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完她对两个小的道:“今天桌上的吃的,随便吃,都吃完了别剩下,好,敞开肚皮吃吧。”然后她从鸡肉盆里挟了根大鸡腿放在了程简泊碗里。
何文红着眼睛恶狠狠地瞪着程简泊,还不忘飞快地从里面将另一个鸡腿挟到自己碗里。
可怜何雪樱身边的何小姜小姑娘人矮手短,够不着,一直急得扯着二姐,何雪樱只好哄小孩一样在里面挑了嫩的几块鸡肉挟给她,让她慢慢啃。
桌子上何雪樱整治了八道菜,她买了只鸡,炖了道大盘鸡,油足足的,看着就香。
做了家常的木耳炒鸡蛋、红烧茄子,肉丝炒蒜苔,红烧肉。
还去了熟食铺买了卤好的猪头肉,切好装进盘里。
又炖了两个猪蹄,顿得烂烂糯糯的
买了些小鱼,炸了盘酥鱼,还有一道鱼汤,她买的小鱼,反复油煎后熬成奶白色的汤汁,将鱼肉里的脂肪熬出来,再加点切好的小青葱和盐,这样就已经很鲜美了。
何文有了好吃的,自然就将之前和二姐的不愉快给忘记了,吃得起劲,嚼得飞快。二姐做的红烧肉甜甜的,入口即化,香得要死,他从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肉,吃了一块又一块。
何雪樱除了自己吃,一直在旁边用公筷时不时地给程简泊碗里挟菜,挟红烧肉,炸鱼,红烧茄子,这都是油多,较香的菜。
程简泊到底是个十三岁的少年,他也就比何文大两岁,他好多年没有吃过这么香的食物了。
半大小子吃死老子,何文就很能吃了,程简泊更能吃,一开始他还拘束,放不开,只吃自己碗里的米饭,不敢挟菜,直到何雪樱帮他挟,越挟越多,他见她是真给她吃的,这才不作声地埋头苦吃。
一时间,在堂屋桌子上暖色的油灯下,桌子四个半大不小的少年少女和孩童,正奋力的往嘴里扒着饭,一大锅米饭,一碗又一碗。
好吃所有人的都说不出话了,专心恰饭,在何雪樱的生命里,这不过是有了银子后随意做了一餐吃的,拉拢几个人罢了,把大家聚在一起表示我们都是自己人。
人很简单,衣食住行只要满足了,就有好感。
可对程简泊而言不同,他永远也忘不了那一天,疲累不堪的他回到何家,迎接他的是何雪樱盈盈的笑脸,在那间正屋正堂,在那一盏暖色油灯下,一屋大小四人坐在一起吃饭的场景。
那不是简单的一餐饭,那是他人生希望的开始,就像灰暗的天空突然照进一束光,像奇迹一样。
何文跟比赛似的,恨不得将桌子上碗盘里的汤汁都划拉到自己碗里,泡米饭吃。
何文不知道二姐厨艺什么时候变成这么好了,肚子都撑起来他也不肯放筷子。
何雪樱见吃得差不多,她心里开始谋算起来。
目光移向程简泊,然后扯着袖子用公筷优雅地给他挟了一块猪蹄肉,跟他温声细语地商量着道:“泊郎……”
程简泊立即停下筷子看向她。
只见她笑面如花地望着他,捏着帕子温柔地抬了下他握筷子的手:“继续吃啊,愣着做什么,我的说的事儿你听着便是。”
她轻声慢语地跟他商量道:“泊郎……你看今日咱们家里得了三十两银子,街坊邻居都知道了,这可不是什么好事儿,今儿个就有不少人打听银钱的事,还绕着路打量着咱家,家里现在只有我们四个,何文还小,小姜就更不提了,小短腿跑都跑不快,大哥又在帮派里混,整日不见影儿,不提他也罢,什么忙也帮不上……”
“我寻思着,人得影儿,树得名儿,咱家又不是只有大哥能撑场子唬人,还有你呢,你可是武馆里头的人!”
“与其让别人惦记这点银子,不如明儿个我再整治一桌子菜,泊郎你请你武馆里关系不错的学徒,把他们请到咱家来,三两个不嫌少,七、八个不嫌多,一是感谢他们这些年在武馆对你的照顾,二也是给那些街坊邻居看看,咱家是有人的!”叫人过来给何家添加点人气儿。
没有人保护,何雪樱不得不自己谋划着。
她记得这本书作者清楚地写着,何大勇是在何雪樱将程简泊卖出去后第三天死了的。
没有细致描写,只记得一句,何大勇的尸体下午被帮派的人抬到何家,何雪樱痛哭,并着重描写了何雪樱后悔的心理,她确实后悔将程简泊卖了,她卖了人后,大哥也死了,何家一下子就没人了。
只剩下她和年幼未长成的弟弟妹妹,一家弱幼孤立无援。
何雪樱掐着手指算着时间,就是明天。
明天何大勇会被人抬回来,书里的情节写了抬尸体回来的是虎头帮的人,见到了院子里的何雪樱,一身素白衣衫,一时惊为天人,加上何大勇已死。
何家无人,何雪樱就被帮里几个人看上了,打上了主意,三天两头来何家调戏纠缠,要不是原书何雪樱有几分机灵,手里又有些银子,带着弟弟妹妹当机立断地跑去求助镖局的人,最后跟着镖离开了江县。
下场恐怕也极惨,那些帮派的人可并不想娶她,只想玩玩她,一旦被那些人得逞,后果不堪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