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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兄友弟恭(第1页)

“话说我这次来找你,老头子,是我遇到了一个小麻烦。”李冰一边吃着路明绯因为怕辣一口没动的烤串,一边将一张照片推向诺顿。诺顿只是扫了一眼那张照面上苍白的年轻人,这个年轻人大概二十来岁,容貌很俊美,甚至有点雌雄莫辩的感觉,一双桃花眼哪怕只是隔着照片,都给人一种妖异的魅惑感——他绝不简单!“你是巴蜀之地的土霸王,什么样的麻烦还需要我动手?我以为你已经一手遮天了呢!”他冷哼一声,将照片推回去,讥笑道。“这个人是我同母异父的兄弟,我不好动手。”李冰淡淡地解释道,“如果让我或者我的手下亲自杀了他,我妈肯定要和我闹变扭,不利于家庭和睦,所以只能找外人帮忙。”诺顿恍然大悟,表情变得有点难以言喻:“你希望我给你动手,理由是你的母亲曾经是我的女人,我对她的不忠贞而愤怒,想要除掉这个私生子?”“没错,你要杀要剐随便。”李冰点点头,似乎很乐于看见自己兄弟的死。路明绯没有插嘴,她知道龙族文化可是以父慈子孝,兄友弟恭而闻名的,混血种也不可避免地沾染这种残忍恶劣的本性。不过这么轻易就把自己的兄弟推出去,借由别人的手解决,未免也太恶劣了吧?诺顿不由得眯起眼睛,和一脸茫然的路明绯不一样,他知道对方是“先知”。可是他前脚想找强大的白王血裔当“容器”,后脚他就把人送上门,这也未免太神通广大了吧?怎么看都觉得不对劲呢?但是他否认了李冰想要借此机会杀死他的可能性,因为如果他想要动手,不至于拖延到这种时候,早在千年前他就能直接闯入青铜城,两头龙侍对于他这样的强者来说就是白给。二郎神李冰已经是混血种的极限了,他年幼的兄弟再怎么神通广大,都不可能比得上在“封神之路”修炼过程中集大成的他。就算是稳定且强大的母系混血种,这位倒霉兄弟的实力撑破天也就是个次代种级别,而且身体强度可能还要差一些,诺顿打败他不会太费力。“他怎么招惹你了,连自己的兄弟都要动手?”他试探性地问。然后李冰把这件事娓娓道来,“其实如果只是私生子的话,本来不是问题,我妈从来不缺孩子,他们甚至在春秋战国时期统治了一个国家,西楚霸王项羽都有一部分血统。我容得下他们,我没那么小气。”然后他话锋一转,面色骤然阴沉起来,“可是这家伙最近似乎和日本混血种走得很近,而且还在参与倒卖血统药物的非法勾当。我跟我妈说了,可是她连管教都懒得管教,还让我少多管闲事——可是蜀地怎么也是我的地盘,我怎么能让血统药物肆意流通呢?”“我该管的都管了,该劝的也都劝了,可惜好言难劝该死的鬼,我是救不了他了,只能出此下策。他已经造成16名混血种失控,还被人在海关抓住携带死侍的血液样品前往日本,这家伙就是一个妥妥的生物间谍啊!你说说,我妈怎么就把他养成这个样子了呢?”他有些惋惜地摇摇头,但是诺顿看得出,他的惋惜是假的,他巴不得自己这个便宜弟弟早点送命呢!诺顿皱紧了眉头,如果李冰的话是真的话他早就怀疑巫山神女有猫腻,根据他的了解,她胆小确实是真的,但是也不至于一开始预言了白王的战败就直接投降啊?她好歹是白王的第二十三个女儿,掌控水元素和精神元素,还具有预言能力,实力算是很顶尖的了!所以在过去的几万年里,他表面上接受投降,让她成为自己明面上的妻子,可是时时刻刻都小心谨慎地盯着这个女人,生怕她是白王复活的什么后手,毕竟那是白王,是仅次于黑王的存在。不过所幸,这么多年来她除了背着自己在外面搞外,一直没有做出格的事情,他也渐渐放下了戒心。在听了路明绯讲述前世发生的故事时,诺顿才得知白王圣骸的存在。他猜测如果巫山神女真的与白王圣骸融合,新的白王就能降临于世——毕竟她是白王安格尔伯达和海洋与水一脉的初代种埃吉尔的子嗣,若是论血脉的契合度,她与那片骸骨一定是契合最完美的。只是那个新的白王将不再是曾经的巫山神女,圣骸中白王的精神残余应该相当强大,原本的她将不复存在,她将会成为白王复苏的祭品——或许这就是她为什么上万年都没有对圣骸打过主意的重要原因,因为吸收圣骸的力量需要付出灵魂的代价,而她没有这么大勇气,甘愿风险自己复活白王!就连“老板”也警告过,白王圣骸中残存的白王精神很危险,因此需要一个“滤网”把它困在一具白王血裔的躯体中,然后再抽取“茧化”过程中产生的黄金圣浆,这是最安全的方法。在路明绯曾经的时间线上是一个叫上杉绘梨衣的女孩,而她这么多年一直想要和他生个孩子,发现初代种不能生育的秘密之后,甚至不惜自降身份和凡人发生关系因为她也需要一个容器!想到这里,他看向李冰的目光多了一丝同情。,!也幸亏这个孩子能力很强,甚至远强于母亲,而非常有主见,强大到能够取代自己成为一方的王者,否则恐怕他就会变成自己母亲登上白王王座的牺牲品吧?真可惜,亏他还一直护着自己的母亲,怕是不知道这背后的阴谋吧?不过这个有主见的她动不了,还不能动别的孩子吗?估计这个和日本混血种鬼混的家伙就是受了母亲的指示,希望混进日本黑帮,探寻到白王圣骸的下落!但是也不好说,毕竟没有证据而且就算有证据,巫山神女也不是能随便乱动的,不能和李冰为敌!“日本混血种?听说他们是黑帮,而且还是白王血裔,相当混乱!”就在这个时候,路明绯开口了,一张口就把原本该保密的东西一股脑全部说了出来。诺顿不由得再次扶额,无奈地摇摇头,没办法,她这个孩子最大的毛病就是真诚,一旦认定对方是盟友,就开始掏心掏肺。“这个我知道,我甚至知道他们隐藏了白王圣骸。”李冰平静地说,似乎对白王血裔的存在一点都不惊讶。“你也知道白王圣骸?”路明绯更加惊讶了。对方只是淡淡地点点头:“它被沉入了日本海沟,当年弗雷殿下率领光明精灵大军远征东瀛,将那里隐藏的白王血裔击溃。但是他们当中最强的几个释放‘湿婆业舞’引发地震,又释放‘烛龙’引发火山剧烈喷发,再释放‘归墟’卷起滔天巨浪,把白王圣骸沉进海里了。海沟太深,当年有没有深潜器只能亲自下潜,弗雷殿下找了很多年,最终也没能找到。”路明绯倒吸一口冷气,前世她确实知道日本混血种中“皇”的存在,并且也知道其中一部分隐秘的历史,但是关于这位“弗雷”和“光明精灵”,她却一无所知。“你怎么知道这么多?”诺顿也是一阵惊讶。他之所以知道白王圣骸存世,还是那位神秘的“老板”的命令,说是需要在暑假的时候动手,提前捕获白王圣骸。他甚至还说,只有眼前这个被称为“路明绯”的女孩,才配享用这样强大的力量,不要让其他虫豸抢先一步。他能够猜测出这个和他(凡间体形态)有过一段堪称小暧昧关系的女孩,究竟是怎样可怕的怪物。只是他不知道,如此强大的存在,是怎么沦落到被束缚在凡人易朽的躯壳中的。之前路明绯自爆穿越者,再加上后面一些含含糊糊的描述,诺顿已经可以猜测,上一世她必然是见过白王复活的,因此也知道至少一部分关于圣骸的秘密,所以才经由神秘的“老板”传达下来,要求手下的人必须要在7月17日之前把白王圣骸的“黄金圣浆”搞到手!这个只是应该只有来自未来的人才知晓,除非“你的母亲告诉你的?”他露出惊讶和愤怒的神色。果然,巫山神女早就知道了,只是因为胆小怕事不敢动手而已她果然是白王留下来的后手,只可惜强大如她也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后手也留了后手!“我在唐朝的时候曾经抓过一个倭国遣唐使,他是一个言灵为‘梦貘’——用我们这边的名称是‘巫山’——的高级混血种。我对他具有白王血脉很好奇,就色诱了他。当他在梦境里试图对我欲行不轨的时候,我反手抢夺了他对梦境的控制权,他就老老实实说出了真相。”“色诱?”要素察觉,让路明绯浑身一震。对方对她露出一个微笑,这个微笑让路明绯不由得浑身酥软,感觉整个人都要融化了。果然是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汉武帝最宠爱的赵飞燕,大概也不过如此吧?眼前这个少年不过十五六岁在,最多十七八岁,有一双干净清澈的大眼睛,长长的睫毛在眨眼时微微颤抖,唇红齿白,细皮嫩肉,确实是个美人胚子。他大概还没到男孩子蹿个儿的年纪,就连声音也非常诡异地没有变音,喉结也并不明显,总体而言雌雄莫辩。啧啧,如果真的打扮打扮,穿上小裙子,最好是女仆装——要是能加上猫耳或者一条毛茸茸的尾巴她的脑袋里有画面感了。她的脑子让她忍不住说了一句:“详细点讲给我听听!”然后迎接的就是诺顿对着她的脑壳儿敲了一下,“醒醒,别着了他的道儿!他遗传了一部分白王的权能,包括魅惑!刚才他在你没注意的时候,动用了言灵‘倾城’!”诺顿的声音如同一柄利剑,直接将她脑海中乱七八糟的东西斩得粉碎,她陡然清醒过来,回想起自己那些少儿不宜的想法,不由得面颊通红,不敢直视眼前的少年。“这家伙最爱玩儿这个,”诺顿冷冷地说,“他可是那种两军交战,溜进敌军军营,爬上敌军首领的床,在他们搞得最欢的时候撕开敌人喉咙的家伙——我听说你和奥丁闹掰,是因为你变成弗莱娅的模样,爬上了他的床?”他露出一丝讥讽的笑容。“是啊,把那家伙当场吓萎了,提着裤子就跑!谁让他之前嘲笑我是个小杂种的?”李冰非但不生气,反而好像很得意的样子。这都什么跟什么啊路明绯不由得扶额,感觉眼前的少年竟然莫名像芬格尔?还是副校长等等,芬格尔和副校长算是同一种生物吧?:()龙族:重生成为路明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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