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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7章(第1页)

电话里简凡的声音很清楚,有几分磁性,且带着几分稚嫩之气,那种未经世事的稚嫩之气,仿佛在刻意的拉开了彼此间的距离,曾楠暗示了几句要表示谢意,这人不知道装傻还是真傻,百般推脱。直气得曾楠挂了电话,悻悻地骂了句什么。这个有点不识抬举、不识时务、不知好歹也不识美女的简凡,让曾楠没来由的一阵生气,忿忿之余在屋子里踱来踱去,心烦意乱地想再喝两杯,却是烦燥地把杯瓶直扔进了垃圾桶。越想越有点郁闷,无聊之下,一把拉开了薄薄的窗帘,打开了窗,透进了的冷风吹拂着新鲜的空气,让酒意盎然的头顿时清醒了几分,此时,极目远眺之处,没有星星的夜空只余一份黑暗的深遂,星星点点的地方只是万家灯火的余辉,这个时候,不知道有多少俩口之家、仨口之家包围着浓浓的温情蜜意,在享受天伦之乐。抱着肩膀,曾楠只觉得浓浓的寒意袭来,寒冷之后,是比雨夜还要湿重的孤独……◇◇◇◇放下电话的简凡已经躺在的被窝里,刚刚给家里打了电话就接到了曾楠的电话,顺手接起来推辞了一番。没有什么心情去接受什么人的谢意,爸妈还是老样子,问问工作、问问生活、再问问什么时候回家,其实在言语里,想让你回家,却是故意在说着家里一切都好,别想家。怎么能不想呢?小时候伏在父亲的肩膀上,能闻到一种淡淡的炊烟味道,那是杨木、杂木、松柏木烧后的特有清香。而老妈,不管那一件老气的衣服,只要穿在身上,都能拍下一层粉笔灰来。小时候觉得好玩,而长大了,确觉得有点心痛,在炊烟灰和粉笔灰中操劳了一辈子的老爸、老妈,真的越来越老了。而自己,却依然是爸妈眼里一个孩子。无聊地看着手机准备关机的时候,手机屏幕上的待机画面又将思绪勾向了一旁,那个画面,是上周和蒋迪佳在公园照的,画面上的蒋姐正倚着一株乔木,身后是绿意盎然的西郊湖面,而她,是比身后湖面还让的心情波漾的笑靥。媳妇!?……简凡心里突然泛起这么个词,一个平常无比,却让此时感觉特别怪的词。如果领上这么个媳妇回家,会不会让爸妈高兴呢?会不会像爸妈带着自己回老家见到爷爷奶奶叔叔婶婶那一大家那样高兴呢?一定会的,肯定会的,其实无所谓谁,只要是媳妇,只要是自己领回去的,不管是爸妈还是爷爷奶奶,一定会笑得合不拢嘴……可是……简凡叹了口气,悻悻的关了机。这个想法明显过于太幻想主义了,亲亲抱抱搂搂甚至包括上床都不一定是什么难事,但真真到了婚嫁那一步就难了,一个婚姻不是俩个人的事,是俩个人家里所有人的事,活在父母眼里、活在亲戚朋友眼里、活在你身边和社会上所有人的眼里,甚至于一举一动,都会不由自主的受到周围的影响和支配。想到了媳妇,想到了家,简凡心里胡思乱想着,想起了刘香莼,玲珑有致,小鸟依人,什么时候都透着一股灵气,在她面前,简凡总觉得自己很傻,总是言听计从;想起了蒋姐,高雅贵气,清丽迷人,在她面前,简凡总觉得有点自惭形秽;还有谁?对,杨红杏,一身警装飒爽中带着抚媚,知道了她的家世,总是让简凡敬而远之;还有谁?对,刚刚打电话的曾楠,什么时候都是一双勾魂摄魄的眼神,那种媚惑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这,就让简凡有点避而远之了。认识很多女人,每一位都有她的动人之处,就像老三这个黄虫说的,日一时好找、守一世的难求。真正属于我的那一位是谁?又在哪里呢?是不是我从来都不是为自己活着?我是不是都不知道该怎么样活着?简凡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从头想起,二十年历历在目,自己像一个提线木偶一般,线,有时候牵在父母手里;有时候牵在女人手里;有时候拴在房子和收入上;有时候连提线的人也找不着是谁。可又能如何呢?谁又能挣得断这千丝万缕的牵挂而独处呢?生活,没有答案,只有疑问。翻来覆去了良久,想不出一个让自己信服的答案,邻床上的费胖子鼾声噜噜,睡着正香,偶而一脚,蹬下了被子,露着凸出一大块的浑圆肚子,简凡蹑手蹑脚地起床来,捡着被子轻轻给费仕青盖上,费仕青根本不觉,呼噜着翻了个身,又继续睡了。生活,或许只有像他这样才会幸福,不过这种幸福是自己享受不了的。也许,我真该为自己活着而不必顾及什么了,简凡想着,掖好了被子,努力不再去想这些烦人的事,慢慢地进入了梦乡……孤枪雨夜响砰……砰……砰……声如爆豆的枪声回荡在孤零零、冷清清的地下射击场,瓢泼的大雨天,天色近晚,只剩下了一个孤寂的人,单枪孤人,在移动靶厅,重复着不知道已经重复了多少天,多少发的射击。天生的双眼缺陷几乎是无法更改的,就像性格里懦弱的因子一样,一直藏在你身体里、血液里某一个部位,总是在关键的时候拖着你的后腿让你无法前行。而枪,能给人力量,从冰冷的金属质感中,从猝发而至的后座力中、从眼可见到的穿透力中,简凡隐隐地感觉到了一种快意、一种渲泻随着子弹的轨迹释放出来。不管是正义的还是邪恶的,不管是勇敢的还是懦弱的,枪在手,会让男人胆气更生。不知不觉中,已经打坏了两支老五四式手枪,这种在军警两界广为人知的传统名枪,虽然没有六.四的小巧、没有七七那种简便,但胜在稳定,胜在它的威力。或许就像队长所说,这是男人的玩具,只有够强够悍的男人才驾驽得了这种暴烈的玩具。只用一种枪、只有一个人,简凡喜欢上了枪,就像喜欢菜刀一样喜欢这种老式、传统,已经濒临淘汰的枪。这里成了自己最惬意的空间,可以自由地发挥、自由地想像、自由地施展,或许从心底里,简凡一直想成为像队长那样,顶天立地的男人;或许像李威那样,警界和商界的传奇男人;或许即便是像蒋九鼎也有过人这处,虽无大权在握,却有财富累家。费仕青走了,吃了三天、玩了三天,潇洒地走了。从费胖子身上,能清晰地看到自己,以前就是和他差不多一个样子。而现在却对这种生活有了点厌倦,或者,即便是想再继续这种生活,也不会再有什么机会。男人,活着应该有点担当了,没有什么可以依靠的话,还有自己可以依靠,可以相信。什么事都不难,就像这次得到房子一样,我能搏到更多。简凡第二次站到那所房子里的时候,突然觉得自己很行,自己并不是那么一无是处,自己或许需要更多的东西来充实枯燥乏味的生活。砰…砰…砰…枪声接连击中了移动的靶身,几乎不用再看,简凡都确定正中靶心。就像在最得意的时候刀身掠过肉层,整整齐齐,长短相一,毫无二致。只不过,只有在得意的时候才做得出好菜美汤,而现在却是在失意的时候,打出了很舒爽的几枪。陈十环师傅曾经说过,狙击步打到了极致可以用第六感感觉到子弹击中目标的那一刹那。简凡一直以为这是胡扯,不过今天隐隐地感觉到那种枪与心、枪与人合一的感觉。就像队长曾经说的,靶不在眼中,而在心中。或许,不管是快枪和神枪,它最终的都是归于一个目标,靶,永远在心里。而现在,简凡有了这种充盈的感觉。怎么会这样?稍稍停顿了一下,一个飞快地转身,一个飞快的腋下出枪,这一枪随着心里的波动稍稍偏移,几乎也接近了靶心。又是一个换手,出枪,自上而下的靶,简凡几乎觉得自己感觉到了子弹的轨迹像一条刁钻的小蛇,直插入靶心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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