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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三章陆小凤开篇(第1页)

烟波浩渺的南海,葱翠朦胧的远山,树影婆娑的果林,甘洌爽润的山泉,这勾人魂魄的画卷有一个超凡脱俗的名字:飞仙岛。

岛上有一座白云城,一座孤悬海外的城,这一世成为了这里的主人,白云城主叶孤城。

又是一个古龙笔下的枭雄人物,从神刀无敌的白天羽到绝世剑客叶孤城,如果圆月弯刀是刀的极致,那么天外飞仙就是剑的极致。

自己穿越这么多次,精通天下剑法,却从不以剑为兵器。自己其实更喜欢刀,从第一世《寻秦》开始就是,直到上一世的白天羽,把刀练至大成。

但是知道自己是叶孤城之后,这一生自己只会碰剑,绝不会再碰刀一下,因为叶孤城不会碰刀。

刀客很美,可是如果每一位剑客都能被描写成叶孤城的样子,自己也会爱上剑。

有幸成为叶孤城,舍剑之外再无他物,即使放弃冠绝天下的圆月弯刀也在所不惜。

少年的叶孤城就剑不离身,睡觉都抱着剑睡。

二十岁时成为白云城主,挑战南海飞鱼岛岛主于还,打得南海诸岛俯首称臣。

紧接着打败西南第一剑客青城派掌门木青山,扬名天下。谁以剑闻名,他就上门挑战谁,打得天下剑客束手。慢慢的,他也不再挑战了,不是每一个叫“剑客”的都值得自己出手,好像绰号越响亮,就越像自吹自擂。

再挑战不能相信江湖上的名气了,叶孤城更相信古龙对这个世界的评价,只有古龙提到的高手才值得自己挑战。

可是古龙提到的那几个人,叶孤城此时还不敢轻易挑战,他的“天外飞仙”还没有达到尽善尽美。当有一天他觉得自己的“天外飞仙”可以随心所欲时,就是他挑战天下最顶尖的几个人的时候。

今天飞仙岛来了位贵客,平南王携世子带重礼拜访叶孤城。

黄金万两,十八颗碗口大的夜明珠,晶莹剔透,发出柔和的光芒。但这些并没有让叶孤城神情稍有波动。

平南王又拿出一把宝剑,道:“巨阙剑,春秋大师欧冶子所铸,天下名剑,非白云城主不能与之般配。”

叶孤城道:“王爷远来,有什么话可以直说。”

平南阳道:“些许俗物,让城主见笑了。小儿自幼好武,尤其喜欢剑,想学天下无双的剑术。所以小王冒昧来求城主,如果小儿资质还过得去,想拜入城主门下,学习剑术。”

说着拉出站在身后的少年。已经十五六岁了,唇红齿白,明亮的眼睛,高高的鼻梁,乌黑的头发,白皙的皮肤,站在那里彬彬有礼。

平南王作为一个重要藩王,府中高手如云。总管江重威,一身十三太保横练,虽然还差点火候,但铁砂掌足以开碑裂石,只是这种功夫当然不适合世子练。

身份高贵的人以练剑居多,练刀的都少,所以世子学剑,当然要和最顶尖的剑客学。

叶孤城只是略微一顿,这就道:“好。”

平南王大喜,拉过孩子道:“快来拜见师父。”

平南王世子上前就给叶孤城跪了下来,道:“朱翊铮拜见师父。”

叶孤城道:“起来吧!”

平南王喜道:“拜师大事,不可以草率,想请城主到王府再行拜师仪式,也好告诉天下人,我儿有幸,拜入城主门下。”

平南王很会说话,以王爷之尊,曲意逢迎叶孤城,有涵养,也是有野心。

平南王世子拜师不是小事,尤其是拜在白云城主叶孤城门下,无论是在官府还是江湖上,都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六扇门第一名捕金九龄;江南富贾花家的花天枫;关中大珠宝商阎铁珊派来了他的新总管,天禽门的唯一传人霍天青;更有号称天下第一富豪的霍休,都亲自到场。

都说霍休孤僻、古怪,可是他要是真这么不是人间烟火,又何必要那么多钱?爱钱的人就不可能是个与世隔绝的人,只是他不会把精力花在庸碌的人身上,而世间绝大部分人都是庸碌的人,所以世人觉得他孤僻、冷傲。但在那些地位非凡、有用的人眼中,他就是另一副面孔。所以就算陆小凤也觉得他古怪,却还是能和他交朋友。真正孤僻的人,不会有朋友,也不需要朋友。

平南王就是个地位非凡的人,而叶孤城就是个有用的人,所以霍休这个别人眼里孤僻的人,亲自到场祝贺。

虽然现在热闹的人群里,霍休依然显得孤僻,可是他人能到场,就能说明一切。

叶孤城一身白色长袍,没有一丝杂色,如青天白云无瑕无垢,他不喝酒,茶也不喝,只喝水,接过世子敬的一杯水,算是礼成。

叶孤城一副淡然的样子,看得别人都眼热,成为平南王世子的老师,是何等荣耀,就算你白云城主了不起,也不应该那么理所当然。

叶孤城却不在乎,秦始皇的老师自己都做过,何况只是一个藩王的世子。

这块土地经过了一千多年的变迁,其实什么都没有变,人还是那样的人,事还是那样的事,所有的苦难不过是过眼云烟,周而复始。

所以黑格尔说:我们从历史中得到的唯一教训,就是从来没有得到任何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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