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因为曲临渊比司矜高上四五厘米,所以,衬衫终究是有些大了。
穿上之后,更像是男友衬衫。
嗯,更诱人了。
就好像,他拿了个笼子把矜矜装起来一样,太想犯罪了。
盯着司矜系衬衫的动作,曲临渊鬼使神差的走上前,握住了司矜的手。
阻止他继续系衬衫。
而后,微一偏头,轻咬上了他漂亮的锁骨。
昨天就想留个印子的。
但是……不太敢。
今天胆子大了一些,所以,要赶紧把主编打上他的印记。
这样,就不会被别人拐跑了。
司矜被他抵到了书架上,也不恼,而是仰着头,任由他深深浅浅的吻着。
笑骂:“我的大神作者,你属狗的吗?还要标记领地?”
曲临渊不说话,只想专心致志的吻人。
但好巧不巧的,司矜的手机响了起来。
曲临渊被打扰了,整个人一僵,立刻停下了动作。
抬眸,眼底存着点泪花。
像是受了什么委屈,想让司矜替他出头。
司矜看出了他的意图,挂断电话。
闭眼靠在书架上,微微仰头。
锁骨和喉结因着这个动作,更加明显撩人,浑身透着一股子慵懒。
像是高傲的国王,带着几分宠溺,轻声下命令。
“你继续。”
金牌主编每天都在卖腰催稿11
声音微哑,透着几分漫不经心。
简直……撩!翻!了!
曲临渊的喉结忍不住动了动,再次吻了上去。
又是良久,久到司矜的锁骨上都出现了牙印儿,曲临渊才松开人,大着胆子,将司矜抱在怀里,慢慢平复着呼吸。
三秒后,毫无征兆的开口:“喜欢。”
这句话没有断,说出来,仿佛就多了一种神圣的责任感。
要一辈子对他好,要好好保护他,照顾他,爱他。
司矜任他抱着:“喜欢什么?”
“喜欢你。”曲临渊努力不让自己表白的话断掉:“喜欢,矜矜。”
说出来了!
句子没有断,太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