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酒香不怕巷子深这种事情,听听就好了。
一个新人想不靠运营爆火,那是不可能的。
而罗兰给《哈利-波特》所安排的销售流程,其实很简单——
“乔治,我的想法是,请你和史蒂文写两篇推荐稿。”
“史蒂文会说,这是他见过的最棒的儿童读物,读了这本书后,他找回了当年拍摄《外星人e。t。》的感觉。”
“而你则说,这本书让你嗅到了危险,你觉得《哈利-波特》若是被拍成电影,可能会威胁到《星球大战》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
“然后,我在让大卫站出来表示,奥尔森姐妹每天晚上都要听《哈利-波特》的故事,才肯入睡,这是她们最喜欢的睡前读物……”
孩子和女人的钱,是世界上最好赚的钱。
即便j。k。罗琳一再表示,《哈利-波特》并不是儿童读物,但这并不会妨碍,出版社一直在全系列书籍上,打上儿童读物这样的字样啊!
谁和钱过不去,那不就是和自己过不去吗?
而在这种情况下,有本来就是孩子王的两名导演联名推荐,书,就更好卖了。
《哈利-波特》讲的是什么?
不知道啊!
但这不要紧啊!
斯皮尔伯格觉得它能对标《外星人e。t。》,乔治-卢卡斯觉得它能威胁《星球大战》,这就够了啊!
不仅如此,一年光卖衣服,就能造出五亿营收的奥尔森姐妹也是听着这个故事入睡的,那平日里那些都穿着她们‘代言’的衣服的孩子,就全是有能力付费的潜在客户啊!
既然我喜欢的人非常喜欢这部小说,那我们掏钱买买买不就完了吗?
当然了,如果说这样还不够刺激。
那其实还有补充手段。
第一批印刷一百万册,罗兰自掏腰包抢购八十万册,先把书刷上《纽约时报》的畅销榜单。
然后呢,在大人和孩子们好奇的想要购买,却发现第二批书籍还没补货时,直接就放出亚马逊联合卢卡斯出版社,进行线上售卖活动的消息,将自己买回来的八十万本,在给卖出去。
这一进一出不仅刷了销量榜单,还白捡了个疯狂抢购的广告,最重要的是,还能给亚马逊来一波免费的引流,简直三赢。
到了最后,本就有质量的书让孩子们满意了,觉得斯皮尔伯格和卢卡斯所言非虚的粉丝们也满意了,不仅如此,收到大量广告费的传统媒体也满意了,而人们也在阅读的同时,还发现了亚马逊这个能够打破抢购界限的宝藏网站……
传统书店拿不到的书,亚马逊上竟然买得到!
嘶……此网站竟恐怖如斯!
当然了,做生意就没有双赢这么一说,能让所有人都赚钱的生意,目前还没有出现过。
简单算一算,便会发现,在这个计划里,那个忙前忙后的罗兰,一点好处都没捞到!
不仅如此,还让自己的资金压在了书里!
这简直就是亏到姥姥家了!
哎,做生意怎么就这么难呢!
在这么亏下去,我罗兰就要亏成首富了啊!
可等卢卡斯听完罗兰的想法后,那微搐的嘴角,出卖了他此刻的心情。
“我现在后悔还来得及吗?”
“我觉得我有必要按照行规,进行抽成。”
“no,no,no,乔治,做人不能小乔丹啊,既然说了,就得做到。”
罗兰将脑袋摇晃的和拨浪鼓一般。
开玩笑吧,有便宜不占才是王八蛋!
卢卡斯二十年前就已财务自由,既然不在乎钱,那还不如让我这个亏到姥姥家的人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