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长桌上一个满面虬髯的大汉正在说砂之城城门开启的事,他的嗓门天生就大,几杯酒下肚说得愈发起劲,在座有人从未听说什么砂之城,因而好奇不已,更是听得仔细,就听那大汉说着:“砂之城的少主据说走失了二十多年,边城这条商道人来人往,是以他们每次会在午时开启城门,并派人前来寻找少主,只不过那么多年过去了,那个少主仍是不见踪影。”
“那个少主为什么会走失?”有人不禁要问。
“因为少主根本不是在砂之城出生的,他的母亲本来也不是砂之城的人,老城主在还不是城主的时候,离开砂之城去了江南,认识了少主的母亲,也就是现在的城主夫人。”大汉回答。
“原来如此,所以现在的城主夫人是被后来迎进城的?”
“不错,而少主就是在进城的路上走失的。”
“这么说来,当初他岂不是还小?”
“何止还小,正是嗷嗷待哺,还在襁褓里就被人抢走了。”
“被人抢走了?难道是砂之城的仇家?”
“这就没有人知道了。”大汉摇摇头,叹了一口气道:“其实就算找回来了又有什么用呢,想来这少主是被他人养大的,若真的被找了回来,说不定也是贪图砂之城的财宝罢了。”
“咦,这砂之城真的很有钱吗?”
“何止有钱,简直是富可敌国!”
“这话也说得忒大了吧!难道你入过城?”围坐在大汉身边的人越来越多,听他这么说,不少人嗤之以鼻地道。
“用不着入城,午时城门开启便有金芒乍现,除此之外,自城中出来的马匹和马上的人随便哪一个只要见到就能明白,一身绫罗绸缎不说,从面具到配饰不是金就是银,连马鞍上都缝着金鳞片,你们说说,这不是富可敌国是什么?”大汉反问道。
众人听得不由咋舌,就听大汉又道:“还有一个传说,就是当年把城主夫人迎回去的时候,金丝地毯一路铺到了这座客栈,不信你问问老板。”他说着扭过头左右瞅了瞅,但没见到老板只能作罢,然后道:“下次你们看到老板自己问,我可不说谎。”
“如果这是真的,会不会有很多人冒充少主啊?”这是谁都能想到的情形,若是当了砂之城的少主,岂不是平白得了一城的财宝?
“哪有那么好冒充的!你说说看,要是你你打算怎么冒充?”大汉不禁问那提出“冒充”的年轻人道。
年轻人挠挠头,想了想说:“倒也是,可是如果这么说来,就算是真的少主,也未必会被砂之城承认吧?”
“虽是有这样的可能,但当时的襁褓若还在,又或者有什么我们所不知道的信物佩戴在身上,不就能证明他是真的少主了嘛!”
“谁知道襁褓和信物有没有被人所夺呢?”年轻人不置可否地道。
“这……”大汉一时无言以对,想了想这倒也的确有可能。
“俗话说得好,‘树大招风,财大有险’,这少主估计还没当成,就被人抢东抢西的,能不能活到今天都不知道,说不定早就死了。”忽地,人群中又冒出一个声音,那个声音听来略显清脆,声音的主人混在人群当中,半张脸被前面的人挡着,只露出另外半张脸,可一眼看去就能见到他黑溜溜的大眼睛和小巧的鼻尖,还有半张好看的嘴唇,谁料当被挡住的那半张脸露出来的时候,冷不丁吓了众人一跳,只因那上面竟然有一个横跨半张脸的刀疤,那刀疤从额头一直拉到下巴,令人不自觉替这人感到惋惜,那完好的半张脸原本生得伶俐动人,想来是个招人喜欢的少年人,可这一刀却硬生生将他好看的脸毁了一大半,也不知道是谁干的,又或是这少年人招惹了哪个了不得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