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信封上的字,笔锋丰厚遒美,腴润沉稳;横细竖粗,对比强烈。
结体严谨致密,紧凑规整,平稳匀称。笔力劲健,形态多姿,风流倜傥,沉着而畅展。
不过细看之下,倒是有之前所见亲笔的影子。
赵轩长长的舒了一口气,他听过太多人说起自己的爷爷,朱五爷,外公说或是沈福、吴老、秦老等,
无论是谁提及爷爷,智慧、大气这两个词都不会遗漏。
平复心情,他打开了信笺,看到前面的内容,他都懵了,好像和别人形容的爷爷不一样。
‘敬亭,你个活王八还好吧?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兄弟我终于自由了,很意外吧。
窝头吃够了,萝卜缨子见着都想吐,就在刚刚,一碗三寸膘的红烧肉,再加一壶烧酒,微熏添墨给你写信。
自今始,九天之高非如心浩,万里河山其志在小!
好了,跟你扯这些文绉绉的,你也听不懂,只是告诉你一声,如果还想着回来,那就回来,
没事,有我在,看那帮王八蛋谁敢动你。
……’
接着说的就比较琐碎,家里的情况云云,还说他要当家主了,其实他不想当,天天端着架子很累等等。
底下的署名,则是龙飞凤舞的李云天三个字。
可以看得出,自己爷爷和万春的感情应该很不错,否则也不会扯这么多。
见他轻折起信纸,万春笑着道:“是不是和他人所说的四爷不同?”
赵轩笑着摇头道:“我现在终于明白,为何他们说起我爷爷时,都会加上一句性情中人。”
万春突然哈哈大笑起来,笑得很夸张,以至于连眼泪都笑了出来。
好一会笑止道:“你爷爷什么都好,就是老喜欢给人起外号,你晓得朱向钧吧。”
见赵轩面上愕然,万春紧接着道:“就是朱老五。”
见赵轩了然,这才接着道:“因为那老小子练得是铁砂掌,所以你爷爷叫他无尾熊,当时还有一个练铁布杉的,你爷爷叫他乌龟壳。”
“爸,我怎么没听过您说这些?”万兴安对这些还真的不知晓。
万春将信放下盒中,这才叹息道:“我都写下来了,我活着你没必要知道,我死后你看到也就明白了。”
目光中带着追忆,万春接着道:
“小轩,你爷爷救了多少人,估计他自己都不记得了。
那个年代苦啊,六十年代那场饥荒……”
……
第二天,赵轩起床后,因为有院子,他就有些手痒,看了眼四周,拳法出手。
昨晚,四人聊的很多很杂。
他听到了一个不一样的李云天,不过转念一想,似乎那才是真实的,有血有肉,有愤怒有悲欢的李云天。
依旧是那么的豪放大气,那么的不拘一格,他甚至想着,与这样的人为友,那么人生将会是多么的痛快。
总会有一种人,让你有如沐春风之感。
在回忆过往时,会觉得花是红的,风是暖的,而天气总是晴的。
万春与爷爷的相识并不复杂,就是偶然相遇的两人,相互看着不服气,不停的较劲,就这样成了好友。
饥荒之年,万春一家只剩下他一人,是爷爷拉着他挺过来的。
接着又是动荡的十年,万春家的成分不好,他就在爷爷两根金鱼的资助下,当先逃了。
至于说为什么来到了和田,那是因为万春祖上就是清时期的督玉官,自小他对玉石也颇为了解。
他成了一名挑玉工,从山里往外挑玉石。
山陡路滑,高处常年积雪,工作非常危险,一脚不慎滚下山,死才是最好的结局,残了则更是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