在清代总兵可是正二品高官呢!
两人相敬如宾,关系也没有那么多隔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