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化身为鬼怪后,她必须定期吞噬人类的魂魄,才能维持住自身的神魂。
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只是在她的内心深处,依旧有一些幼稚的坚持。
比如——
“不伤害无辜的灵魂。”
那些白狼,既是帮助她捕食人类的爪牙,也是她的眼睛。
她可以借助那些白狼,用“慧眼”神通观察世界。
在“慧眼”看到的世界里,每个人的身上或是缠绕黑气,或是泛着金光。
金光代表功德,黑气代表罪孽。
世人都以为她杀伐无由。
但实际上,她会挑选身上黑气极为浓郁的人,作为自己的食物。
比如这个名叫冯不器的家伙,外表看上去道貌岸然,实际上曾经为了获得父亲的全部遗产杀死了自己的兄长和嫂嫂。
当然,这样做并不能掩盖她杀人的事实,只能稍微减轻她心头的负罪感。
多少年来,她一直作为鬼怪,坚守着这个愚蠢的原则。
可是今天,她现自己似乎有些控制不住自己本能的欲望了。
因为在那片山林中,她看见了一个少年,看上去好像有一点眼熟。
最关键的是,他浑身散着极具诱惑力的香味。
真的好想把他吃掉啊。
只是在“慧眼”的视野中,那少年身上却闪烁着耀眼的功德金光。
除此之外,她脑海深处也有一个模糊的声音在反复提醒她:“这个人曾经帮过你。你不能吃掉他。”
忍耐。
忍耐。
忍耐。
她在心头一遍又一遍告诉自己。
6诗遥,你曾经是一个人。
如果你一时冲动把他吃掉,那你跟没有脑子的游魂野鬼还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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