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的邻居,才会凑巧看到凶手谢米清理尸体的场面,并且报警,让这起入室杀人案,光速告破。
而在大厅和走廊的连接处。
有着长长的血痕拖拽痕迹。
痕迹的尽头,就是手脚被捆住,最后被活活勒死的男主人。
他身上黏连着许多的血液痕迹,双眼瞪大,无助而愤怒的依靠在墙上,早已经浑浊的眸子,死死看着镜头,冲击着看到照片之人的心灵。
迪恩脑海,却已经根据照片,快速形成了当时的案发现场:
凶手的第一犯案,应该就是位于客厅。
对方将房主夫妻捆绑后,当着丈夫的面,凌辱了女主人,之后用斧头残忍地杀死了对方,之后再拖着男主人,来到走廊,先是用斧头给了男主人两下,之后又换成绳子,将对方勒死。
迪恩之所以推测,对方是先用斧头给了男主人两下,之后再杀死对方,原因在于男主人胸前两处血迹形成的痕迹,是属于类似泉水涌出造成的晕染。
这种情况,常见于血液剧烈流动,突然冲出体表造成。
如果不是衣物的遮挡。
当时这两处伤痕的血迹,甚至可能会直接溅射到对面的墙壁上面。
……
看完照片。
迪恩敲了敲台子,看向站在一旁冷眼旁观的尼可:“看到这些照片,当时你们难道没有一丁点疑惑吗?”
这里毕竟是别人的地盘。
为了之后的行动便利。
迪恩准备调教调教这个不成熟的小白脸。
尼可听到迪恩的话,眼角一挑,冷哼一声:“斧头上虽然没有发现指纹,但女受害者的体内,却有凶手谢米的遗传物质,同时还有目击证人,这起案子简单明了,你想让我们疑惑什么?”
“第一!”
迪恩伸出一根手指:
“罪犯的基本犯罪心理,主观上,一般都会选择先杀死更有威胁的目标,之后再处理其他人。
但是这起案子,却反过来了。
凶手杀死女主人后,将男主人拖拽到了走廊,再进行杀害,十分多余。”
“变态的心思,本来就和常人不一样!”,尼可立刻用言语反击!
“第二!”
迪恩不以为意,竖起两根手指:
“凶手手上有斧头,并且在处理女受害者的时候,干净利落,斧头落到男主人身上的时候,却软绵绵,好像小孩畏畏缩缩地砍下去一样。
之后更是放弃使用斧头,选择用更加麻烦的绳索。
这也很不符合常理!”
尼可眼中更是不屑:“用斧头杀人和用绳子勒死人,给凶手带来的刺激感官是不一样的,这有什么不符合常理的!”
“那你会再习惯了法拉利的强烈刺激下,转而换乘小孩子的三轮车?”,迪恩反问。
女受害的惨状,说明凶手内心暴虐无比,渴望鲜血和血肉飞溅的刺激,享受斧头劈开血肉的畅快,根本不可能会喜欢用绳子勒死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