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幺大着胆子探出头,远远看了眼那衣衫被撕烂的少年,大眼睛里生出几分不忍:【大人,您怎么……见死不救啊?】
司矜:因为他叫……戚,茗,仁。
【哦。】听到这个名字,小幺立刻了然的点了点头:【那这个……不救就不救吧。】
毕竟原剧情里,原主就是被戚茗仁害死的。
现实世界里,戚茗仁是原主的男朋友,虽然只是个会所陪酒的,但原主却因为他秀气的外表,乖巧的性格,深深爱上了他。
甚至为了他的一句玩笑话,倾家荡产的帮他还了所有赌债,让他别再去会所工作。
起初,他也是答应原主的,但好景只维持了半天。
戚茗仁看不上原主,利用原主还完债之后,就又去酒吧找别的有钱人睡觉。
被原主发现后,不但不心虚,反而嘲讽原主没钱,配不上他,主动提了分手。
原主也因此越发自卑,甚至连工作都丢了。
两天前,他作为唐市2号代表,和原主一起被吸入了规则世界,原剧情里,原主出手相救,并且一直保护他。
但戚茗仁却为了活命,和“它”偷偷做了交易,害的原主变成了一只兔子,永远留在了动物园。
自己则顺利逃出动物园,抽取到了重回现实世界的奖励,继续过原来浪荡陪酒的日子。
想到这里,小幺抬起爪子撑住头,默默叹了口气:【所以这一切都是……活该啊!】
对。司矜道:见死不救,有利于从根源上解决问题。
他缓步走着,本来没把这小插曲当回事儿,但很快,身后又传来了一道壮汉威胁的声音。
“小子,站住,我们让你走了吗?”
规则怪谈:不断作死后我成了大佬11
司矜转过头,笑容依旧很和煦。
一身保安服,硬是被他穿出了燕尾服的感觉,绅士优雅:“请问,还有什么事吗?”
“电棍留下。”为首的大汉开口,眼睛直勾勾的盯着他手里的武器,语气轻佻又傲慢:“你不是哥哥的菜,但从路过这里,总得留下点买路财。”
原主182,任谁都不会往“受”的那方面想,所以,大汉们对司矜没有兴趣。
不过,电棍也算是个防身的利器,关键时候可以保命,他们不想放过。
而且,这小子长的瘦,看上去斯斯文文的,也没什么力气,刚才连救人都不敢,给个电棍,还不是小意思?
果然,司矜乖乖抬手,依然温温柔柔的问:“你们,是要这个吗?”
“哈哈哈哈对!”一个大汉快速跑下去,伸手想把电棍夺过来。
但,爪子刚抬起来,就被司矜一棍子甩在头顶。
砰——
直挺挺的落在地上,鲜血迤逦铺开,整个人一动不动。
隔的远了,甚至都不知道,他还会不会喘气。
其余两个大汉慌了,松开控制着戚茗仁的手,直接冲下去想帮忙。
那刺着青龙刺青的,更是拿起了腰间的水果刀,对着司矜的脖颈直扎而去。
于是……
十秒钟后,三个人排成排,齐齐倒在了地上。
司矜捂了下鼻子,懒得嗅这恶心的血腥味,只转头,瞥了一眼戚茗仁。
微笑,淡淡启唇:“这几个人自己找死,算你好运,自生自灭吧。”
说罢,便收回电棍,继续自顾自的往回走。
高端的钓系美人,不止会钓阿渊,还得会钓渣子。
原剧情里,戚茗仁让原主变成了兔子。
那这次,司矜就要让戚茗仁把这些痛苦和无助,原封不动的偿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