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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卷 忘川14(第1页)

登岸后,莫待正向一名行人问路,两名五大三粗的男子过来问清楚他的名字与来历,之后十分客气地说了句“有请”,便将他带上了另外一条道。这两人没说请他的原因,他也就没问,跟着就走了。不过一袋烟的功夫,三人来到一座布局结构极为普通的房屋前。其中一名男子将莫待带至庭院,留下一句“请稍等”,就和等在门外的男子离开了。两人说着话走远,快到对街拐角处时回头望了一眼,似乎在谈论与莫待相关的话题。正厅和左右厢房都静悄悄的,连个鬼影都没有。莫待连着问了好几次有没有人,都无回应,索性在院子里逛开了。这房子正对着主街道,四棱见方,相当方正。每一进院落也都方正得挑不出毛病,像手艺绝佳的裁缝用尺子比着切出来的豆腐块。院墙上爬满了粗壮的古藤老蔓和挂着花儿朵儿的刺条,都还绿意盎然,茂盛得很。院子里种着许多花花草草,高的矮的,弯的直的,错落有致,有几种莫待在琅寰山见过,人间界也有,只不过都开在皇宫的御书房。已是深秋,正是菊花的好光景,修剪得一丝不苟的枝叶和清洗得一尘不染的花朵沐浴在晚来的秋风里,每一株都是天上人间绝无仅有的好颜色。靠墙角的大水缸里,养着似莲非莲的花,颜色雅丽,香气清逸。几尾叫不出名字的鱼游戏水中,时不时跃出水面看风景,一点也不怕人。石榴树下,一群嫩黄的小鸡挤在母鸡的翅膀下,幸福地打盹。最小的那只大概做了美梦,叽叽叫了两声,扭头在母鸡的身上蹭了蹭沾了泥的嘴,就又睡了过去。听见脚步声,母鸡蜷在翅膀下的脑袋动了动,咕咕两声。一只大红公鸡应声而出,飞奔到母鸡面前,摆出斗鸡的架势对着不速之客,做好了为妻儿头破血流的准备。莫待好笑地瘪瘪嘴,脚下转弯,拐进了后院。后花园里,一株巨大的合欢树半死不活地矗在正中央。按整套房屋的高度来算,这合欢树已经严重超高,树冠更是遥不可见。莫待围着树转了两圈,没找到枯萎的原因。他打算爬上树再看看究竟,谁知刚捋起袖子,就听见背后有人说:“谁要敢爬我小阎王的树,我就把他的鼻子割了做鸡饲料!”“那麻烦你下手利索点,别拖泥带水的弄好久,浪费我时间。”莫待回头看去,皱眉道,“小阎王今日大婚?连发带都是红色的,晃得人眼晕。”小阎王双眉一挑,将一把画笔丢进墙角的洗笔池:“不当新郎官就不能穿红色?谁定的烂规矩?这是本王的官服,你说话小心点!”他比莫待高大半个头,面似银月,神采奕奕。一双浓淡适宜的长眉下,扁圆的眸子总荡漾着孩童般狡黠的笑意;鼻梁纤巧,鼻翼秀气,十分配他的脸型;仰月唇,唇色很接近院中月季的颜色,润泽光亮。不知道他是压根儿就不看重容貌,还是他心思单纯帅气而不自知,反正他没拿自己的脸当回事。这不,他只顾忙着和陌生来客闲扯,也没想起来要洗一下他那张东一道西一道沾了不少颜料的脸。莫待淡淡笑道:“那这官服可不怎么样。难为你,竟然肯穿。”他三言两语道明来意,希望对方成全:“若不是只有邪见草才能治好我朋友的伤,我也不敢登门打扰。”小阎王的头摇得像个拨浪鼓:“邪见草是冥界之物,绝不可流入人间!我没办法为你破例,请回!”“我要怎样才能以最快的速度回到鬼门前?”“抱歉,这个我不能说。你得自己想办法。”“我要如何穿过鬼门外的结界,还魂肉身?”“这个……我也不能说,都是禁忌类话题。”“是不是无论我怎么求情,你都不会帮我?”“是!这是冥界的律例,我岂能带头破坏!”“既如此,在下告辞。”莫待说走就走,没走几步又回到小阎王面前,单手托着一个密封好的管状物。“身为客人,赶上小阎王的吉日,理当随礼。这东西就当是我贺小阎王新婚大喜了。”小阎王翻了个大大的白眼:“既然是礼物,就得有价值。否则,我把你做成冰糖葫芦……”管状物里,是两个巴掌大的纸卷。他看了没几眼,目光就焊在了上面。“你从何处得来?”莫待双手一揣,不紧不慢地道:“先说谢谢,我再告诉你来源,不然我立马收回。”小阎王一跺脚,叉腰吼道:“居然敢威胁我,你不想活了?”“少废话。说,还是不说?”莫待说着伸出手去,“还来。”小阎王咬牙切齿地说了声谢谢,指着纸卷道:“名单不全。”“废话!你有那么多时间在雪重楼眼皮子底下拓完所有名单?”莫待又扔了个管状物过去,“再送一个压轴的美娇娘。”“方清歌?这是何意?你都知道些什么?”“这是我那个容颜尽毁,日日受着病痛煎熬的朋友冒死得来的。小阎王若想得到全部名单,拿到更为确凿的证据,不妨亲自去趟七星湖。说不定,这幅画像还挂在雪重楼的卧室。”,!“卧室?不是吧?该不会传闻是真的?”“是不是真的你去一趟不就见分晓了?”莫待将七星湖内外的情况详细介绍了一遍,“雪重楼是个狠角色,祝你活着回来。要问我知道些什么,不多不少,刚刚好。”“说起雪重楼……”小阎王亮出一朵血红色的花朵:“见过这东西没?”“血色海棠?在医书上见过。对学医的人来说这可是宝贝,三界中只有七星湖才有,先生需要它入药都得向雪重楼求取,还得说明用途,记录在案。你是哪儿来的?”“捡的。既然这血色海棠是比七星海棠更稀有珍贵的东西,怎么会丢在那么荒僻的村子里?”“肯定不是雪重楼丢的,他绝不会犯这种低级且致命的错误。可把这么招摇的东西丢在命案现场,要说是想栽赃,也未免显得过于刻意了。或许,丢它的人是在给你铺路,让你有正当理由出入琅寰山,调查仙界。”“这么说来,我该感谢他了?就跟你朋友一样,他帮了我这么大的忙,我总得有所表示才是。”“不表示也没所谓。我朋友大度,不会在意的。”“我才不要欠活人的人情。”小阎王道,“雪庆霄手里有一味好药,名春晓,与邪见草有相同的功效。若你朋友是新伤,只此一味药就足够;若是受伤日久,则需以洗心池的水为引,外敷内服。”“春晓?这名字好像在哪听过,蛮耳熟的。”“春晓是名药。博雅斋那么多药经总会有记载,你听说过也不奇怪。”小阎王边说边盯着莫待的衣服看,眼神很是怪异。“新做的?”“碍你眼了?又没花你的钱。”小阎王撇嘴道:“难怪嫌我的官服不好看,谁比得过梅染的战袍?”“你见过先生的战袍?什么样?”“先说谢谢,我再告诉你详细。”小阎王操着双手,不慌不忙地道,“没几个人认得出梅染的战袍。你要不要拒绝我?”“烦请小阎王不吝赐教。”莫待的态度十分端正,没有一丝不悦。小阎王倒不好意思了,搓着脸道:“你这件外衣就是梅染的战袍,可挡邪魅噬体,辟火防水,百毒不侵,刀枪不入。且可大可小,可根据穿衣人的喜好做出不同的款式,甚至连颜色都能随意改变,是天外天的宝物。你魂魄残缺灵力又低,如果不是有它护体根本到不了这里,这一路上的鬼气足够把你熏死好几回了。”莫待心中一凛,猛地想起昨夜余欢看这衣服时的眼神,恍然大悟。“梅染那厮还真大方!竟舍得把它给你。你要知道,这可是跟随他南征北战,护他性命的伙伴!”小阎王绕着莫待转了两圈,不解地摇头,“也没看出你有何特别啊,梅染是不是眼瞎?”“我家先生眼瞎不瞎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他是个好人。因为是好人,所以看谁都是好人。他常常跟我说,小阎王很不错,为人刚勇,是个好人。”莫待微微笑道。“你觉得自己是好人么?”“那还用说!我当然是好人了!”“是好人就好。说明我家先生眼明心亮,没看错人。”“喂!你也太护短了吧?我不过是随口调侃一句,你至于这么护着?”“你的随口调侃,在我看来却是冒犯。我很不高兴!”莫待黑着脸道。“小气!”小阎王极为不满地嚷道,“我问你,别人来找我,都是火急火燎的。你为何这样悠闲?”“我不是悠闲,是冷静。饭要慢嚼细咽才不会被噎着,路要脚踏实地地走才不容易摔跤。我输不起,也没有时间可回头。那么,我就要保证我走的每一步都正确,这样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着急,慌张,焦虑,这些情绪不但帮不上忙,还会扰乱我的心神,影响我的判断,我必须摒弃。只有冷静,也唯有冷静,我才有可能走到终点。”“有道理。不过,无论你如何冷静如何算计,你所剩的时间都不多了。”“是不多了。我这就想办法往回赶。”“倘若赶不回去,你就只有死路一条。不遗憾么?”“不遗憾。因为我尽力了,我心安理得。”“你真不怕死啊?”“世上只有你小阎王才不怕死,因为不会死。”莫待还了个白眼。“既然怎么都得死,怕有用?有用的话我现在就开始哭。”“也是。反正怕也没用,还不如坦然面对。”小阎王见他一直盯着合欢树不挪眼,问道,“你想知道这树怎么这副死样?”“是。看着也不像是得病了,也没有缺水缺肥,怎么就这样了?”“它原不是冥界之物,可能是水土不服,思乡。”“既然不是冥界之物,那又为何会出现在此地?”“这合欢树原本长在琅寰山的姻缘林中。梅染下到仙界做月老时,不知什么原因竟将它挖掉扔出了阿弥岭。当时我刚好在那附近玩,很喜欢它满树繁花的样子,便捡回来栽在此处。也许是我没照顾好,那年之后,它就再也没开过花。”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后面更精彩!莫待抚摸着合欢树的树干,眼神格外悲伤。他拿出一小瓶生命水,涂抹在树干上,忽而笑了:“你我都是姻缘林的住客,多少也沾点亲。这东西本是我应急用的,就先给你解渴吧。你若有灵,就努力生长,再现当日盛景,莫辜负小阎王的好意。”“你:()风雪长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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