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媳妇,跟我去一趟翼州府。”熊起一大早起来就把自家媳妇给拉起来,然后让她跟着自己一起出门。
“严州府?是哪儿?”夏叶好奇的问道。别说她不知道严州府是哪儿,就连青云镇所属哪个州府她都不知道,熊起也从来都没有跟她说过。
“严州府就是咱们青云镇的州府,咱们这次去州府是要去解决店铺的问题的,我名下有几个铺子是在严州府那边的。”熊起道。
“你名下的铺子在州府?”
“当初要买铺子的时候,想着毕竟严州府是家乡的州府,如果有一天我卸甲归田的话,就近方便管理。”
“哦。”夏叶想了想觉得好像是这么个道理,也就不纠缠这个问题了,收拾包袱跟着熊起出门了。
当然出门后熊起还跟熊翠兰打过招呼说,说自己要带着媳妇去解决店铺的问题,让他们继续做东西,等他们回来之后就可以全力制作,然后拿出去卖了。熊翠兰对侄子要出门没有什么说的,熊起是她侄子又不是她儿子,她当然不可能管那么宽,所以点点头应下了熊起说的继续做东西事了。
交代了家里的家禽啊什么的让熊翠兰帮忙喂喂,夏叶就跟着熊起走了,坐上夏平川的驴车向着青云镇去。
夏平川一路上跟熊起夫妇探讨了这个销售的方案,又按照夏叶说的装修店铺的事情,仔仔细细的跟夏叶探讨这个装修店铺应该怎么装修。
夏叶提起了他这个杂货铺的店铺,装修的话就弄成跟21世纪的超市差不多的货架,把货物给摆上去,这样就方便顾客了选择购买了。当然,以后那些清洁用品也会摆上去的。
一路上熊起对此倒是不知道多少,夏叶知道的也不多,生意经什么的相信夏平川比他们夫妻俩更加的娴熟,所以他们就不插手销售的其它问题了。
到了青云镇以后,熊起带着夏叶去云丰楼那边取了他一年前就寄养在云丰楼的一匹黑色骏马。
夏叶对马的研究不多,但是熊起的这匹黑马简直漂亮得不像话,肌肉线条也非常的漂亮,也高高壮壮的,要不然也驼不起熊起这么大块头了。
那匹马看到熊起的时候非常的高兴,兴致高昂的对着熊起咴咴地叫了起来,一看就是看到久违的主人高兴的。
夏叶很是好奇这匹马怎么跟熊起的关系那么好,这个时候的她还不知道这匹马原本就是熊起的,她还以为这匹马是熊起打算跟常掌柜借的。
熊起见夏叶这么好奇的样子,也就夏叶说起了这匹黑色的骏马是他五年前从草原上收服的一匹野马。之前熊起原本就有一匹棕红色的骏马当坐骑的,可惜六年多以前那匹骏马战死沙场了,半年后的熊起才收服了现在这匹叫做追云的骏马当坐骑的。
追云是熊起六年前收服的骏马,跟着熊起之后一人一马愣是并肩作战了五年,到了熊起因为受伤而“卸甲归田”之后才跟着熊起回来的。回家乡之后熊起因为要装穷,所以就把这匹价值千金的黑色骏马给寄养在云丰楼,让席之墨帮忙养着。
现在熊起已经打算崛起了,打算给自家媳妇打造一个美满的生活,他当然就不会再继续藏着掖着了,就带着夏叶过来把追云给带走了。而且他们要去州府也不可能租车去的吧?租车还那么浪费钱,还慢。所以熊起觉得自己起码带着自家媳妇的话,应该可以很快就到州府了。
看见这匹高大的黑色骏马之后,夏叶就表示跃跃欲试,在知道这匹马是熊起自己的之后,就更加的兴致勃勃了,就等着熊起说要出发了。
熊起跟常掌柜道了谢,多谢他这一年多以来对追云的照顾。常掌柜不在意的推辞,毕竟他也是因为熊起跟席之墨是旧识所以才会对熊起这么照顾的,顺便照顾他的马。
告别了常掌柜,熊起牵着追云离开了云丰楼,然后扶着夏叶让她坐上马背上。夏叶前世是个宅女,虽然说受过高等教育而且家世也不错,但是很可惜她从来都没有学过骑马骑在马背上的夏叶兴致勃勃的,因为在镇上的街市之中,作为遵纪守法的好军人,熊起是绝对不会再闹市纵马的。所以,熊起就牵着追云走着,让夏叶坐在马背上。
其实追云这么个野马的性子,即使是被熊起收服了,它也还是很高傲的性子,不是谁都可以骑的。可惜有熊起在旁边镇着,又跟它“沟通”过夏叶的身份,追云也不会真的的把夏叶给摔下来。更何况,夏叶是熊起的妻子,跟熊起同吃同住的,身上早就沾染了熊起的气息了,这对于追云来说很是熟悉,所以夏叶坐在马背上,熊起牵着马控制着追云的性子,追云也没有闹脾气。
离开了青云镇的集市之后,熊起就骑上马,让夏叶坐在自己的身前,一夹马肚,让追云跑了起来。追云是真正的千里马,所以熊起和夏叶夫妻俩到严州府的府城之后只用了不到一个时辰多不要一个半时辰的时间,青云镇跟严州府的距离也没有真正的千里那么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