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1亿港币是否太过?”
“请问,这个赔偿数额是如何计算的?”
“此次判决是否有受到外力干扰?超过1亿港币的巨额赔偿金是否是在外力干扰下做出的?”
………
数十个记者把走廊堵得水泄不通。
各种各样的问题像炮弹一样朝5个陪审团成员轰去,不过因为提问的人太多了,以至于根本听不清楚。
“大家静一静,静一静……”
刚才把判决书递给法警的那个中年男子举起双手,大声喊道。
连续喊了几声。
待热情爆棚的记者终于安静下来,他才开口说道:“关于赔偿金额,我们早知道会有人有疑问。”
“这里我简单说一些。”
“在香港法律中,关于名誉损失和精神损失的赔偿金额没有具体限定,也就是说视情况而定。”
“我们研究了过去两年的几个案例,也都是如此。”
“这次我们采用一种较为常规的方式。”
“以原告的收入为参考。”
“当然,以赵雅之女士的年收入参考,肯定无法得出1点多亿的赔偿的,但赵雅之女士的情况有点特殊。”
“被告在报纸上发表的言论,不仅损害了赵雅之女士的名誉。”
“更损害了她肚子里孩子的名誉。”
“而根据医学鉴定,卫雄先生为赵雅之女士肚子里的孩子的生物学父亲(就是亲生父亲的意思)。
“也就是说这个孩子将是卫雄先生的继承人之一。”
“因此必须引入卫雄先生的收入。”
“到这里,各位应该明白1亿多的赔偿是怎么来的了吧,事实上考虑到现实情况,陪审团已经降低了赔偿金。”
“否则各位会更加吃惊。”
以卫雄的收入为参考标准?
在场的记者只觉得有一万头草泥马从胸口奔过,差点没吐血,以卫雄的收入为参考标准谁都得破产。
可要是能与原告的收入为参考标准定赔偿金。
他们还真没办法反驳。
这时,黄玉郎的代理律师面色阴沉的从法庭走了出来,几十个记者哗的一下子全部围了过去。
“李律师,黄玉郎是否会上诉?”
“你对1亿港币的赔偿怎么看?”
………
被称为李律师的黄玉郎代理律师停下脚步:“各位先静一下,我会配合回答各位几个问题。”
“李律师,案件会上诉吗?”
“当然,且不说黄先生是否有错,1亿多的赔偿实在超乎常规,各位应该没有听过这么高的名誉赔偿吧。”
“刚才陪审团的王律师说,”
“赔偿金是以原告的收入为参考标准,又因为卫雄是原告孩子的父亲,所以要引入卫雄的收入。”
“你对此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