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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第1页)

你明知道我爱你,还说如果我有爱的人了,林逸闻,我从来没觉得你会说这么幼稚的话。

我老了。

你没有!

我真的老了,小维,很多事情我都力不从心了。你看尉迟,他觉得我这么爱着他是一种负担,但是过去那么多年他都在享受我的爱,现在他觉得欠了我,于是不能安心的享受我的爱了,我却要做出一副没看出来的样子,任他一个人在那里难受。我没办法安慰他了,做不到了,但是我觉得自己还是爱他的。比不从前少。

你从认识我到现在,都在不停的跟我说你和张尉迟的事。我求你,不要说了。

小维,你也该离开我了。

为什么?

我们没有结果的。

这一次我没有执着,我听了他话,我说你给我一百万,我离开这里。他同意了,很快就给我准备了钱,我半年之后毕业,这几个月一直在外面乱闯,也没有回本城,直到最后毕业那天,同学们一起出去吃吃喝喝,我才想起林逸闻来,于是发了短信给他,说,其实我也能忘记你。

短信石沉大海,他不能爱我就是这样。

可是我还是那么的爱他,没有目的的没有结果的无法收回的爱,即使我能强迫自己忙起来不去想他,但是真正触碰回忆时候,就会疼得像被人活刮。

他爱张尉迟,也是这样的吗?

我离开得很快,那些哥们儿朋友都不知道我为什么像是逃一样的离开,他们以为我有好的去处,我只能换了手机号码,免得应付那么多的询问。毕竟我不是真空的活在这个世界上,就像林逸闻,他再爱张尉迟也不能抛弃生活抛弃全世界。

我认识他5年,一点也不后悔。

我把我的青春和爱情都给了他。

最终我去了北京,越大的城市越容易隐藏自己的秘密,只有小地方才会任何事都不是秘密,大家一起嘲笑和羡慕,但是北京这种地方是出了名的冷淡,太容易一个人寂寞了。

在北京我找工作并不容易,但是我觉得自己不是个适合创业的人,我既没有魄力也没有人脉,我卖掉了所有林逸闻给我的东西,带了三百万到北京,但是在这个城市里三百万算什么呢?什么都不算。我有这个钱无非可以做个小买卖,但是那也只是糊口而已。最终我在一个楼盘找到工作,售楼。接待客人的工作并不好做,很多人都是暴发户或者外地人,甚至不会说普通话,跟我一起工作的姑娘都挺漂亮的,只可惜我没办法对她们感兴趣罢了。一开始一个月才两千多块,基本不够我生活的,这些年被林逸闻养刁了,很多东西吃不下去很多衣服穿不上身,于是花销比想象中的还要大。

但是我也没有急着换工作,这样挺好的。

小半年之后我就升职了,一个月能挣七千多,比很多研究生挣得还多。也马马虎虎能自己管饱自己。

来北京三年之后,我才感觉到自己不再年轻,辞掉了无数个房地产公司的职位,我已经可以做到大区经理的位置,年薪二三十万。但是我没办法满足自己,我变得异常的奢侈,吃喝玩乐,找了很多伴儿,但是没有一个进到我心里去了。

我还是深爱着林逸闻。总在深夜想起他的体温。

北京的同志圈儿大得离谱,我总能认识新人,总能开始新的恋情。后来渐渐的小孩子都不找我玩了,因为我名声不好,出手不够大方,人虽然好看但是没有真心,即使是喜欢男人,大多数同类还是心怀爱情,对那种奢侈的东西抱有幻想,所以我只适合那些年纪大的,没有心思谈情说爱的情人。当然我也喜欢他们,会让我偶尔在酒醉之后当作是林逸闻。

在我25岁的夏天,我认识了李济鸣。他是个高大的男人,非常像是混血儿,鼻梁直挺,充满诱惑的魅力。我一看他就知道是个很会玩弄感情的家伙,他的眼神里总透着慵懒和不屑。我知道他不屑的是那些投入爱情幻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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