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下去就听到了狼叫,不跑还等着它们来饱餐一顿啊!”沈知欢将汤碗喂到小家伙嘴边,示意小家伙喝口汤。
小家伙乖得不行,“咕咚咕咚”就是两口。
“那你这些天去哪儿了?”于景严又问。
她要早些回来,他也不用提心吊胆这么些天了。
害他二十来天瘦了一大圈。
生怕这家伙一时想不开追随她去了。
“能去哪儿?林子里呗,那林子大得要死,我绕来绕去都绕不出来。”一想到那深山老林里的遭遇,沈知欢就忍不住叹气。
真是把上辈子没吃的苦一下子补齐了。
“你的意思是,你在那林子里绕了二十来天?”于景严倒吸了一口凉气。
一个小姑娘在那深山老林里……
吃什么?
喝什么?
“于景严,你有完没完了,你不吃饭就给我滚,别在这儿妨碍我们吃饭。”苏子煜冷下脸。
小媳妇是如何逃过一劫的,苏子煜略一琢磨就知道了。
可这些是经不起来回推敲的。
苏子煜能想到,沈知欢自然也能想到。
掉下悬崖还能全须全尾的回来,这确实有些匪夷所思。
这也是她今天非来不可的原因。
有些事,刚开始不解释清楚,以后再解释,有理都说不清了。
特别是男人这身份……
万一有人搞针对……
于景严问得如此事无巨细,估计也是有这方面的顾虑。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所以绝对不能给人留话柄。
她脱下鞋,翘起脚给于景严看。
细嫩白皙的脚指下面是数不清的结痂,大大小小,许多地方还是新伤痕摞旧伤痕。
整个脚底板就没有一块好地。
一瞧就知道那是血泡破了以后留下的。
因为沈知欢将整个脚底板翻过来了,所以很多人都能瞧得清楚。
“瞧这个就知道林子有多大了,也就是我能吃苦,要换一个娇气的,能不能出……”来还两说呢!
沈知欢的话还没有说完,苏子煜已经一脸心疼地握住了她的手。
“媳妇,吃饭,吃完我们回家。”
小家伙则直接从苏子煜的身上溜了下去,凑到沈知欢的脚边去给她的脚丫呼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