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省着点。
蓝桉也想到了这个问题,想了想又说:“刚开始这几日贴条,后面大家应当也熟练了,到时候便用不着这个法子了。”
是这么个道理,熟能生巧嘛。
两个人确定了方法就开始行动。
楚秋泽这边按照哥哥的药方出药,蓝桉根据他的讲解,在一旁写便条往药上贴。
两人分工合作,默契使两人进行得井然有序,小护士们给药也没再出过什么大的失误。
“你这钢笔字什么时候练的?”楚秋泽忙里偷闲,他很好奇蓝桉这一手笔锋苍劲的字体。
毕竟他当初把笔送出去之后就再也没问过了。
也不知道蓝桉什么时候偷偷练的。
蓝桉坐姿端正,微微低着头,“闲来无事就练练。”
说得四平八稳,但楚秋泽大概还是能猜到一个古代人从毛笔换到钢笔要经历些什么。
他笑了笑,又问:“那感觉怎么样?比起毛笔确实要好用的多。”
“比毛笔好用。”蓝桉直言,“虽说起初有些不适应这种太硬的笔尖,但习惯之后就能明白其中之奥妙。”
书写顺滑,笔墨均匀。
而且,用毛笔,还得先研磨,太干不行,太稀也不行,这钢笔需要的墨水直接用瓶子装好,写完再添加,实在是方便。
楚秋泽心里高兴,这说明他送出去的第一份礼物,蓝朋友还是喜欢的。
“墨水还有多少?我再给你拿点过来吧!”
“可以。”蓝桉没有拒绝,这墨水是刚需,平日里练字他都不怎么舍得用。
两人在这里相处得非常融洽,另一边在忙碌的楚天泽终于注意到了包装上的便条。
这一看就不是自家弟弟写的,他对弟弟那狗爬字体还有有些AC数的。
这些便条上的字体笔锋凌厉,像极了某个面瘫王爷。
楚天泽差点自闭了,敢情他现在一个人在这里忙得晕头转向,弟弟却在偷偷谈恋爱?
简直是要气死他了。
要不是这里的病人离不开他,他是真想去棒打一下鸳鸳。
一直跟在楚天泽身边做记录的熊初墨突然就发现这药神的脸色不太对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