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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番外 传灯修(第4页)

知府:“将你当日从岳家带走谈氏的经过再描述一遍,一五一十说清,不要有任何的遗漏。”

林大无需思考就能将他反反复复说了无数遍的经过再描述出来:“当日我接谈氏回家,行至小道,她突然言语讥讽,大骂我无能、废物,她还告诉我她偷人,她嫁给我的三年、我不在的时间里,她一直偷人。我气得失去理智,将她推倒,又踢了一脚,混乱之时她拔出我腰间的匕首往我手臂划了一刀,看着胳膊流出的鲜血,我气得头一阵阵发晕,把匕首夺回来,又脱下外衫擦血,而她还尖叫着要同我和离……我怕我失控做出不可挽回的事情,也不想和离,便匆忙逃走,途中越看外衫沾到的鲜血便越觉得心烦,于是脱下来扔进河里,跑去喝酒——”

说到此处忍不住痛哭流涕:“如果我没抛下谈氏,她就不会被歹人所害,以至于尸首异处。她想和离,那就和离,她不会死,我娘也不必白头人送黑发人,彼此都好!可叹我没早点想明白!”

知府:“谈氏说她偷人,可知是何人?”

林大摇头,有些羞愧:“我很少在家,对此毫无头绪。”

盯着林大看了会儿,知府起身低声吩咐狱卒去办事。

狱卒听令,过了会儿拿着碗鸡的鲜血回来。

知府:“泼他身上。”

狱卒把血泼到林大身上,后者低头看,两眼一翻直接晕倒。

师爷目瞪口呆。

知府淡定:“他晕血。”

言罢令人将林大带回牢房,而后走出去。

师爷:“林大见血即晕,绝不可能杀谈氏,更别提砍断她的头颅!而且当时是赶路途中才突然爆发争端,没有预谋,排除同伙作案的嫌疑,凶手另有其人,林大是被冤枉的!话说回来,大人如何得知林大晕血?”

知府习惯性把手揣进袖子里回道:“刘氏为了佐证林大胆小,特意提到林大连杀鸡都不敢看,可一个胆小的人当得了行脚商人?我起初怀疑是夸大、撒谎,之后看卷宗也提到林大胳膊被划伤后速速逃走,还扔掉外衫,刚才他又说了一遍,用‘头发晕’陈述他当时的状态,他以为是气的,其实是晕血。所以沾血的外衫让他不适,他宁愿扔掉也不愿留下来。”

师爷:“大人见微知著,卑职佩服。”

不愧是赵大人手把手教出来的得意门生。

二人刚出牢门就有人来报:“大人,不知打哪来的江湖人自称是您故友,正在衙门外等着。”

知府:“他可自报家门?”

“他说他姓魏。”

话音一落便见原先还很稳重的知府快走几步,直接跑到衙门口,冲一道虽两鬓斑白但背影挺拔的身影喊道:“魏伯!”

那跑船的江湖人转身露出熟悉的面孔,朝着知府颔首:“砚冰。”

当朝宰执赵白鱼言传身教之下的得意门生、而今的广州知府,便是昔日书童砚冰,冠以赵姓,师从赵白鱼。

赵砚冰身着青色的广袖常服,束发簪冠,无论气度还是行事风格都能看出几分赵白鱼的影子。

“我随商船回广州港,和五郎通信得知你赴任广州知府便过来探望。赴任一年,感想如何?”

砚冰:“广州府内外风不鸣条、狗吠不惊,民风淳朴热情,倒无甚大案发生。衙门公务上手很快,没甚困难。”

“我准备休息个大半年再出海,先住广州。五郎信里也让我过来帮着你点,初来乍到,身边还是得有信得过的人才行。”

听到五郎信里提他,砚冰惊喜不已。

“恩师还有没有提点?”

自他考中进士正式成为赵白鱼的门生便喜欢称他为恩师,时常自喜。

“五郎还说广东宗族势力强大,敢与官府对抗,而且远离京师,一旦出事他也鞭长莫及。既是天高皇帝远,又是法不责众,宗族虽是团体,说到底还是百姓,还是民众,就算成百上千人聚集且持械威胁,也还是百姓,行乱党之事而不能以乱党处置。我时常落脚广州港,熟悉当地宗族,也有不少江湖朋友,便让我来帮你堤防着点儿。”

砚冰:“我没得罪宗族,他们不至于和官府作对。”

魏伯:“防患于未然,早做准备。”随即话锋一转,“你准备替林大翻案?”

砚冰讶然:“您知道?”

“码头和商人消息流通最快,从他们那儿听来的。”魏伯道:“林大杀妻案是近两年最出名的奇案,林氏宗族坚信林大无辜,谈家人肯定就是他怒而杀妻、割其头颅泄愤,要他为枉死的谈氏女偿命。兼之偷人艳情、头颅下落不明等怪情,似乎还有宗族争斗搅和其中,自然关注度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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