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手臂抽血口附近淤痕都变成紫色了。
淤痕还扩散了范围,看起来真有点瘆人,像被打了似的,难怪昨天时煜昨天被吓到了。
已经是正午了。
洗漱好以后,书禾拉开窗帘,天朗气清,是明媚的好天气,时煜应该去上班了吧。
他明天开始休年假。
“咦,你没去上班吗?”
书禾下楼的时候,看到了在开放式厨厅忙活的时煜,他穿着宽松的羊绒高领毛衣。
在做饭,神态专注认真。
书禾依稀记得,与这个男人重逢的那一天,他就是穿的这件高领毛衣。
时煜气质好,像行走的衣架,好像不管什么衣服落在他身上都显得高级又清贵。
时煜慵懒地抬眉,“怎么起这么早?”
“现在已经中午了,不早了。”
“那你这只扶光鸟今天可没有虫儿吃了。”
被唤扶光鸟,书禾眉梢蓦地一动,趴在栏杆上瞧着他:“你知道扶光鸟是什么意思吗?”
“有什么能难住你老公。”
男人从容的语气。
书禾跑到时煜身边,才要伸手抱一抱她,听到他低声说,“我身上有油烟味,等做好饭换个衣服。”
“就要抱。”
“好,给你抱。”
书禾从后面抱住时煜的腰。
脸颊贴在他软糯的羊毛衣上,深吸一口先生身上的气息,她身心安宁放松。
像,被包裹在软绵的云朵中。
“你的手!”
书禾才记起时煜手背的伤并未痊愈,握住他的手检查,好在他戴了手套。
“没事,伤口已经结痂了。”
书禾看着他的手,心疼地拧起眉:“最近别做饭了,如果真感染了怎么办?”
“行。”
时煜眸光轻柔:“不想问我扶光鸟是什么意思了吗?”
“那你说说,是什么意思?如果说对了的话,我就奖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