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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储物腰带(第1页)

孙春绮人淡素雅。她立在那里,不说,不动,就是一幅天然的仙子脱俗图。虽然在容貌上不是绝美,少了一抹惊艳之色,却气质出尘,属于那种看了又看,越看越好看的类型。这样一个人,刘一夫却是比较——敬而远之的。因为,她是修仙者。哪怕她走的是入世之道。孙春绮是修仙者,修仙者有很多种的。有的是远离红尘俗世,走太上忘情道。世人于我有亲戚,我独视人如一焉。即便是父母妻子儿女亲人,也视之如常人。心中,唯道也。这是一条极重才情的道。但也有入道的。深入红尘里,纯情演道真。这也是一条路。还有像铁冠道门的,不仅入世,还别人的母亲扶龙庭。通过扶龙庭来增进自己的功德气运修行无上大道。毕竟,红尘里能有什么?无非是情情爱爱之类无聊透顶的玩意儿。那玩意儿只能对极少数人有用。比如天真蠢和傻白甜。扶龙庭就不一样了,参与到一个国家的内政中去,这世上还有什么比玩政治的更心脏呢?可是,既扶龙庭,必为天下显,也就藏不住了,一个不好就会遇到有人的算计。修仙一途,千难万险。错,却只有一次。一个人只要错了一次就得玩完了。所以,需要一些,底牌。锦氏就是孙春绮的一张牌。不然,纵是从前一点交情,又哪里值得孙春绮对她又是救儿子又是给她当靠山的。修仙者是你妈吗?要知道,修仙者都是无利不起早的。没好处,什么情分都得淡。只有最真实的利益关系才得长远。“请你来,是想你帮一个忙。你会帮我的吧?”孙春绮盯着他。一丝杀气,淡然而出。刘一夫给她这么盯得不敢抬头,只敢低头看下面地上孙春绮的影子。“是什么事?哦,这个是之前说好的,只是我才刚回来,还未来得及给前辈您送过去。”刘一夫把手中储物袋恭敬地双手呈上。这里面,别无它物,就一件,是他答应的,给孙春绮的王七加一的壳子。此物坚韧,若其食之可得大补也,若要炼器也是上品佳材。孙春绮一看,好家伙,这储物袋也是勉强容纳着的,差一点就要装不下去了。但不得不说,此物——她是极其喜欢的。虽然她拥有青白双剑,战力之盛,可战元婴,就算化神……那个勉强。可这也是难能可贵了。若说她此时的短板,就是防具了。可修仙者大抵都是这样的。攻高防低。毕竟很多人信奉,我先解决了你,这就是最好的防御。你不能说这个理念是错的,但万一遇到了抢先攻击你,或实力比你强就先攻击你了的情况,怎么办?!所以说,拥有一套防具的重要性。可是防具真的太贵了。以甲胄为例,这是需要上好的金属灵材的。有那么多上好的金属灵材,制成飞剑不好么?你打一套铠甲要多少灵材,打一柄飞剑又需要多少灵材?事实就是,很多人连一柄趁手的飞剑都没有,你让他们上哪儿弄防具去。一套铠装防具,不说手艺了,光是灵材的消耗就是飞剑器材的十倍不止。而在修仙界。灵材永远都是珍稀材料。恐怕也就是少数大乘大佬才能轻松搞到吧。但对于大乘大佬来说,他们历经千般劫难,早已经把身躯炼至极限了,区区防御器具,于他们来说又有什么用呢?比如孙春绮。她也算一方小大佬了。整个罗国的国库对于她来说都是予取予求的。想要什么东西,一个字,拿。还是不给钱的那种。就是这么豪横。然并卵。没用!纵是一整个罗国,又能收集多少珍稀的金属灵材?就算你自己在外面找,你找到的也基本上是有主的。总之,对于金属灵材,就一个字。等。想要只有等,等哪天机缘到了,上天把馅饼直接丢你脑门上,不然就别想了。那么,除了金属灵材,就没有别的办法了吗?有。妖精的身体也是很好的材料。比如龟类,这些拥有强大坚硬甲壳的精怪,它们的这身体就是一种极好的炼器材料。甚至从舒适性和成长性,修复性上来说比金属灵材还好。但是,它同样难得。拥有强大甲壳的精怪大妖,又有哪一个上好相与的。大多数修仙者如果想要防具,只能是逮到什么用什么。弄一个皮子的防具就差不多得了。哪怕防御性并不是太好,也聊胜于无。有总比没有好。孙春绮没想到的是,刘一夫真弄来了这王七加一的壳子。此物可太好了。至少,目前对于她来说是极好的。,!此时的孙春绮对于防具有一种迫不及待的渴望。但,再渴望,想要有,也是困难的,不是说你想要,就能有,同样要看机缘。不过,不错。这次就挺好,机缘上门了。当初,她若是嫌事多,没有给出这么一只储物袋,也就不好意思让刘一夫去找王七加一的甲壳了,这么大的甲壳,刘一夫纵是得手也带不回来,带回来也落不到她手里。但就因为她一时心动,提前投资,就有了这一份白来的收获。虽说……这里面也有便宜刘一夫的意思。可细究起来,不管刘一夫得到多少,她总是不亏的。前后她付出了什么?区区一只她已经看不上也不用了的储物袋而已。就像一只穿旧了的鞋子,不需要了。这东西,就算是卖,能有十块灵石吗?但这王七加一的壳子呢?一千灵石都是有价无市。“你有心了……”孙春绮大为满意。她想了想,取出了一条腰带。此物是她学习炼器术的练手之作。整条腰带,其中绝大多数材料都是罗国的国库珍藏的。当然是器物,反正摆那里别人也不会用,用不上,倒不如在她手中发挥余热。最为珍贵的是几枚虚空晶石。这种晶石是一种虚空魔蛛体内所产的结晶体。比较适合制作小型储物装备。早年在山门中修炼,因为对虫类的厌恶感,孙春绮杀了很多此类虫子。自然也收集了很多从虫子身上得到的物品。大多换钱了。只是诸如虚空晶石这样的有特殊作用的她给留下来了。但时间长了也是犹如鸡肋。因为此物每一件可以容纳的空间终是有限的。满足不了她的需求。原是想给好闺蜜锦氏的。但眼下还是忍不住给了刘一夫。“这条腰带拥有更好的储物效果,便给你了。”那只储物袋,她收了起来。王七加一的壳子太大,取出来换存不方便,让人看到了反而会横生枝节,那就反而不美了。如此就正好用此物来交换一下。回头把这只储物袋给锦氏吧。她这么想。刘一夫一接手也知道此物的好处了。他现在实力上涨,精神力大增,至少从储物器中取用物品可以说是轻而易举了,不像初得储物袋时,取存一件物品,都老费劲了。只他用精神力一招,便知这条腰带拥有十二枚晶体,每一枚镶嵌的晶体,其内都有一个十丈宽长的空间。比之前的储物袋大了至少十倍。他忙不迭的收了起来,系在腰间。不说晶石,就那腰带的料子也不简单,应该是什么动物的皮子,外面是一种高品质的丝织绸。光洁,干净。还似是能调节体温。这要还不是宝贝,那什么是宝贝。正当刘一夫想走。得了好处也要走。他对孙春绮这样的修仙者实是心中存有忌惮。不敢与之过于亲近。这既是出于一种自卑心理,也是对事情有所猜测。降术师是八百旁门之末。那号称三千正道的修仙者又能比降术师高尚到哪儿去?修行这条路,心存仁善的,都是走不到头的。正当刘一夫想要走时,孙春绮道:“等等,你是不是误会什么了,你已经来了,正主未见,却要走,拿了东西就走是不是不太好呀?”刘一夫怔住了。“前辈,这不是……”“一码归一码,”孙春绮道:“我在此见你是一件事,但不是你来的原因,你来是要见锦当家的,还不快进去,便宜你了。”这话——有点怪啊。刘一夫有些犹豫。但孙春绮目光紧逼,他可不敢忤逆这位大佬,才刚得了一条宝贝的储物腰带,别给收回去了。倒不是刘一夫小气,而是认知的误差。就像他并不知道,孙春绮给的储物腰带最多也就值一二百灵石,反而他给孙春绮的王七加一壳子却值一两千灵石。几乎是十倍的差距。但这一点他偏偏是不知道的。一个降术师,在凡人中称雄也就算了,哪来的资本进入真正修仙者的圈子呢。刘一夫不敢拒绝。他将信将疑,小心翼翼,终是进了小院的主屋。这间主屋拉上了窗帘。屋中光线主要靠一盏盏油灯照明。屋中明堂大镜,反光作用下,虽拉上了窗帘,也明如白昼。几个侍女鱼贯而出。她们在刘一夫身后,放下了帘,拉上了门,甚至上了锁。刘一夫心中紧缩,知道这是孙春绮的安排。但是不对呀。孙春绮堂堂修仙者,高高在上。这样的一个人物,为什么要把算盘打在自己身上?又为什么要做出这样的事?想不通。锦氏又是怎么回事?她是被迫的么?还是说此中之事别有深意。等等。不对。这香……刘一夫的目光放在旁边点着的香炉之上。是一只白鱼吐珠式的白铜制式的香炉。白鱼的嘴向上,一圈圈烟圈升起散开。但这股的香味是焚情香。此是一种江湖上武林中臭名昭着却又价值昂贵的上品催情香料。权贵非常之:()降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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