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计划没有变化快,当天晚上霍恩斯中校就收到了三天后新师长就要来视察的命令。
尼古拉斯-赫尔曼勋爵来的比计划中要快,然而再次改进的新步枪还没制造出来,肖恩只得把手头上的五支仍使用常规球形铅丸的改进型贝斯步枪集中起来。
勋爵那天来的时候,修道院门口并没有安排任何仪式来迎接,这让他有些意外和不快。这倒不是因为他出生贵胄,讲究排场,而是认为某些场合必要的仪式感是不可或缺的。
这是对他走马上任的认可及于他本人的尊重。
然而一阵很有节奏的枪声让他的眉头舒展起来,他甚至仅凭这种节奏感听出射手的训练有素。
后院中的草坪上,一部分人正在实弹射击,另一部分人正在进行横纵队列的转化练习。
烈日下,人人都一丝不苟,一切都井然有序,士气高昂。
霍恩斯和肖恩干脆刻意营造出一番大练兵的气氛,这给勋爵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尼古拉斯-赫尔曼勋爵阁下,到!”军区司令部陪同的军官大声通报。
霍恩斯回头,装作大吃一惊,小跑着跑到跟前:
“向您致敬,师长阁下!我是霍恩斯中校,我以为您下午才会到,所以没有预作准备,请您原谅。”
受到肖恩的严重影响,他现在越来越有成为官僚的倾向。
“你就是霍恩斯中校?金质大龙勋章的获得者!我在圣城看过你的资料,很出色的军人,尤其是今天当面见到。”
即使进了修道院,勋爵仍然骑在高头大马上,他给人一种压迫的感觉,跟他越是靠近这种感觉越强烈。
这跟他的高贵出身和久在宫廷行走肯定脱不了关系,以及他本人的沉静的性格使然。他还不到40岁,相貌和气质阴沉,浑身散发着生人勿近的气息。
踩着仆人的肩背下了马,勋爵径直走到一角的射击场。现场的人都注意到他的马靴擦的黑亮。
木质人形弹靶被击的粉碎。肖恩立正敬礼:“向您致敬,师长阁下。”
“请继续,少尉。”勋爵看了肖恩一眼身上的新制服和军衔标志。
“是,阁下!”
换上新靶,肖恩命4位神枪手退到200步的距离:
“听我口令,每人10发,速射,预……备,开始!”
4人迅速地按着标准操作流程,在不到20秒内完成打开枪机、放入引火药、闭合枪机、从枪管放入定量纸装火药、塞入弹丸、抽出通条、下捅弹丸,然后举枪瞄准。
“放!”
硝烟弥漫中,10发子弹射出,然后又是紧接着重复流程,很快4位枪手各自完成10次射击。勋爵命人将4个人形弹靶取回,结果让他大为震惊。
霍恩斯适时地捧哏:“这是肖恩-康纳利少尉,他是猎枪兵营出身,对射击很有心得。”
他把神射手们的本事,全都放在肖恩的头上。
“唔。《士兵比尔升职记》的作者嘛。”勋爵的话让霍恩斯和肖恩都大吃一惊。
阿尔斯城毕竟是边疆,圣城出版的最新报纸,到了这里已经是差不多一周的时间。时效性大打折扣。
肖恩的大作,并没有被那些知名报纸所刊登,正如霍恩斯所说,报纸上没有刊登连载小说的先例,但某家小报却刊登了——因为快要倒闭了,正愁没有吸引读者的。
这份小报阿尔斯城见不着,因为它只在圣城发行。所以肖恩大作在圣城造成什么影响,他一无所知。
起初也没什么影响力,毕竟三流四流的报纸。等连刊了三期之后,就有人开始关注了。
起初是文学爱好者,他们追更的心情,应当受到理解。
然后是文学评论家,他们的评价是:
语言平实而又诙谐,没有什么豪言壮语和华丽辞藻,但小事中见大道理,眼泪中见真欢乐,欢笑中却见到真悲情,令人深思和回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