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事吗?”
纸条上是赫敏端正锋利的字迹。
“别听课了,聊会儿天儿吧。”
她看起来有些犹豫,“老师讲的你都会了?”
“当然不会,一个字也听不懂。”我跟她胡扯。
反正我现在也不是凯瑟布莱克,不用装模作样地遵守什么规矩,我还挺喜欢我现在这个人设的。
“一次不听课不打紧的,相信我。”我接着朝她加大火力。
“那好吧,你想聊什么?”赫敏放下了记笔记的笔。
我想了想,你看没看过《小王子》,我问。
“这是我们麻瓜的书,你也会看?”
我就告诉她我也是一个麻种巫师,我爸爸是一个修鞋匠,我妈妈是一名家庭教师。
我们写了好多,主要是我在骂这个破烂现实世界多么虚妄难堪,赫敏附和。赫敏不愧是赫敏,她的想法逻辑严谨,知识面又很广,我很佩服她。
曾经我经常跟她暗自较劲。
我一直觉得自己是一个有天赋的女巫,就算我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我也蝉联了斯莱特林两年的第一,却又每次都败给了格兰芬多的赫敏格兰杰。
有些人她就是厉害,你不服都不行。
最后铃声响起,赫敏有些遗憾地说,玫瑰其实也很孤独,她只有一个小王子,而小王子是一个注定不会停留的人,可惜这个世界给予玫瑰的束缚太多,她没有更多爱人的选择权,也没有机会看到更广阔的世界。
我伸了伸懒腰,推给了她最后一句话:
谁说这世间,不允许两朵玫瑰相爱。
如果不能,就砸烂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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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傲慢、嫉妒、暴怒、懒惰、贪婪、暴食和色欲为世间的七宗罪。
那我认识赫敏的初衷,至少占了嫉妒和傲慢两项。
其实刚进入霍格沃茨上第一节课的时候,我就注意到赫敏了,我和她是最早把羽毛漂浮起来的学生,但是这些魔法我已经在马尔福庄园提前预习了,她却是第一次上手。
从那以后,她就不幸的被我盯上了。
我记得有一次,赫敏被他的同伴气哭了,跑到了一间盥洗室里哭了好久。那时候我还正在恨竟然被一个麻瓜种比了下去,想去看她的笑话,于是我跑遍了所有的盥洗室,终于找到了赫敏。
谁知道我和她竟意外的聊的投机。
我完全忘了我来找她的初衷,和她谈天说地,就这么度过了一个下午。
我还记得她握着我的手,眼睛亮晶晶的。
“我叫赫敏格兰杰,你叫什么名字呀?”
我不好意思地捋了捋头发,“我的名字不好听,还是不告诉你了吧。”
“谁说的,你长这么好看,名字也一定好听。”她无比真诚地说。
我只好小声地告诉她,我叫凯瑟布莱克。
“哦,原来是你!”赫敏的嘴巴张成了O型。
我以为她会说我是布莱克家的继承人,或者说我们家多厉害,多有钱什么的。
“我知道你,你是变形课上第一个把火柴变成针的那个女生!你好厉害呀。”
被她夸的我都不好意思了,分明她比我厉害多了。
再后来呢,我对她是什么心理?我深知我心底见不得人的龌龊,又贪恋和她相处的片刻美好。
每次每次,总有人比你做的更好。除了在决斗大赛上我打败了她,好像每一场考试,我都要比她差一点点。
既然有了我凯瑟布莱克,又为什么还要再有她赫敏格兰杰?
一直觉得我很讨厌她,可是当我得知她被石化的那天,我失手划破了自己的手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