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事都是她自己经历的,所以上起手来特别容易,几乎不会出现卡文的现象,等把其中一个故事写完也才用了七天而已,等她注册账号把故事上传后就出闲逛去了。
在家憋了七天可把她给寂寞坏了,现在觉得外面的空气都是甜的。
看着喜气洋洋的街道,欢声笑语的人群,凌雨微也露出一个发自内心的笑容。
“美啊,小美!”
她在街上漫无目的的走着,忽然听见身后有人在叫她的名字,回头一看乐了,没想到居然能在这里遇见原主的嫂子、张芳女士。
不对,应该是前嫂子才对。
只是她这个前嫂子此刻却略显狼狈,浑身脏兮兮的不说,就连身上都散发着一股味道,整张脸蜡黄无比,在周围光鲜亮丽的人群中里显得格外扎眼,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要饭的上街乞讨来了。
事实上她的遭遇也跟要饭的差不多了,自从她离婚回家后,她的兄嫂就对她冷嘲热讽起来。
天天让她干活不说,还总给她找人家,想把她给嫁出去换彩礼。
她都这个岁数了、长得也不好看,能看中她的不是比她爸岁数还大的、就是有啥特殊癖好的。
她好不容易才从一个火坑里爬出来,咋可能再跳到另一个火坑里去呢?特别是听到他们要把她卖给一个、打死过两个老婆的老赖子当当媳妇时,她想要逃跑的心思达到了顶峰。
于是她趁着家里人睡觉的功夫,偷了一些钱买了一张火车票来了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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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当时想着大城市的机遇肯定比小城市多,她就是找个饭店刷盘子都能养活自己。
可天不遂人愿,她刚下火车就被扒手把钱包给偷走了,连同身份证也一起偷走了。
为了防止被那一家人给找到,她出门的时候没带手机卡,想着到上海再买一张,结果还没等买呢,身上就一分钱都没有了,急的她只能在原地抱头痛哭。
最后还是一位好心的大姐看不下去了,带着她一起去派出所报了警,好补办证件什么的。
可警察办案也是需要时间的,尤其还到了年底人流量这么大,是很难抓到小偷的,只能让她慢慢等待。
她在上海人生地不熟的,没有证件也没有地方肯雇佣她,好在口袋里还有几十块钱的零钱,不然真就要被饿死在上海了。
她来上海已经快十天了,晚上就睡在火车站、白天就出门碰碰运气,看看能不能找到招小时工的地方,只是每次都是失败而归。
这十天里,她一共才吃了三碗面,而距离上次吃饭已经是三天前了。她现在又冷又饿,实在是坚持不住了、才让这上街碰碰运气、看看有没有人能给她点吃的。
她现在真的很后悔,她不该一时冲动跑到上海,或许她就不应该跟樊胜英离婚,不然也不会落到这个田地。
就在她万念俱灰的时候、她看见前面一个人长的很像她原来的小姑子,这才让她重新燃起了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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