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王,这你就不懂了,你瞧人家丁寻,到新南这个贫困的县城来创业,什么事都亲力亲为。”
“我如今来到这儿,就也当是初次创业吧,我也想亲力亲为,这样才有成就感。”
王四白了他一眼:“你这是自找苦吃。”
“那丁寻呢?”
“他不一样。”
“怎么就不一样了?”
洪国华笑了,他很羡慕丁寻有这么多人才协助。
特别是王四,简直就跟那小子的亲哥似的。
“他不一样,因为他有你们这些得力干将。”
“错了!很多事都是他自己去做的。”
“真的?”
王四浅笑:“那当然,那小子韧性可大了,都要亲历亲为。”
“只有他忙不过来的,我们才替他分担。只要是他能忙得过来的,他都是带头冲锋陷阵。”
洪国华震惊了。
“了不起啊,一个山里长大的孩子,真了不起!”
洪国华赞不绝口。
“洪总,我陪你把事儿办清楚了,你也陪我去一个地方。”
“去哪儿?”
“去警署。”
“老王,你要去警署办什么事儿?”
“对,你去了就知道了。”
“你是去打听方华的案子吧?”
“对。”
“你是不放心?”
“不是我不放心,我想去见见那姑娘。”
“你可真是丁寻的亲哥。”
洪国华嘟囔了一句,还不忘转头看了王四一眼。
“开你的车,别看我!”王四不满。
“不是,我好像听梅凤说,你对那个叫方华的姑娘并没有任何好感。”
既然没有好感,那去看她做什么?
“说得不错,岂止是没有好感,简直是反感之极。”
“我这人眼睛毒,第一眼没有好感的人绝对不是个好东西。”
王四冷着脸。
他说得没错,他看人就没有看走眼过。
洪国华听了,在内心翻说了个字“切”。
但还是忍不住问出来:“既然你看人准,那为什么当初不提醒丁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