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河话音刚落,原告席上的田永飞应声而起。
“辩护律师认为陈大志的行为属于故意伤害,这是否太过片面了。”
“陈大志作为一个成年人,自然知道拿刀刺向别人,会造成非常可怕的后果,乃至死亡。”
“但他依然是这样做了,这叫什么,这叫放任危害发生。”
“拿刀捅刺别人腹部,根据权威调查,这种情况,受害者死亡的概率大概有三分之一左右。”
“李世豪之所以并未死亡,完全是陈大志意志以外的原因造成的。”
“故此,陈大志的行为应该成立故意杀人罪。”
田永飞的话语铿锵有力,与林河分毫不让的争锋着。
林河坐在被告席上,有些乏味的揉了揉眉毛。
好家伙,连权威调查都整出来了,看来这个田永飞为这次庭审也是做足了功课。
咚!
“下面,请辩护律师发言!”
林河起身,眼神看着田永飞道,“检方刚才说根据权威调查?”
“不知道你这个权威调查数据是从哪里来的,我可以坦白说,这个权威调查数据连我这个律师都不知道,更别说是一个小商小贩了。”
“你觉得,他刺人之前,会先去调查一番权威数据吗?”
“换句话说,我的当事人知道拿刀刺人的结果很严重,但是会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这点是他当时没有想过的。”
“还有,事件的起因是双方在执法过程中发生了冲突,陈大志当时的目的,只是想为了保住自己的财产。”
“持刀伤人,并非是他的主观意愿。”
“既然没有主观上的恶意性,又何来故意杀人一说?”
“最重要的是,被害人李世豪目前正在医院治疗伤势,单从这个结果来说,案件跟故意杀人也不沾边的吧。”
“因此,你方选择以故意杀人罪起诉我的当事人,这点实属矫枉过正。”
林河思绪敏捷,据理力争,驳的对面田永飞哑口无言。
好吧,既然你说你当事人陈大志的行为是故意伤害。
那咱就按照故意伤害来,不过,陈大志持刀伤人的行为恶劣,而且刺伤的又是执法者,判他个无期应该不为过吧。
田永飞整理一番思路,缓缓开口道,“那行,我姑且认可陈大志的行为是故意伤害。”
“但是他的行为,已经造成了被害人李世豪重伤住院的后果。”
“刑法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陈大志在闹市区持刀伤人,而且伤害的还是一名城市秩序管理者,他的所作所为,已经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
“因此,我方建议法庭对其进行顶格处罚。”
持刀伤人,这种暴力犯罪本就是法律严厉打击的对象。
而陈大志刺伤的,还是一名执法者,这一事件又是发生在数十人的围观之下。
因此,田永飞的请求乍一听上去,好像很有道理样子。
只是……林河作为陈大志的辩护律师,自然是不能让他如愿的。
“法官同志,我觉得检方的意见并不可取。”
林河起身道,“众所周知,故意伤害这个罪名是结果犯,法庭的量刑幅度通常会跟着结果走。”
“首先第一点,刑法234条规定,故意伤害只有造成被害人死亡的,才能够对当事人进行顶格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