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如果说,你是有正当理由,就譬如说码字有助于创作。这,倒是完全可以理解。
搞文学创作嘛,其中带点儿奇怪的癖好,这很正常。
就好比于演员拍戏的时候,为了追求更好的拍摄效果,都会过度代入角色。
所谓戏痴,戏疯子,因戏生情,因戏生恨就是这么回事…
同样也是这么个道理。
写作之时,为了更贴切的去描写一下书里的女性角色,看一看女生胸,摸一摸女生腿什么的……
这很正常。
戏剧大师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一句话——
“人无法创作出想象之外的事物。”
我都没有摸过腿,你让我怎么去描写腿?
我都没有***,你让怎么去描写床戏?
所以自然,在描写女性角色之时,我肯定要摸一摸,看一看,亲身感受一下……
对于杨蜜给出的说法,热芭点头也表示理解:
“原来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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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
一分钟……
十分钟……
半小时……
也不知道是过了多久,
林枫感觉码字有些困倦,当他从创作状态当中回过神来之时,这才现——
自己身边竟然围着杨蜜和热芭?!
“不是,这什么情况……”
林枫直接被眼前这一幕情景惊到了:
“你俩什么表情??”
“写啊,你继续写啊……”
像是意犹未尽一般,杨蜜连忙催促林枫:
“别停,你继续写。”
“就是,别停,我正看得精彩呢!”
热芭也看得意犹未尽,连声催促:
“快,快点……”
虽然说,这字看上去没什么不对,但怎么感觉听起来——
哪哪儿都不对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