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间流逝,狼很快成长起来,兔子也被它养得漂亮极了,而在别的狼眼里这就是肥美的猎物,于是趁着狼不在,对着弱小的兔子下手了。
戈壁上兔子飞快奔跑,饿狼紧追不舍,在摄影师为这一幕心疼焦急时,孤狼回来了。
这个曾经被狼群抛弃的崽子,已经长成了矫健狠戾的模样,看着自己的兔子被追逐捕杀,孤狼冲了上去,第一次跟别的狼发生了生死搏斗,幸运的是它赢了,还成功咬掉了那只饿狼的一只耳朵。
后来孤狼越来越强壮,又因为长期独自捕猎,而更加聪明,渐渐地对曾经狼群的头狼位置产生觊觎,它必须要成为头狼才能确保兔子的安全。
毫无意外的它成功了,从此兔子可以放心自由的在戈壁独有的草地上奔跑,四周都是它的守卫,它的孤狼成了狼王,依旧宠爱着它。
狼王绝对的威严在它面前是不存在的,狼王的头它想爬就爬,狼王的尾巴它想玩就玩,狼王成了它绝对的庇佑。
陆砚洲念完这页,要翻到下一页,只一眼便立马合上了书。
江冉听得意犹未尽,侧头看他,“故事完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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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砚洲想着自己扫了眼的内容,没说话,而是问道,“喜欢这个故事吗?”
江冉点头,“这只兔子很幸运。”
陆砚洲却说,“我倒是觉得这头狼很幸运,如果没有遇到兔子,它应该会很孤独很孤独。”
江冉听完赞同的点了点头,“你这么说好像也是,兔子看似弱小,只能依赖狼的保护,可狼也从兔子那里得到了陪伴。”
“它们会一直这么快乐的在一起吗?”
陆砚洲没回答,而是转移话题,“燃燃,休息时间到了。”
但是江冉看出了陆砚洲的不同寻常,执着地问道,“它们最后的结局是什么?结局不好吗?狼还是吃了兔子?还是兔子被别的狼吃了?”
江冉见他不说,就去抢他手里的书,“陆砚洲,我不是小孩子,我知道现实不是童话,你不用害怕我看到不好的结局。”
江冉虽然这么说着,可他脸上的表情明明已经很难过了。
“燃燃,如果结局不美好,你还会认为这是一个值得开始看的故事吗?”
陆砚洲的话似乎已经笃定了这个结局很糟糕,江冉看着他的眼睛,想到自己曾经的信条。
如果一样东西注定要失去,那他宁愿一开始就不要。
可是往往现实是,在你还没意识到某样东西对你重要时,它就已经悄然的在你心里生了根,由不得你拒绝。
“陆砚洲,我要看,值不值得这个故事都已经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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