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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第1页)

朱安世很恼火,他本想把卫风的荷包砸到卫风脸上去,可是一想自己确实缺钱花,这么做对自己一点好处也没有。他难堪的打开了荷包,里面是一把零散的五铢钱,还有一块完整的麟趾金。一块麟趾金重一斤,按当下的市值来算将近一万枚五铢钱,也算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卫风出手也够大方的。朱安世皱了皱眉头,他要办的事太大了,这些钱虽然不少,可是还不够用。卫风犹豫了一下,卫家现在不比以前,一万钱也不是小数目,他这些钱可是他全部的零花钱,这块麟趾金还是跟老娘求了半天才拿到的,没想到朱安世的胃口还真不小,居然还嫌不够,可是他也没有了,要是回到再拿,恐惧老娘长公主又要问东问西,更是麻烦。他想了想,对媚姬低语了几句。媚姬会意,起身去找休莫霸。休莫霸一听卫风拿钱给朱安世,以为是拿钱买平安,提了半天的心立刻放下了――只要钱能摆平,那都是好事――连忙拿着十万钱交给媚姬。朱安世收下了钱,又休息了好一阵,等双臂恢复了点知觉之后,这才将沉甸甸的一大包钱挂在腰上,勉强冲着卫风拱了拱手:“卫公子,今日别过,这些钱我会还给你,这顿打,我也一定如数奉还。”“那就说定了。”卫风起身回礼,又加了一句:“你可一定要来,象你这么经打的对手,可不容易找。”朱安世胸口一闷,差点再吐一口血,他瞪了卫风一眼,恶狠狠的咬着牙,转身就走。休莫霸看着朱安世踉踉跄跄的出了门,这才长长的出了一口气,他想了想,又从柜台里拿出一包钱,亲自捧着来到卫风的雅间前,正听到媚姬清甜的声音问道:“公子,什么叫‘义字当先,为国为民’啊?”“我说了吗?”卫风莫名其妙的问道:“什么时候?”“刚刚。”媚姬和李维同时叫了起来。“是吗?”卫风见他们很郑重的样子,他拍了拍脑袋,想了一会儿说:“我从书上看来的。”接着又有些紧张的看了一眼媚姬,转过头对李维说道:“我没说什么别的吧?”李维明白卫风的心思,连忙肯定的说:“没有。”卫风长出一口气,拍着胸口说道:“那我就放心了。”媚姬恼怒的瞪了一眼李维,红着眼睛起身就走,迎面和刚进门的休莫霸撞在一起,“嘭”的一声弹了回来。休莫霸手中的钱撒了一地,其中一块金子骨辘辘滚到了卫风面前,打了个转停了下来,闪闪发光。正文公孙三娘今天运气不错,居然能找个地方偷空上个网,赶紧更一章。――――――――――――――卫风白喝了一顿酒,顺带吃了一顿西域豆腐,揍了一个京师大侠,然后揣着升值一倍的荷包,哼着小曲出了西域酒坊,李维挎了一手的东西,捧着受伤的手腕子,却乐得眉开眼笑,因为休莫霸掌柜的也送了他一点小钱,够他去买点东西去勾搭府里的侍女、丫头。“公子,我们去粉市吧。”李维颠着小步,讨好的说道:“你不是说要替老夫人买点上好的胭脂的吗?”“你这样还能拿东西吗?”卫风回过头来,看着李维笑了笑。李维的右手腕受了伤,休莫霸送的瓜片酒和果子全挎在左臂上,摇摇晃晃的也够累了。李维苦笑了一声,随即又得意的说道:“没事,再多点我都吃得消。”卫风从他手上拿过那只装了五斤酒的酒坛,轻松得象是拿得一只果子,他看着李维摇了摇头:“你又受伤了,明天出来得把田默带着了,要不然我还得侍候你。”他拿走了最重的酒坛,李维顿时如释重负,咧着嘴直乐:“那个闷子出来也没用,他除了替公子整理整理笔墨,代做一点功课之外,也干不了什么活。”田默是卫风的书僮,性格有些内向,不怎么喜欢说话,只喜欢看书,卫风的书房里书很多,他看得倒比卫风还多,特别是卫风不喜欢看的儒家经典,他看得津津有味,所以卫风有些不愿做的功课就由他代劳了。他居然给自己取了一个字,叫无言,李维总是拿这件事笑话他,一个书僮,起什么字啊,以为读了两天书就成才子了?卫风虽然不象李维那样看不惯田默,倒也没有太反感,在他看来,自己的老爹卫青还是个骑奴呢,不是照样有字,后来还成了大将军?英雄不怕出身低,只要自己有本事,将来总有出头人地的时候。田默虽然好读书,却不是个书呆子,他的身手还是不错的,只是不象自己和李维这样好生事罢了。将来有机会,还是让他出去做个小吏,不能耽误了他的前途。现在陛下舅舅喜欢儒生,读儒家经典的人机会更多,说不定田默将来能混个一官半职的。主仆两人说笑着,晃晃悠悠的去了粉市。粉市就在酒市南面,说是粉市,其实卖的东西不仅仅是脂粉,与女人有关的一切东西,这里都有卖的,当然这里的女人也特别多。大汉朝的风气很开放,女人出门很正常,粉市更是女人最多的地方,所以这里也是李维这样的登徒子最喜欢去的地方。远远的,一闻到那里的脂粉香,李维就兴奋起来,几乎忘了受伤颇重的手腕。象头发情的雄鹿似的,在女人堆里钻来钻去,惹得骂声一片,他却自得其乐,不时的抽着鼻子,分别着各种脂粉香。卫风打架不怕,揩油吃豆腐也是常事,但象这样在光天化日之下钻在女人堆里的事,却有种本能的拒绝,他看着李维的兴奋样,脸红得象块布,浑似耍流氓被女人骂的是他自己。他下意识的和李维分开了一段距离,生怕别人认出来他们是一起的。“公子快点,前面就到谢馥春了。”李维一点没有自觉性,扯着嗓子大喊大叫,引得旁边的男人女人纷纷侧目,对这位一点素质也没有的家伙表示鄙视。谢馥春是长安粉市最有名的胭脂店,他们家卖的货都是上等货,胭脂的颜色最纯正,而且不易脱色,香味淡而不烈,深受长安城的贵妇人喜爱。不过他们家最有名的不是胭脂,而是粉。他们家的粉状如鸭蛋,粉质也象煮熟的蛋白一样细腻,里面不知道加了什么东西,敷在脸上有种柔和的光泽,不象其他的粉那样呆涩。当然了,这种粉也相当贵,一金一饼,而且每日仅供二三十枚,是种供不应求的好东西。然而人的心理就是这样,越是得不到的东西越是值钱,越是受人追捧,所以谢馥春顺理成章的成了贵妇人最多的地方,当然了,登徒子也就多了。卫风到谢馥春门口的时候,他迟疑了一下,谢家胭脂店里全是人,而且大部分是女人,年轻的,年老的,漂亮的,难看的,全有。要想在里面站住脚,就得和那些女人挤在一起,这对卫风来说,实在不是个容易做到的。假如旁边是个年轻的美女也就罢了,万一是又老又丑的怎么办?象自己这么玉树临风、帅气十足的公子哥岂不是要被人倒沾了便宜?卫风还在犹豫,李维却象只兔子一样窜了进去,手里拎着果子包,故意往人多的地方挤去,里面莺声燕语之中,立刻响起了一阵惊叫声,随即是一片鄙夷的斥责声。丢人啊,要是带田默出来绝对不会出现这样的事,卫风惭愧得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不过,地缝是不常见的,所以他只能找了个墙角,窝了起来,等李维买完了粉出来。李维在女人堆里闻香正开心,轻易哪舍得出来。卫风百无聊赖的用脚尖踢着地上的石子玩,又捡起一个石子,在地上画些自己都看不懂的图案,消磨时光。等了半天李维也没出来,他有些急了,站起身来探头向里面看去。里面人头攒动,只能隐约看到李维被人包围在那里,乱糟糟的,好象跟人吵了起来。卫风一惊,连忙起身要去看看出了什么事,这个家伙不会是沾了哪个不能惹的女人便宜,被人家抓了现行吧?这家店出入的大户人家多了去了,随便出来一个都有可能是两千石的官儿,卫家现在不比以前,真要惹了事,他也罩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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