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马明辉不回话,叶倾城又狠狠在他光溜溜的身子上揪了一把。
马明辉赶紧摇头关灯道,“放心吧,她对你构不成威胁的——啊,我瞌睡来了,快睡觉了!”
“混蛋,不许你睡,起来如实回答我!”
“不行,我太困了,来不起了,睡了!”
说罢,马明辉翻了一个身,然后没要到一分钟时间就呼呼地打起了呼噜。
叶倾城以为这小子真是累了,这才没有去打搅他。
几个小时后,天色渐亮。
差不多六点半的时候,马明辉的生物钟又自然调醒了;当他睁开眼时,发现叶倾城正搂着自己一支胳膊静静的睡着,他小心翼翼地将手取出来,再悄悄地在这个睡美人的额头吻了一下,然后就穿上衣服裤子跑步去了。
一个人,就算事务再繁忙,也要注意保养自己的身体,因此每天的锻炼就是必不可少的了;跑步是一种既廉价又健康的养生方式,马明辉每天早上都有起来跑步的习惯,在五里梁是这样,在叶倾城家同样也是这样。
虽然别墅区有一大片绿化带,但还是不太适合跑步,马明辉发现别墅区后面的香山公园不仅面积大,空气还特别宜人,于是出了别墅区,径直就到了香山湿地公园里晨跑起来。
现在的年轻人大多没有锻炼身体的习惯,马明辉在公园里基本没见到年轻人的身影,不过路过人工湖边时,他还是看到了两个老头拿着剑在那里打太极拳。
过了人工湖,就是一大片枫树林。
火红的树叶将一条长约一公里的林荫小道点缀得格外静美,置身其间,仿佛进入了仙境一般。
“啊——救命啊!”
马明辉上了枫树林下的林荫小道还没跑得两百米,忽然听见前方两点钟的方向传来一个女人的呼叫声。
寻声望去,远远地看见了三个人影在前方晃动。
其中一个女人穿着一套白色的耐克运动服,另外两个年轻人,背对着马明辉而立,看不见容貌,只能看清他们身上所穿的长袖T恤的颜色,分别是一红一灰。
只听红T恤对抓住女人一手冷喝道,“别叫,再叫我弄死你!”
“你——你们要干什么?”
穿耐克运功服的女人扎着马尾,大概一米六的身高,身材看上去有些瘦弱,不过那张精致的鹅蛋脸上,一粒雀斑也没有,是个很天然的美女。
“你是女人,我们是男人,你说我们遇见了,还能干什么?”
灰T恤看着女人的脸,心中一阵悸动后就快速伸手去抓她胳膊。
马尾女人一边挣扎一边再次大叫,“救命!”
“妈的,找死啊你!”
灰T恤二话不说,一个箭步冲上去就捂住了马尾女孩的嘴巴,同时用另一手箍住她脖子对他同伴大叫道,“快把她拖到一个草深的地方去!”
“嗯!”
红T恤一点头,立即弯腰抱住了马尾女人的双脚。
“放开她!”
两人正欲行不轨的时候,马明辉出现在了三人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