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着她醇熟的呼吸声,胡肆临心满意足合起眼皮,嘴角也挂着满足的淡笑。生怕再惊扰她醒来,他紧张兮兮向下移了移位置,屏息附耳贴住她的背,歪头认真感受她的心跳。
一下、两下、三下……
每一下,都像敲在心头。
熟悉的节奏带给他最为安心的感觉,长达半年不曾睡过觉的他,不知不觉跟着犯困。
可他根本不敢打瞌睡。
魂魄一旦陷入睡眠状态,这俱死去多时的肉身就会加快腐化的速度。
他不太在乎一张人皮是否面貌可怖,但不想让小钰因害怕而疏远他,或因尸臭而厌弃他。
只是她身上散发的气味太令他沉醉了。醉着醉着,他开始飘飘然。
何止心跳呼吸让他着迷?
肌肤的温度,掌心的纹路,茸乱的发丝,无不是他发疯着魔的所在。
五百年来,可供寄生的载体那么多,只有她——这个用血肉之躯诅咒他、压迫他又承载他、接纳他的女人,才是最适合他、最能包容他的唯一。
曾几何时,他确实想做她的孩子。
若这俱瘦小柔软的身体将他孕育出来,让他与她血脉相融,仅仅想象,他都乐不可支。
本来么,他们就是密不可分的。
像连体婴,更像母子。
同体共生那么久,一度的,他都忘了岁九是什么玩意儿。
他喜欢做胡肆临,喜欢那种随时随地感受她全部的感觉,她在想什么,又要做什么,他可以事无巨细地察觉。
于是,怀揣对她无法终止的贪欲,他用心物色匹配她的男人。
不止是想让她错开孽缘嫁给金龟婿,更重要的是,他得给自己的来世寻摸一位无可挑剔的父亲——长得好,家世好并服从她,这才行。
可惜啊,张勋可那小子太不中用,好好的姻缘被他的瞻前顾后气走了。
而雷春龙……
该死的王八蛋分明占了大便宜,却一天到晚蛊惑她和他对着干!猪狗不如的东西,投了胎还这么不知轻重地越探雷池,既然主动求死,那他当然要给他个痛快!
生气归生气,每每想动手时,胡肆临不免犹犹豫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