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听到要赔钱,苏联立马退却了。看到苏联离去的身影,玄凌的心里总算是舒坦了一些。她此生最见不得那种自欺欺人的那种人,明知道自己没有那个本事,还要滥竽充数,难道真的不担心被拆穿之后的尴尬吗?炫铃一般是想好了才去做,直到没有风险,亦或者最低风险的时候才会去做出一些决定,可是有些人不自量力,能不能行,先蒙混过关再说,兴许逮不住呢!最后车间决定让梁丽丽来跟玄凌一起做机器罩子,梁丽丽学过缝纫,但是也是半途而废。两个人搭配的很顺利,竟然在一个月之内,将所有的机器罩子都做好了,而且是零失误。那个时候炫铃就在想,如果哪天离开药厂了,让她回忆最深的不是某些人,而是那些让她付出了辛苦做出的机器罩子,每次看到那些机器罩子的时候,总会有一定的荣耀感和亲切感。这可能是最后一个蹬缝纫机吧!玄凌记忆特别深刻。“不管做什么,只要做下去了,都很好。”姨姨开口。“甜甜肯定厉害,不管怎样,那是出国留学生,国外的一些东西还是值得借鉴的。”玄凌发表着自己的一些看法。“那是她自己的选择,自己喜欢就好,她还经常会将做好的裤子和衣服发给我看呢,看上去也是有模有样的。”姨姨笑道。“她们也做衣服啊?”玄凌问道。“当然,都是先从基础做起的,不懂得原理,怎么设计呢?”姨姨小道。“做好饭啦!小晨晨快过来尝尝排骨好吃不?”姨姥将可口的饭菜端上了餐桌。晨晨有些不好意思,因为这个孩子在家里也没有被宠过,所以出来之后更是胆小陌生。其实晨晨小时候胆子还是蛮大的,那个时候脾气也火爆,天不怕地不怕,爷爷奶奶那个时候还挺宠他的。但是后来贺子溪侄女素素的孩子出生之后,婆婆救还是对那个小孩子特别宠溺了。尤其是上了小学之后,晨晨的胆子更不像小时候那么大了,毕竟学校里的孩子还是收敛了很多,老师也会对孩子有所要求,再加上炫铃一天到晚上班不着家,所以有时候贺子溪回来之后,也会收拾孩子。原来玄凌还不知道贺子溪会打孩子,毕竟她一直在跟前,贺子溪又长期不回来,即便是回来也不怎么搭理孩子。所以她一直觉得贺子溪不可能打孩子。然而在一次跟孩子聊天当中,玄凌才得知在她上班不在家的时候,贺子溪竟然也会打孩子。玄凌当时很生气,就问孩子:“爸爸为什么打你?”“当时生气踢油壶了,就被爸爸打了!”孩子的表情带着些许害怕。要知道那个时候孩子可是天不拍地不怕的,竟然会对贺子溪的打骂记忆那么深刻,肯定打疼了。“爸爸怎么打你的,打的疼吗?”玄凌想知道贺子溪是怎么欺负她的孩子的,这个时候怒火已经被点燃了。玄凌就觉得贺子溪最不应该打孩子,首先,你特别疼爱这个孩子,那么你才有管教孩子的权利,而你贺子溪除了游戏以外,从来没有爱过这个孩子,你有什么理由去管教孩子呢?“爸爸将我抱回小家,然后放在床上打我了。”孩子抬眼一脸委屈的看着玄凌:“打的可疼了,我还哭了大半天呢!”虽然孩子有错在先,但是那个时候炫铃经常上班不在家,孩子基本上都是爷爷奶奶在带孩子,爷爷奶奶那个时候很宠你这个孙子。然后孩子生气发脾气,他们还也不说,也不管,还任由孩子摔东西,并且这个摔东西,扔东西的习惯还是奶奶一手教出来的。每次孩子摔倒的时候,奶奶总会去拍打那些物件,骂那些物件碰了孩子,所以那个时候在孩子幼小的心灵中,可能每次摔倒都不是自己的责任,都是那些东西摆放的位置不对。所以才会因此再次受到爸爸的打骂,这些是孩子的错吗?贺子溪作为父亲,难道不应该是说服教育吗?来不来就动手打孩子,这样是不是也太残忍了一些。如果说服不管用,可以用武力管教,但是说服过吗?肯定没有。有句话叫做爱屋及乌,他来拿玄凌都不喜欢,他怎么可能喜欢她的孩子?也许在贺子溪看来虐待孩子,可能还是对玄凌最大的报复呢!他奈何不了玄凌,但是对于手无寸铁的孩子来讲,他可有的是力量。这件事深深的伤害了玄凌的心灵,对于贺子溪的恨又加深了几分。之前一直觉得贺子溪对自己不好,现在看来他不止是对自己不好,对孩子也不好,幸亏当初玄凌没有因为那些委屈离开孩子,离开这个家,不然的话,孩子的下场更加悲惨。不管怎么样,她还在这个家里面,还是孩子的妈妈,所以他们即便是在不喜欢玄凌,也得忍着。有玄凌在,他们不敢对孩子怎么样,因为兔子急了还会咬人,何况玄凌,如果看到自己的孩子受委屈,她哪怕是跟贺子溪拼命她都敢。,!要不怎么说母爱是最伟大的呢,也许不当妈妈还体会不到这一点,之后当了妈妈之后,才知道为母子则刚这句话的由来。女子本弱,为母则刚,为了孩子她是敢于拼命的,就像是老鹰护着自己的孩子一样,如果孩子收到伤害,老鹰肯定会第一时间跟敌人拼一个你死我活的。贺子溪打孩子那一幕,玄凌没有见到,如果玄凌在场的话,肯定要跟贺子溪拼命。所以孩子的性格由来取决于环境,如果玄凌是一个全职的妈妈的话,孩子的性格肯定还会有所改变。玄凌觉得特对不起孩子,没有给孩子创造一个温馨和谐的家庭,没有给孩子全职的陪伴,没有给孩子找一个有责任有担当的好爸爸,这件事一直是玄凌心里的痛。“怎么?小晨晨害羞啦?”姑姥看着孩子腼腆的模样笑了起来。“晨晨,尝尝老姑姥做的排骨好不好吃呀?”玄凌起身拉着孩子的手坐在了餐桌上,夹起了一块排骨放进了孩子跟前的碗里。晨晨小心翼翼的咬了一小口,连连点头:“真好吃!”晨晨长这么大,也没有吃过排骨,玄凌不会做饭是一方面,关键去厨房的权利也被剥夺了,婆婆除了熬稀饭,其他饭也不太会做,更不会炒那些没有见过的菜。所以每顿饭基本上就是稀饭面条,炒土豆丝,或者炒茴子白,亦或者烩菜,除此之外别的菜基本上没有做过。因为味道好吃,孩子吃了好几块排骨,玄凌也尝了尝了一点都不油腻,而且酸甜可口,美味极了。就连她这个平日里不:()花无百日红之玄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