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云知你转过身,我来脱?”
“你不脱是吧?那我来!”
席云知准备亲自上手,她必须要亲眼证实,这个人到底是不是他的哥哥。
小的时候她很调皮,总是喜欢捣蛋。
与端庄典雅完全不沾边。
上树摸鸟,下河捉鱼,上山打兔子,什么事情都干。
有一次她突发奇想,看到了军中大院里有,一只看门的大狼狗。
这狼狗十分生猛,对谁都不亲。
而且刚刚生了小狗崽,对谁都满是攻击性,所以,尽量都没有人去惹它。
席云知的脑回路异于常人,那时候到了人厌狗烦的年纪。
别人都不敢的事情,她就想去做做。
所以,她去偷了狼狗的狗仔,然后将狗崽藏到了她哥哥的被窝里。
要说这孩子虎吧,她又很聪明,知道不把狗仔藏到自己的被窝。
那大狼狗下了狗崽,丢了崽子,瞬间变成了暴躁的母狼!
可想而知,当天夜里这个大狼狗,就夜袭席长锋的营帐。
那天夜里,整个军营大院,都变得鸡飞狗跳。
以为这就完了吗?
当然没有,席云知趁着狼狗离开的间隙,她又把另外的狗崽给偷走了。
这回狗崽藏在了自己的被窝里,那肥嘟嘟贼壮实的狗仔,就被她给挑走了。
至于她哥。。。。。。
据说,当天夜里被大狼狗追着,围绕着军营跑了好几圈。
人都要跑得脱力了。
后来,还是有其他的老兵发现,联手将那大狼狗制服,拴了起来。
他才能侥幸的逃脱。
不过,屁股上还有一些隐私的部位,被咬了好几个口子。
那么多年过去,疤痕依旧还在。
席云知就不信,这个细作他能真的那么狠心,将自己的屁股,让狼狗咬出来几个痕迹。
再者说了,那痕迹的位置那么特殊。
裴玄也只好当着她的面,将这个人给扒光了衣服,露出了带有伤疤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