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烨回京很高调,回家却很低调。家在南庄,南庄有家人,家人是未过门的媳妇儿。齐烨和旺仔牵着马进入南庄时,入口“前台”小姐姐半晌没回过神来。“迎门”一群小姐妹不认识齐烨,好多新来的,领班的认识,翠巧,也算是南庄传奇女性之一了,当初差点没给当朝户部左侍郎的肋骨踹断。“世…世子爷…”翠巧知道齐烨回京了,只是没想到就带一个刘旺和个大光头,如此低调。齐烨面露微笑,手指在嘴唇上做了个“嘘”的手势,没有惊动任何人,进入了南庄。南庄依旧是那个南庄,布局没变,人来人往,出入皆是达官贵人。南庄也不再是那个南庄了,因为齐烨已经不是当初那个齐烨了。出入的达官贵人们,即便是来娱乐的,也不会将自己最为放浪形骸的一面表现出来,回了京中,可以不体面,来到南庄,必须要体面。枯黄的秋叶不时掉落在眼前,齐烨走在碎石小路上,前往了小楼区域。越来越多的南庄庄户认出了齐烨,旺仔摇着头,示意这群人不要声张。周宝东瞧西看,处处新鲜,尤其是见到一些小姐姐们,眼睛都拔不出来了。这里没有边关的粗犷,同样是达官贵人,京中的达官贵人总是高昂着头颅,仿佛高人一等一般。到了那座熟悉的小院前,齐烨脸上已经挂满了笑意,推门而入。院内有两个熟悉的身影,都趴在石桌上呼呼大睡。红袖睡的满胳膊口水,季渃嫣也好不到哪去。齐烨轻手轻脚走了下去,望着季渃嫣那张美的惨绝人寰的面容,驻足久望。季渃嫣很喜欢睡觉,对睡眠质量有着奇高的要求,比如睡觉时的环境,是否安静、床榻舒适度、头枕的高度、光线等等等等。熟悉季渃嫣的人,比如红袖,比如季元思,比如老段等人,无法将深情二字与这个其智如妖的女子联系到一起。可谁又能说季渃嫣不深情呢,谁又更比季渃嫣对齐烨深情呢。睡在石桌旁,是在等候,等候齐烨回来。可她又不知道齐烨何时到,宫中何时放他回来,只能苦等。季渃嫣在睡眠不足的情况下心情会不好,所以她不敢睡,怕睡着后有人将她叫醒,醒来后迷迷瞪瞪的,她不希望以这种状态迎接齐烨,她希望自己见到齐烨时有着大大的笑容,有着齐烨最喜欢看到的笑容。她只能坐在石桌旁,强忍着困意,即便睡着了,也不算熟睡,被叫醒后总归是能迅速清醒的,迅速清醒了,就会露出大大的笑容,齐烨最喜欢见到的笑容。齐烨慢慢蹲下身,仰着头,从下向上望着。三百六十度无死角,这就是季渃嫣的美。季渃嫣终于睁开了眼睛,仿佛感受到了什么似的,眼睛越瞪越大。足足过了好久,将脑袋埋在双臂下的季渃嫣,哭了,紧紧咬住嘴唇,泪水一滴一滴的落下。即便当年成为了流民,食不果腹,世间最恶毒的恶意环伺在身旁,季渃嫣也未曾流下过一滴眼泪。齐烨还是蹲在那里,满面歉意,满面愧疚之色。泪水滴落在了地上,季渃嫣又闭上了眼睛。很少有人知道,季渃嫣可以随意入宫。也很少有人知道,天子得知关于齐烨的消息后,会第一时间派人告知季渃嫣。这是天子对季渃嫣的承诺,关于齐烨的事,无论是好是坏,都要告知她。齐烨亲自登上城头,面对抛车投出的大石,从未转身而逃…齐烨守在南野,满身鲜血,几经生死…齐烨进入了山林,只带数千人…这些,季渃嫣都知道,她会做噩梦,接连数日做着噩梦。睡觉,这种她最喜欢的事情,变成了她最厌恶与恐惧的梦魇。梦魇又无法避免,季渃嫣从未和任何人提及过,提及过她的担忧,她的噩梦,她的强颜欢笑。见到了齐烨,所有的一切都化为了泪水,一串一串的滴落在了地上。“想睡了。”季渃嫣终于开了口,轻声呢喃着。“好。”齐烨懒腰抱起了季渃嫣,走进了房中。季渃嫣感受到了一种温暖,一种宽厚,被齐烨抱在怀中,纤细的手指开始粗暴的脱着齐烨的衣服。直到被温柔的放在了床榻上,季渃嫣的泪水又开始在眼眶中打转。季渃嫣瞪着眼睛:“都脱掉!”齐烨苦笑了一声,一件一件的脱着。季渃嫣:“转!”不着片缕的齐烨听话的转了一圈。泪水,又开始滴落。齐烨的身上多了一些伤疤,细小的伤疤,不是箭伤或是刀伤,只是在南关守城或是进入山林时,因虫蛇、因荆棘、因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所留下的伤疤。“好了。”齐烨将衣服穿了回来,坐在床榻上抱着季渃嫣。“我回来了。”“哦,知晓你回来了。”,!季渃嫣将齐烨紧紧搂在了怀中,如同一个母亲见到孩子平安归来,呢喃着。“哦,回来了,哦,知晓你回来了。”二人就这么依偎着,聆听着对方的心跳与呼吸声。感情本就是如此奇妙的事,当两个人时常在一起时,双方的感情未必会迅速升温,没有任何太多的进展。可当对方远隔千万里时,思念之情会蔓延到全身的每一个毛孔中,那些不值一提的回忆,愈发的温馨,愈发的珍重。齐烨与季渃嫣最早是有婚约的,对于这一桩婚事,两个人从未期待过什么,只是因为需要罢了,至少对季渃嫣来讲是如此。季渃嫣无疑是孤独的,在自己周围筑起了高墙,不让任何人进来,也不放自己离开,与世隔绝着,孤独着。连他的父亲与亲弟弟,也知道他们并非走进了季渃嫣的心扉,只是季渃嫣让他们自以为走进了她的心扉。随着齐烨在京中的恶名声越传越广,季渃嫣愈发的厌恶这一桩婚事,因为她愈发的讨厌齐烨。她知道,幽王府世子是一个聪明人,若不聪明,岂会有这般恶名声。京中魍魉鬼魅何其多也,纨绔子弟数不胜数,其中知道有多少人比齐烨更加“作恶多端”。可为何,为何只有齐烨被称之为活畜生,为何只有这位幽王府小世子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这些,足以说明了一切。可惜,也只有一个季渃嫣看穿了幽王府世子的无奈与孤独。越是如此,季渃嫣愈发讨厌齐烨。与其说讨厌齐烨,不如说季渃嫣讨厌自己,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人,期望与同样的自己共度一生,两个孤独的人,只会让孤独更加孤独,而不会去温暖对方,如同刺猬一样,想要靠近对方取暖,却又要小心翼翼的怕伤到对方。可突然有一天,齐烨“变”了,那个活畜生明明达到目的了,可以离开这座令人无比厌恶的城,却如同鬼附身了一样,想要留下。之后,二人见了面,渐渐地知道了对方是个疯子,知道了对方和自己一样,是如此的愤世嫉俗,是如此的在这座令自己作呕的城中强颜欢笑,委曲求全。齐烨从来就不知道,季渃嫣是如此的了解他。了解他上扬的嘴角总是令人捧腹,了解他引人发笑的时候,内心中涌现出浓浓的、无法诉说的、难以抑制的孤独。季渃嫣了解齐烨,就如同她了解自己一般。这个世道太令人绝望了,太过令人窒息,越是聪明的人,越看的清楚,看清楚这世道有多么的令人愤慨和无奈。因此,季渃嫣疯了,她以为这种疯病是无法医治的。直到她遇到了真正的齐烨,发现了另一个疯子,嬉皮笑脸的疯子。那一刻,季渃不再孤独,她的疯,没有被治愈,因为她知道了,自己,没有病,没有疯病,是这个世道疯了,只要齐烨在一天,活着一日,她就没有病,因为齐烨可以作证,她没有病,她和齐烨,都没有病。这便是季渃嫣的情感,齐烨对她来说,就是这个世界上最紧要事,最重要的人,她爱齐烨,就如同爱自己一样。这便是季渃嫣的情感,遇到齐烨,如同在最暗的夜,遇到了最明亮的星。这便是季渃嫣的情感,与她一模一样的齐烨,让她远离了一切孤独,在黑暗中,拥抱最明亮的星。“下一次。”季渃嫣用尽了全身的力气紧紧拥抱着齐烨:“你去哪里,我去哪里,天之涯,海之角,死,亦同墓而眠。”齐烨轻轻点着头:“好。”“谢谢你。”“不客气。”:()纨绔世子不好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