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在京城,是一个五品以上的官员大半年的俸禄,而在洪州内,用来买一块不在城内,且不能进行任何耕种的地,更是绰绰有余。
她用五十两银子的代价就拿下了那块地,三十两买地,二十两给了替她挂名的人。执行进程之快令他咋舌。
接下来,那块原本无用的空地上很快便起了一座染坊。
它承接了京城内几近半数绣庄、绣房的染布活,偶尔也会帮忙代煮燃料,代浆洗衣裳。因为地靠河边,一切都变得无比便利。
城内那些绣庄不仅能够省下挑水的时间,还能节省庄内的用地。
很快,染坊的进项便开始大幅增加,自半山上远远望去,一片片彩色的旌旗随风招摇。人人都以为它的所有人是那笑脸迎客、招徕生意的老妇,没人知道背后的所有者竟是一位年轻姑娘。
白银开始如水流般进了宁不羡的荷包,而那些钱也成为了他们最终送走他叔伯一家的最大助力。
运货的船连主人带货物一起被淹没在波涛中,讣告送至陶家,“兄妹”为表兄悲痛欲绝,而闻得噩耗的老叔父亦在悲痛中病逝,药石无医,就如同陶谦的生父,当初那样。
大仇得报的夜晚,宁不羡一身露水,有些失魂落魄地进了他的小院。
蛰伏了整整三年,明日,他们就要成为这座山庄内唯二的主人了。
他难得弃了茶,开启一坛陈酿,她做了他的对饮人。斟酒的时候,他注意到她的手指在不住地发抖。
“尸体都冷了才开始后怕,二姑娘,你这反应未免太慢?”
宁不羡哆哆嗦嗦地将那温好的热酒送入腹中,明明不是冬日,但她却如在冰窖般,瑟缩着身子,神色也有些恍惚。
下命令的是他,但送钱递刀子的可是她,当时都不怕,现在发什么抖?他琢磨着她这是又有什么新的目的,跑到他跟前演戏来了,正欲开口,却听得宁不羡怅然道:“陶谦,你是我人生中唯二为他手上沾上血的男人。”
他神色一动:“我倒是没听说过,沈大人手上沾过谁的血?”
“不是沈明昭。”
他好奇了:“那是哪家郎君?”
“……”可她却不说话了。
他等了许久,见她没有往下说的意思,颇觉无趣地咂了咂嘴:“……好吧,估摸着又是二姑娘人生中哪块不知名的垫脚石。”
“我才不会为了垫脚石脏自己的手。”
陶谦捏杯子的手一顿。
可她却又多了下一句:“……那必然,得是更有用的人。”
顿住的手登时在失笑中恢复了动作。
“也是。”他道。
“从今日开始,终于可以睡个好觉了。”她心满意足地抬手伸了个懒腰,似乎极其疲倦。
“是啊,没人敢再去打扰你了。”
他知道这几年她都过得很糟糕,夜不能寐是常有的事,看她白日里越涂越厚的粉就能察觉出来。
刚进陶家那会儿他们两人都是待宰的肥羊,他的是命,她的是美色和身体。
她跟着进来是为了不让他的小命丢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