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心脏都是偏的。自然也就是偏心的。梅超风只见到了自己悲苦的命运,却不见被她连累的那些师兄师弟,故此,是满腹怨气,却又满心惭愧。不敢去见师兄与师弟。更不敢去见师父师娘。孤身一人,流浪在草原上,就像是一只孤魂野鬼,却又自持着“桃花岛弟子”的身份,既自傲,又自卑。循着气味,循着声音。从山洞中掠出。好似一只大号的蝙蝠。腥臭的气味惹人不喜。不过,她此生唯一的幸运,或许就是在此刻消费掉了,她并没有愚蠢的选择杀光自己感知中存在的一切生物,而是裹挟着烈烈狂风,在月色的照耀下,好似一只女妖一般走到了篝火前,闭着眼睛,轻轻嗅了嗅空中的气味,自顾自的走到一旁,蹲下身,碰了碰摆在盘中的残羹剩饭,紧接着,大口大口吃了起来。没理会林朝辞与那匹黑马。似乎把林朝辞无视了。或许,按梅超风的想法而言,她吃了人家的饭,不取人家的命,很公平,也很符合她做人的原则,可是,林朝辞却显然不是这么认为的。如今的梅超风,不是当年的梅若华。长发再也不复当年柔顺光滑的模样。乱糟糟的,像个鸡窝。不少发丝都因沾染了粘稠的鲜血结成了黑红色的硬块,不少虱子在这些硬块上繁殖生长,一眼望去令人作呕。脸上,不知何时沾染的鲜血,也早已风干,点点干涸的血痕,能看出梅超风已经在尽力擦拭了,可是,如眼角、唇下、两侧脸颊下方、凹陷的锁骨处,还是结成了一层厚厚的血痂,身上的气势更是时而平静,时而癫狂,依稀可见桃花岛那轻灵的影子,却多了几分入魔后的混乱之感。黑袍破损多处。不少地方都有补丁。只是,有的补丁是好的。还有些补丁是没补上的。缺口的占比,在衣角与背后居多。正面的衣衫比较完整,没有走光。只是,颜色就有点分辨不出来了。仅有的那点水,用来喝都怕不够,洗衣服及洗头发什么的,想想就好,这可是没有任何后勤保障,与江南水乡截然相反的茫茫草原,气候干燥,像衣服什么的,还能从死人衣服上扒下来,可是,哪怕是死人身上的衣服,也不可能太干净的。草原上,来往行人太少。梅超风已经有很久没逮到活人了。这套衣衫,穿了自然是很久很久。不管是不是残羹剩饭。一顿狼吞虎咽后。梅超风一脸满足,盘膝坐在地上。哪怕是身体健全的一流高手,也不可能看穿先天高手的伪装,就更不用说失去视觉的一流高手了。“把吃的都留下。”“再留下一套衣衫。”“你就可以滚蛋了。”梅超风一点都不见外。一手“反客为主”让林朝辞啧啧称奇。“看你的年龄,也不太大。”“我就叫你一声大姐姐吧。”林朝辞三言两语间,就把称呼确定了下来,把梅超风都听愣了,没搞懂是自己仁慈的态度让这小子飘了,还是这小子不知道她是个一流高手,不过,林朝辞的话倒还在继续:“那么,这位大姐姐,请让咱们就事论事的讨论一下,伱提出的要求是否合理,好吧?”梅超风顿时被气笑了。她都不记得自己有多少年没笑过了,陌生却又熟悉的脸部肌肉收缩感,令她的心头百感交集。按捺住想动手的念头。语气冰冷,咄咄逼人:“小子,这可不是什么要求,而是你的买命钱,你应该很庆幸我今日不想见血,不然,你的脑袋上已经多出五个血窟窿了!”说罢,话锋一转。没卖关子,更没扮猪吃虎。直接亮出了自己的招牌:“还有,我可不是什么大姐姐,很久以前,江湖上流传着黑风双煞的传说,我便是其中之一,你也可以叫我——铁尸梅超风!”“哦~~~”林朝辞拉着恍然大悟的语调。令梅超风小小的骄傲了一下。旋即,话锋一转,把梅超风噎的说不出话来:“原来,堂堂铁尸梅超风喜欢吃别人的剩饭啊!”梅超风脸一黑。什么叫喜欢吃别人剩饭?那分明是走投无路好吧?而且,咱就是说,你小子的脑子是不是有问题,站在你面前的可是凶名赫赫的铁尸梅超风,就算你被吓尿裤子,说出去,都不会有人笑话你,你不想想该怎么活下去,反倒关注起我梅超风吃你的剩饭了,莫非你小子想求死?“那我就成全了你!”梅超风是任性的。恋爱脑都很任性。自己想着想着,就认定结果了。什么?也许是她理解错了?那还不是怪对方没把话说清楚!骨节分明的手掌一伸,一张,一个闪身就到了林朝辞面前,因杀戮太多而沾染血迹的指甲,闪烁着黑色的不详光泽,比那上了金汁的箭头更致命,轻轻一按,就熟门熟路的向林朝辞头顶扣来!,!只是……“我并不:()诸天:从斗罗开始落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