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小镇民风淳朴,所以苏晚缇也没带帷帽。
海边日光烈,海风硬,在这住了将近两年,苏晚缇的皮肤已经不像从前白皙了。
现在,她的皮肤比在京城时要黑上一些,不过这让她看上去更健康了,整个人透着血气充足的光彩,不似从前,孱弱得一阵风就能吹倒似的。
苏晚缇手里的银钱是够的,不过闲来无事,她也会给自己找点活来做。
官家小姐从小不仅要学琴棋书画,还要学女红。
官家和商贾之家能给府里女儿准备各色丝线和各种绸缎料子用以锻炼绣工。
所以官家和商贾之家女眷的绣品其精美讲究的程度,不是寻常绣品能比的。
苏晚缇的手艺好,从前在闺中,女红便是府里女眷中最好的。
所以,她拿着自己绣的一方丝帕去小镇上最好的一家绣楼绯霞阁,将丝帕在老板的面前一展示,便得了老板的青睐。
绯霞阁老板跟她订丝帕,苏晚缇每个月绣了几条就给她送过去几条,她全要,价格也比市场价要高一些。
因而,苏晚缇每个月都会给绯霞阁老板送几条自己绣的精致丝帕过去,趁机跟老板打听打听小镇上生的事,还有外面生的事。
绯霞阁在小镇中心,苏晚缇走了不到一刻钟便到了。
将丝帕交给老板,又拿了酬金,苏晚缇装作无意地跟绯霞阁老板打听小镇上的新鲜事。
可惜一向消息灵通的绯霞阁老板也不清楚买李嬷嬷家院子的大老板是何方神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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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快说说,是什么蹊跷事?”
这个小镇太平静了,很少有新鲜事生,能让春杏认为是蹊跷事的,必然有趣。
春杏已长成一窈窕淑女,她跟苏晚缇一样,青丝在脑后挽成一个简单的髻,只用木簪固定,不带任何钗环。
脸上也是素净的,不施粉黛,穿一袭青衣。
若是外人见了,会以为两人是姐妹而非主仆。
春杏笑了笑,道:“我刚才去买菜,现咱们前院的邻居搬家了。”
苏晚缇眉头微蹙,“王大娘家搬家了?她们搬去哪里,怎么没听她说过啊?”
“不过,这也算不蹊跷吧。”
春杏又道:“若是只王大娘搬家就算了,我买完菜回家后,将菜放去厨房,然后从厨房的后窗看见,后院的李嬷嬷家也搬家了!”
苏晚缇不由地直起身子,摇椅也不晃了。
“这倒是蹊跷了,怎么咱们前后院的邻居突然都搬家了,还在同一天。春杏,你去打听了没有?”
春杏道:“我问过了,王大娘说她儿子在当差的地方置办了一个大房子,要接她过去住,那边派了人来接,她就赶紧卖了房子准备启程。”
“这也太突然了。”苏晚缇喃喃道。
“还有李嬷嬷,李嬷嬷说她的生意不做了,要回乡下养老,正好有一个外地来的大老板出了合适的价格,她就将房子卖出去了。她说大老板那要得急,她就赶快搬走了。”
闻言,苏晚缇眉头紧拧,感觉有些不对劲。
这是个最平平无奇的小镇,小镇居民多以捕鱼和养珠为生,小镇上根本就没有暴利的产业,怎么会吸引大老板过来?
“春杏,你在家待着,我将这个月的绣品给绯霞阁送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