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
眼前的人长身玉立,一身浅蓝色的绸缎长衫,头戴围帽,面颊微微泛红,目光躲闪。
“朱文景?”姜巧巧放松下来,抬手系起衣服上的带子,“难怪小虎小豹都没动静。”
两只小狗是朱文景挑选的,他们认得朱文景的气息。
朱文景别过脸去,耳尖泛红。
姜巧巧笑了,这人又害羞了。
古人含蓄,但像朱文景这个年纪的男子,大多成亲好几年了,不会对一个女子害羞成这样。
难道他还没成过亲?
“朱公子这么容易脸红,该不会是还没成亲吧?”姜巧巧不由笑问,“你的耳朵都红了,怪我怪我。”
话音落下,朱文景脸红脖子粗,背过身去不敢看姜巧巧。
嗐,把人说得更加羞人。
姜巧巧无奈,“那你先在这儿等着,我去套一件比甲。”
上次朱文景给她的衣服很讲究,是有钱人家才会穿的。
庄子上的人没那么多讲究,夏天能遮住肉就行,冬天能保暖就成。
所以,那件墨绿底绣牡丹的比甲,她还没穿过。
她又将浴桶搬到外面。
“朱公子进屋坐吧,孩子还在睡觉,只能让你待在厨房了。”
姜巧巧转身进屋烧水,给朱文景泡了杯茶。
朱文景犹豫再三,还是走进了厨房。
看着厨房的光线比上次亮多了,朱文景不由看向窗户,原来是糊了更薄的窗户纸。
“你怎么有空来我家,是路过还是专程来的?”姜巧巧将茶递到他跟前,“你能来,我很开心。”
朱文景的耳尖再次泛红。
姜巧巧盯着她的耳朵,心想这世间竟然还有这么清纯的男子,好稀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