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假设凯文-史派西饰演的罪犯是一个虔诚的信教之人,那他必然读过《十诫》,也知道自己的做法有罪,而在这种情况下,他本着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精神,帮主传教,这种逻辑想法难道就没有问题吗?
不要说凯文-史派西饰演的罪犯并没有真正的杀死他们,只是通过折磨死者,借他人之手的方法,达到一些人死亡的结果——这种想法本来就是有问题的。
你不去割掉别人的肉,别人也不会失血而亡啊?
你不给嫖客带上锋利的装备,妓女也不会被刺死啊?
你不割掉美女的鼻子,她也不会因为接受不了自己被毁容,而吞药自尽啊?
只有凯文-史派西这个罪犯先去做的因,才有别人会死掉的果,而在这种情况下,假设罪犯是虔诚的信徒,那这不就是和主在作对吗?
而就算影片最后指出,凯文-史派西是嫉妒,他本来就有罪,那——
罗兰就更看不懂了。
你信主,自知有罪,想要忏悔并且警醒世人,所以才设计了一圈,弄出了一桩又一桩的离奇杀人案,这是赎罪呢,还是传教呢?
若是赎罪,这一轮事情做下来,你难道不是罪孽更加深重?
而若是传教,你确定你的主愿意瞧见以犯罪行事而存在的传教?
等这一世的罗兰再一次的把电影看完之后,他发现自己仍旧没办法理解凯文-史派西饰演的罪犯的脑回路,这或许是因为他不相信任何宗教,又或许是因为他见识浅薄。
因为他只看得出,布拉德-皮特将暴躁警察诠释的不错,凯文-史派西将罪犯的嫉妒演绎的很好,摩根-弗里曼果然适合黑人上帝的角色,除此之外……
没了。
没错,在观影结束之后,罗兰的脑子依旧留存着和前世一样的想法。
在他阅历逐渐增长的情况下,在跟着斯皮尔伯格和卡梅隆那些家伙吃了一些经验之后,他只能看出大卫-芬奇在技法上的优点,故事的完整,至于揣摩——
连罪犯动机都搞不明白的他,又能揣摩个叽儿啊!
不过,在放映结束之后的会场里,和他抱有同样想法的家伙,其实并不少。
《华盛顿邮报》的影评人戴森-汤姆森就摇头道:“我觉得最后的结局毁了这部电影,凯文-史派西饰演的罪犯为了完成自己心中的嫉妒,而杀掉格温妮斯-帕特洛饰演的妻子,这种生硬凑成七宗罪的行为,我无法接受。”
《洛杉矶时报》的影评人肯尼斯-图兰也表示了自己的看法,“电影里出现了一些引人注目的技巧,但是我对整个故事的合理性,表示怀疑。”
《纽约时报》的珍妮特-马斯林就更没给面子了,“除了犯罪现场那令人作呕的细节以外,整部电影就剩下自命不凡的强调了,我觉得这应该是属于大卫-芬奇的。”
而除了将近四成的反对者外,剩下六成的支持者,态度其实也很模糊。
被索尼请来的罗杰-埃伯特非常暧昧的说道:“这部电影不错,但是它错过了伟大,因为大卫-芬奇没有找到正确的结束方式。”
《娱乐周刊》的顶级评论家欧文-格里伯曼说:“我给b,我喜欢电影里的气氛,阴雨连绵营造出的病态不安,非常适合这种惊悚凶杀电影。”
《旧金山纪事》的爱德华-古斯曼更是说了句罗兰听不懂的话语,“汉尼拔向约翰问好。”
事实上,在听到这些议论时,罗兰的内心,非常的疑惑,自己投资的这部《七宗罪》,是不是真的和前世一样,卖出了三个多亿的票房,并且进入imdbtop250行列。
因为现场这些家伙,压根就没有力推的意思啊!
等这些家伙全都回去之后,将自己的想法写成影评,发布出来时,除了索尼以外的好莱坞六大,全特娘的乐坏了,这其中最高兴的当属福克斯,因为在他们看来——
“大卫-芬奇果然是个白痴啊!”
“按照他的想法来拍电影,内裤都要亏掉啊!”
在瞧见那褒贬不一的媒体风向后,罗兰甚至都怀疑,索尼这家伙,宣传之时塞钱了吗?
“这特码的不应该啊!”
“我虽然没看懂,但整部电影我从头到尾也没干预啊!”
“难道就是因为我的投资,整部电影就要水掉?”
“开什么玩笑!”
“我参与的电影没问题,我没参与的电影,反而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