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芳听了,却不觉开心。她并不认为对一个女子的外貌进行赞美,是值得高兴与得意的事情。人总会有老去的一天,美貌停留的时间太少了。一个女子与其貌美,不如有一技之长,能自食其力。
就比如村东住着的叶婶子,她虽貌美,却还是被男人给抛弃了。
虽然叶婶子已经三十多岁,但依然每日装扮精致得体,像大户人家的小姐——好吧,落芳也没有见过大户人家的小姐,只在话本子里听过。而且,叶婶子从不许旁人称呼她为“婶”,而是强调为“叶夫人”。
真怪,在这个小村子,却住着一位夫人。落芳虽然心里不屑,但每每见到她,都会唤一声“叶夫人”,以换取对方一个温柔的微笑,偶尔还会有酥饼。
叶夫人,姑且这么称呼她吧,带着她的儿子叶秉烛,独自住在村东的破屋里。在一众狗剩、黑蛋儿、二牛的贱名之中,叶秉烛的名字就显得格外突兀了。
所以,村里的小孩儿也不爱与叶秉烛玩耍,一看到他便纷纷散去。当然,其中还有一个原因,便是叶夫人曾私下里勒令过这些小孩儿,不许带坏了叶秉烛。因为叶秉烛是个了不得的大将军的孩子,总有一天会认祖归宗。
这些话原本还有人信。因为叶夫人生得实在美貌,皮肤白皙,眼睛又圆又亮,根本不是庄稼人的样子。而且她刚来桃花村的时候,带了不少金银首饰,也过了一段阔绰日子。
可叶秉烛一天天长大,一晃便是七八年,叶夫人自己也熬得肉眼可见地老了,也依然没有什么人来邀请叶秉烛认祖归宗。
于是,村子里渐渐有了风言风语。从宜城回来的阿婆和婶娘们说,叶夫人原先不过是个丫鬟,因为勾引主子才被赶出了府,连带着她生下来的孽种,也是没人要的。
后来,叶秉烛便更没人搭理了。曾有小孩子放话说:“我们不跟没爹教的野孩子玩!”
虽然后来叶夫人上门要求那小孩道歉,但并没有改变叶秉烛是个野孩子的事实。
也曾有人大着胆子,为叶夫人说媒。她长得好看,虽然年龄不小,还生过孩子,但依然有人愿意娶她做妻子。
可她却不愿意,只说总有一日会被将军接回去,过荣华富贵的好日子。
真可怜啊。
但这样的世道,并不允许落芳有太多同情心给别人。
这日,落芳拿了绣品,随村子里的婶娘们去粟城卖钱,换些生活必需。几人刚出村,便见一个小乞儿倒在路边,生死不知。
他的头发乱成了鸟窝,蓬蓬地遮住了上半张脸,只露出一个瘦削尖细的下巴。衣衫褴褛,打满了补丁,露出了遮不住的皮肉。落芳只是乍一看,便瞥见那小乞儿红肿流血的皮肉。
在边关,这样无父无母,无依无靠,也无处可去的孩子太多了。同情也同情不过来。他们或许今天,或许明天就会死去。
落芳收回目光,继续赶路。
从村子到粟城其实并不远,但是要走一段土路。此路本是北戎与大绥的边境,后来有人发现从此路到粟城,要比官道近得多,渐渐也有人走了。
落芳回村的时候,正与几个婶娘聊得开心。她的绣品都卖了出去,换了好些吃食,还剩了几个碎钱,可以存下来。
忽然,几人身后传来急促的马蹄声,她们立刻让开道路来。
四五个北戎样貌的人骑着马行过。为首的一人身形高大,光看穿着便知与寻常人不同。怪的是,其中还有一人,哪怕是盛夏酷暑的天气,也披着厚厚的大氅。
落芳与那着大氅的人对视一眼,立刻垂下头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