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没有如果。
除了守着顾晴菲,他已别无选择。
直到后半夜,金付听见两声不愉的闷哼。
便连忙锁好手头的资料,站起来,走去地下室。
暗无天日的日子过多了,顾晴菲怕黑。
平时看不出来,心理脆弱的时候,格外明显。
金付为了照顾顾晴菲的情绪,开了灯。
顾晴菲刚睡醒,软软的靠在床头。
浑身布满斑驳的痕迹,腰疼的厉害。
及腰的长发披在肩头,被昏黄的灯光一照,竟然多了几分柔和之感。
顾晴菲敛去了平时的锋芒,狭长的凤眸眯起,正懵懂的看着自己手上的链子,以及青青紫紫的痕迹。
咚咚咚。
金付轻敲了几下房门,见顾晴菲抬眼看过来,才问:“饿了吧?想吃点什么?”
顾晴菲摇摇头:“不饿。”
他说的是真话。
他这一辈子,不止在囚笼里杀过丧尸。
十年前,末世来临的时候,他厮杀的地点就从囚笼换成了基地外的丧尸城。
几天几夜不吃饭是常事,顾晴菲不饿。
比起饿,他更好奇自己身上为什么会有这么多印记。
顾晴菲染指过很多人,地下室的那些标本,基本上每一个都碰过。
他喜欢白发美人,原因是觉得他们干净,自己脏。
妄想通过玷污那些美人,“洗白”洗白。
但他从来都只是机械的重复那动作。
根本没亲过他们,也没在他们身上留下过印子。
因为他觉得无趣。
但金付却在他身上……
顾晴菲不理解,等金付走到自己身边时,才张口问:“为什么要留这些印记?”
金付觉得好玩:“做这事儿不都要留下点痕迹吗?你不知道?”
顾晴菲摇摇头,第一次说真话:“这是我第一次被人……,所以,不大知道……嗯……”
正说着,金付就咬上了他的锁骨,留下了一个小草莓。
说:“现在知道了,和喜欢的人做喜欢的事,就是这个道理。”
顾晴菲觉得好笑:“金付,我早就不干净了,你不是有洁癖吗?现在说喜欢我,不觉得可笑吗?拿我撒气还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