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历三月的季节,内地早就风筝飞满了天。
姹紫嫣红已经闪亮登场!
但在雪藏高原这边,春天的步伐,却依旧被冷冽的寒风拒之门外。
一望无际的高原上,看不到任何的花儿。
不对。
有那么两朵白色的花儿,随着被寒风吹走的嘶哑声,在一米多高的地方,不住颤抖着绽放。
那是蚕宝宝般的脚趾——
很冷。
也很热。
就是在这种冷热交加的环境中,李无疆的意识逐渐模糊。
最后昏昏沉沉的睡了过去。
她以为,在她重生后,无论是哪方面都是人类的最巅峰。
早在骑士山庄时,姓李的某个男人走路时,都得需要她搀扶的。
可今晚——
当李无疆终于听到惊蛰的雷声,蛰伏在泥土中的虫儿那样,终于打着哈欠悄悄破土,睁开眼打量这个世界时,才发现天光早就大亮。
日上三竿。
李骁就坐在不远处的酒精炉前,嘴角叼着一颗烟,抬头望着西疆的方向。
白色的烟灰很长。
这证明他已经保持这个“不动如山”的坐姿,很长时间了。
他在想什么?
李无疆裹着厚厚的暖袍,钻出了帐篷。
李骁竟然没听到她弄出来的声音,依旧看着西疆的方向,微微眯着眼,眼神有些迷离。
李无疆趴在他背上,双手搂住了他的脖子,凑在他耳边,用依旧嘶哑的声音:“先生,不要再去想轮回门了,好不好?你这样子,我真会怕的。更是后悔,怎么蠢的被大神灯所利用。”
李骁笑了下,反手握住她的左足:“也不穿棉袜,不冷?”
“还行。”
李无疆顺势从他胳膊下,游鱼般钻过,横卧在了他怀里,仰面望着他的眸子,很亮。
“我只是在想,那个轮回门和我之间,究竟有什么关系。”
李骁俯视着怀里的女人,说:“不过,我是绝不会去那边的。”
李无疆松了口气。
李骁又说:“因为我隐隐察觉出,可能存在的轮回门,极有可能是我的命门。”
任何人,都有他的优缺点。
就拿李无疆来说吧,她此前的优点一大堆。
但双足一旦受伤,她就会变老变弱。
而李骁的优点,多的就更无法胜数,却也必须得有致命的缺陷。
如果他怎么做死,都死不了的话,那就是违背了自然规律。
“我的致命缺陷,或者说是命门。”
李骁再次看了眼西疆方向:“应该就是那边的轮回门。”
“我只要对那边感兴趣,就想找到它。”
“要想找到它,必须得需要一个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