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数量上,帝国依旧占据着优势。不过帝国是帝国,我们是我们!
我牛头人一族丁口虽然不少,但受制于财力和资源,训练出来的披甲精锐却非常有限。
以塔蒂姆部落为例,坐拥二十万族人,披甲勇士却只有区区三千人,占比只有百分之二,想来大家的情况也差不多。
好不容易才积攒起来这么点儿家底,要是赔了进去那可就损失大了。现在的局势下,直接同敌人进行硬碰,明显不是智者所为。
……”
听了史塔克的话,众人的脸色都不好看。
战争的胜负,如果是数量决定的,那么兽人帝国的四大皇族就应该是:鼠人、兔人、匹格、蛙人。
在兽人帝国,同一种族的士兵,那也是分成了三六九等。是不是精锐,看有没有铠甲就知道。
别看史塔克说的是区区三千披甲勇士,放在牛头一族中,这已经是一等一的配置。
即便是有着牛头人第一部落之称的:阿奇博尔德部落,也凑不出这么多精锐。
并非阿奇博尔德部落缺乏勇士,关键是铠甲难得。
在人手一支长矛都难以凑齐的牛头一族,铠甲可是奢侈品。莫说是铁甲,哪怕是皮甲数量都非常有限。
到了战场上,三千披甲勇士可以轻松击败上万没有铠甲的牛头人士兵。
看似是不经意的举例,实际上也是史塔克在炫耀武力,警告一众部落酋长安分一点,他这个族长不是纸糊的。
“史塔克,你确定这么干能行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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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一被皇庭给发现了,这可是灭族之祸!”
普里姆罗斯神色凝重的问道。
兽人皇庭能够统御四方,靠的就是雷霆手段。尤其是种族战争时期,阳奉阴违的结果都是——灭族!
在过去的战争中,已经有过前车之鉴。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涉及到种族存亡,个人恩怨必须往后靠。普里姆罗斯只是对史塔克上位手段不耻,还没有到要同归于尽的地步。
“成不成,都要试一试。现在这种情况,我们根本就没得选择。
要是不这么干,恐怕不等帝国大军过来,我们就先被灭族了。
以哈德逊的作风,不可能等着被动挨打。且等着吧,要不了几天我们就能够收到敌人出兵的消息。
反正从发配边疆哪一天开始,我们就沦为了帝国的弃子,何必要给他们卖命呢?”
史塔克冷笑着说完后,场面一下子沉寂了下来,一众部落酋长纷纷权衡起了利弊。
……
“你们这帮未进化完的蠢猪,都给起来训练!”
大草原上,格莱姆熟练的挥舞着皮鞭训练族人。
不得不承认,种族天赋真的很重要。懒惰是匹格最大的敌人,要不然作为野猪人的近亲,双方实力也不会差距这么悬殊。
别的种族,获得传承之后都在苦心修炼,唯独这群匹格,要在皮鞭监督之下修炼。
一连折腾了好几个月,才勉强掌握了基础训练的几个动作,格莱姆都快气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