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品很丰盛,很多都是野味,但却是典型的缅北做法,一个是辣,一个是酸,说不上好吃,但也不是难于下口。
楚天翔,貌觉新,郑臣和他那个管事的四个人一桌,管事的就是来服务的,基本就没动手,要知道,很多菜品是需要用手抓的。
几个人谈笑风生,楚天翔这才知道,郑臣是闽省人,算是郑成功的本家,清初大乱的时候坐船出海,先到了泰国,后又来到缅dian,一直在密支那居住,算是当地的豪门了。
楚天翔问道:“郑先生没回过祖籍吗?”
郑臣叹了一口气说道:“回去过一次,祠堂还在,但百年沧桑,物是人非,却平添了一份温情和烦恼,唉,我们连老家话都不会说了。”
楚天翔听了郑臣的话,不由得想起自己回姑苏的事,不由得说道:
“近乡情怯,人之常情。”
“家乡现在经济发达,社会稳定,可这里也是我的家乡,却战乱不止,什么时候是个头啊?”郑臣感慨道。
正在这时,一个年轻的缅甸人走了进来说道:
“老板,石头切开一块,大涨!”
瞬间,伤感的氛围烟消云散,郑臣惊喜的问道:“切成什么样,赶紧拿进来看看。”
说完,他端起啤酒杯,对着桌上的二人说道:
“干一个,好兆头!”
三个人一饮而尽。
石头放在地上,二十公斤左右,切面上乌黑黑的,郑臣和貌觉新蹲在地上仔细观察,手电筒刚一靠近切面,‘通’一下,半个切面都被打亮了:
“冰种飘兰花!,哈哈。。。”貌觉新忍不住大笑起来。
郑臣没说话,他在仔细观察切面,不时地还侧头看看外皮壳,他的心砰砰直跳:
这种皮壳怎么能出来冰种啊?
他刚要站起身来,又一块石头拿了进来,郑臣压抑住自己的心情,他试探着看了一眼:
“妈的,还是冰种!”
不过这块没有飘花,但个头足有四十公斤,净料最少也是二十多公斤啊!
郑臣有点失态地坐在椅子上,自己端起酒杯猛地一口喝完,然后两眼直勾勾的看着楚天翔。
“老板,您看看这块,太漂亮了!”
年轻的缅甸人抱进来一块石头,这块小点,只有十几公斤,应该是楚天翔挑的里面最小的。
郑臣把桌上的盘子往里面一扒拉:
“放这儿!”
郑臣随即又惊叫道:
“冰黄!?”
他一回头想拿手电筒,貌觉新拿起手电一下子就杵在切面上:
金黄色的水雾荡漾在浩瀚的夜空中,让人产生了一种迷离恍惚的感觉,丝丝比牛毛还细微的金色颗粒在灯光的照射下莹莹发光,犹如万千个金点给宇宙涂抹了一层金色光芒。,向着遥远的太空逶迤而去。。。
良久良久,两个人都不说话,貌觉新还好点,他还不时抬头看看楚天翔,郑臣的脑袋都快扎进石头里了,他自言自语道:
“化底冰种鸡油黄,难得的是底子不灰,几乎看不到色差,这个种份做出来东西绝对不会跑色,这种手镯值多少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