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密尔!”“银手”下意识地喊出了同伴的本名,伸出双臂,十指融化,形成一道“水银”屏障,挡在自己和红雀身侧,挡住了爆炸的气焰,车门爆裂,两人同时被气浪掀到了车外,重重地撞在路边的水泥路障上。“见鬼”维克多爬起身来,去拉同伴。“喂!还好吧?”“我死了。”红雀摇摇晃晃地爬起身来,满脸碎石。“请把我的遗言转告远在绿女巫镇的石楠婆婆,我欠她的人情债还不”“欠你个头!”没等两人反应过来,一家钟表店上层的窗户中就进出了火光,第二梭子弹接踵而至!“你们这狗娘养的!”他边骂脏话边扬起右臂,挥出一道“水银”屏障,堪堪让子弹偏移要害,上臂顿时溅出鲜血,犹如被撕裂的包装袋。下一秒,他手中的“小提琴”就在建筑外墙上击出碎石和带血的玻璃渣。一辆开过琴酒街的警车被惊动,呼啸着朝这边冲了过来。“进巷子里去,快!”维克多带着同伴逃入距离钟表店最近的33号巷。这里刚好处于马天尼街区和金汤力街区的交界地带,他的两个辖区之间的空档,有些居民向着他,另一些则始终保持灰色中立。随后,他听见了自南方传来的嘈杂声响,轻快如打字机。火拼已经在马天尼街区以北拉开了帷幕。街坊邻居把“银手”手下的士兵放进家里,借给他们压床底的弹药,借助地形优势展开了先攻。许卡格的公寓建筑连在一起,楼房间建着狭窄的天桥和爬梯,非常适合游击作战。维克多将目光重新投向巷道之外,不禁倒吸一口凉气。汽车残骸在路面上吐着临终的黑烟,火苗燃烧在引擎碎块和被车顶盖死死压住的一只断手上。有人早早蹲守在这里埋伏第二部队,半数人都葬身车内!该死!谁啊那是?维克多愤愤想道。在他的印象中,“白鹿”巴格尼手下压根没有能够将移动载具中的司机一枪爆头的神枪手。砰!砰!又有两发子弹打向正在逃窜的轿车,将其中一辆像牛奶盒一样掀翻,与刚才的轻机枪扫射截然不同,这声音显然属于威力极大的重型步枪。打死司机的就是这两个人!“银手”暗下判断,只要他们还在,自己迟早会没命!砰!砰!又是两声枪响,无比同步,一枪打爆轮子,一枪射杀司机。又一辆车翻倒在路边!“那不是两个人。”红雀在他身边嘟囔道:“如果是的话,他们之间的默契恐怕更甚于左手和右手。”“可难不成一个人能同时举得动两杆加兰,还射得这么准?”维克多咋舌,目光随即顺着黑烟所向,挪向钟表店上方的楼顶。一个人孑立在那里,双手各持一把一米多长的加兰1型步枪。不,细看之下,他发现自己看错了。那人有四只手!一对健硕的胳膊自手肘处分成四条小臂,托举着两把枪。他穿着一身浅色西装衬衫,打着鲜艳的横纹领带,金发,头戴一顶嵌着限酒局徽章的军帽,右眼被黑色眼罩覆盖,脸上挂着夸张而诡异的笑容,两排牙齿清晰可见。维克多脑海中立刻浮现出了那让人胆寒的名号。双枪哈特。阿尔卡朋的亲兄弟,极端激进派,限酒局的正义疯子!“见鬼了,那神经病怎么在袭击我们?他不是阿尔卡朋的宿敌吗?”维克多回想起了一切的开始。双枪哈特就是在丽芙体内塞入宝石的罪魁祸首,目的正是挑动下级干部造反!“在他眼里,我们和阿尔卡朋恐怕是一样的。”红雀默默缩入了巷子里。“阿尔卡朋要杀,我们也要杀。”维克多额上渗出了大颗冷汗。双枪哈特优先攻击自己的车队,想必就是为了断绝己方后援,待马天尼街区双方主力消耗得差不多了,再出手一网打尽!“这混蛋疯了,真是疯了!”咔。伴随清脆的机械摩擦声,那令人闻风丧胆的枪口放弃了最后两辆脱离射程的汽车,转而指向巷道内部。他们早就被发现了!砰!砰!千钧一发之际,维克多一脚扫过巷子一侧的棚架梁柱,用化作“水银”的双手支住倒塌的帆布和木梁,堪堪架起临时掩体,挡住了两发步枪子弹!“这天杀的!”他把掩体一抛,和红雀一同钻入旁边的窗户,踢开房门,跑上楼梯,沿着楼房之间的窄廊和爬梯逃窜起来。砰!双枪哈特的部下身穿迷彩军服,早早藏在各个房间内,不时出其不意地来上一次伏击。而屋内原本的住客,早已横尸于走廊,成了干扰他们的路障。“疯子!神经病!这就是他所谓的正义?”维克多边破口大骂边开火,扫出一排弹坑,两名枪手当场发出惨叫,血沫横飞!“穿这个!”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后面更精彩!红雀急中生智,脱下一人的迷彩外套就往身上披,翻找衣兜,掏出皮夹里的一张证件,又从自己的裤兜里摸出一张小纸片,蘸着血往上面写字。“你这是干什么?”红雀抬起头,面容俨然成了尸体的模样。“幸亏他们死前叫出了声。”“这真能蒙混过关?”维克多怀疑地穿上另一件外套。只听过一次声音,被看穿的概率非常大。“你能记住你所有手下的脸吗?”红雀反问。“不行。”维克多承认道。事实上,他到现在都不记得大部分士兵的名字,更别提记住脸了。过了一会,两人的耳边传来了响亮的哨声,随后是嘈杂的脚步。埋伏在其他房间内的枪手纷纷离开,汇聚到了走道里。高大的影子自天台入口处背光而现,手持两把大枪,颇为骇人。双枪哈特用鳄鱼般的左眼睨视着所有部下,以及遍布回廊的尸体和血迹。“杀光他们。”他咧开干涸的嘴角,声线沙哑,带着洛里达乡音,活像个不折不扣的疯子。“一个也不留。”他的双眼扫过伪装的维克多和红雀,并没有停留。随后,枪手们做出了让人瞠目结舌的举动。他们纷纷掏枪,朝地上的尸体各开一枪,翻过来,又补上两枪,最后朝脸上狠踩一脚,几乎要将颅骨给踩凹!维克多冷汗直冒,一分钟前,他刚想过躲进尸堆里。“进军!”双枪哈特向前一指,一声令下,枪手们服从地跑上屋顶,通过窄廊朝马天尼街区进发,准备去剿灭大部队。此时,距离“金鬃”进站只剩不到五分钟!都死了。银手的双眼在帽檐下流露出绝望。除了逃走的那两辆车外,第二部队的所有人,都死了!迈克柯里昂呢?那混蛋到底上哪去了?正当维克多咬牙切齿之际,他忽然瞄见了双枪哈特的右眼。这名疯子摘下了黑色眼罩,露出了一只诡异的眼睛,它与左眼颜色相近,但眼白却是青蓝色的。在那颗眼珠的眼白上,密密麻麻地分布着如发丝般纤细的刺青纹路!“嘶,怎么会有这种事情?”麦西坎,阿尔伯克16号,瑞文牢牢皱起了眉头。在金汤力区的标记还好好的,马天尼区的也在运作。而偏偏在两者的交界处,他失去了所有标记的定位!“唔,标记这种普遍而基础的神秘学记号是能被用其他仪式干扰的。一直以来,我都没见识过相应的防范,理所当然地认为标记是万能的,这下吃亏了!”他将视野转移至马天尼街区以北,观察了一段时间,迟迟不见“银手”的车队。一定有人在那里对“银手”进行了突然袭击!“算了,我们直接过去!”下一瞬间,他化身迈克柯里昂,披上人皮网,穿梭到了南部车站附近,立刻听见了枪弹交错起舞的声响。马天尼街区的街巷已然被平静的混乱笼罩。街上一片祥和,甚至还有人坐在铁艺椅上喝咖啡,但巷道中已然打得胶着,提琴手在街角拉得起劲,铁皮棚架上不时进出火花。一缕银色丝线忽然自一扇窗户的缝隙中窜出,飞向青蓝的天空。死者的灵魂被天空吸走了!瑞文发出无声的惊呼。怪不得他无法看见灵魂。就算是自然死亡或意外死亡,新德市的灵魂依旧无法逃过被天空捕获的命运!火车的轰鸣将他拉回了现实。绿皮火车自远方现出轮廓,还有两分钟就要进站了!“啧,暂时没空管他了。”见街区那头没有动静,他转头奔向自己的“主战区”,打算直接用“囹圄之茧”在整个南部车站布下罗网,擒住帮派副手“金鬃”。就算没法生擒,他也必须亲自杀死对方,以获取他的灵魂和全部记忆,这就是他当初支持“银手”造反的初衷!绿皮火车呜呜进站,等在站台中的,是数千根纵横交错的银白丝线!“金鬃”身穿条纹西装,坐在靠近窗户的位置,正用一把小放大镜读着《风味早餐报》,神情镇定,看似一位儒雅绅士。“二月适合猎野鸭子。”他边摩挲自己的右手指节,和自己的男秘书闲聊道:“我们很幸运,带上了枪,天气也不错。办完这桩事,就去西部的林子里碰碰运气。不过要小心,这个季节也是熊出没的日子。”他的右手食指上佩戴着一枚金丝戒指,款式简洁端庄,嵌着一颗指甲盖大小的黄琥珀。一只有着红色花纹的蝾螈胚胎静静地沉睡于晶体之中。就在列车开始减速之时,这枚小小的琥珀忽然闪过一道猫眼般的金色光带!“先生?”与雇主年岁相似的男秘书敏锐地察觉了不对。“戒指的闪烁在我的预期之内。”“金鬃”动了动手指,轻叹了一口气。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后面更精彩!“但我或许低估了那个小队长给自己找到的靠山怪不得他能表现得这么有底气。”他的鬓发忽然像是获得了生命般,流出一丝丝金黄色的微光,仿佛柔软的金色鬃毛。仔细一看,那光的源头来自他的后颈处,一小颗荧光赘生物正散发着微微的荧光,顺着他的血管慢慢爬上手背,直至他的指甲也染上光亮。那光慢慢从他的指甲缝里渗透了出来,犹如闪烁荧光的金黄液体,一接触空气便舞动起来,开始了无色无温的“燃烧”!“去卫生间。”他对秘书吩咐道:“把门锁好,手纸打湿封住门缝。”男秘书会意,点了点头,火车汽笛在同一时间发出了进站的呜呜声。“当进山打猎时遇到熊,原地躺下装死是最有效的方法。给熊足够的时间嗅闻出你是人,它就会心生畏惧,自行离开。”“金鬃”静坐在座位上,放松四肢,自言自语。“但黑熊不行,唯独在遇到黑熊时不能这么做,因为它凶残无比,什么都吃”瑞文蹲在铺着彩色石子的古典穹顶衡量上,眼见列车在月台边上停了下来,护送帮派副手的士兵自三节二等车厢鱼贯下车,脚步略有些迟钝。“里面还有其他乘客,都是普通人。”他通过丝线的反馈感应着人数和他们的动向。“‘金鬃’坐在原地不动,他的秘书动了,但没有急着下车,而是进了厕所,把门反锁了情况似乎有些不对。”他用力眨了眨眼睛,觉得它们有些干涩。低头一看金属手环上的倒影,他竟发现自己的瞳孔已然缩成针尖大小!“这是怎么回事?”“毒。”导演平静地回答。“某种能在空气中挥发的毒性物质,可能是磷,也可能是其他不知名化合物。从对方微微发光的头发而言,前者的可能性很大。”“我化学不好。”瑞文嘟囔道,他已经能感觉到两颗心脏不正常的搏动。无形毒烟在车站上迅速蔓延开来。乘客们未在车站流连,走向通风的室外,并未受到严重影响。然而,毒气的密度小于空气,尽数飘向高处,囤积在穹顶下方,那刚好是自己藏身的地点!“这家伙算了,速战速决!”瑞文二话不说,拔出五响左轮,扣下扳机,一颗子弹在空中划出优美的弧线,径直袭向“金鬃”的脖颈!砰!伴随着清脆的声响,子弹竟在空中自爆,炸成了细小的碎片!“啧。”见一计不成,瑞文顾不得思考,钻入空间裂缝,双手攥破手心,抽出一对血矛,径直朝目标袭去。“黑熊找上门来了。”端坐座椅上的儒雅中年人嘟囔道:“砰。”轰!凭空而来的气爆炸碎了座椅和走道上的餐车,压缩热浪钻过走廊,瞬间贯穿了整节车厢!“快走!”维克多和红雀一抵达橄榄街就立刻脱离队伍,再度变换容貌,混入了“调皮午后”咖啡馆门口的顾客之间。“快走!不会干架的快走!别留在马天尼街区看热闹!双枪哈特来了,他什么人都杀!”维克多冲熟悉的街坊们大声喊道。见没人搭理,他朝店内大吼。“韦伯特,你死哪去了?见鬼,快帮我把这群看热闹的赶走!”“韦伯特先生不在。”一位戴眼镜的中年人结结巴巴地说。“我们走不了。”另一人附和道。维克多这才意识到人们是被吓愣了。战火不知何时已经蔓延到了橄榄街,巷道之间枪声不绝。客人们躲在玻璃门和铁艺桌椅后,紧张得不敢挪动。“快进地下去!”维克多一脚踢开通往地下储藏室的门,将人一股脑儿赶了下去,摔上门,和红雀一同挪动高柜,将两扇门掩藏起来。”快走!”他一肩挎着小提琴包,一肩扛着刚缴获的步枪枪袋,手端冲锋枪,循着枪声的来源,直冲入对街的狭窄巷道之内。眼前景象让他不由眼皮一跳,然后又是两跳。血。血。到处都是。巷子里躺着他这辈子见过的最凄惨的躯体,不是一具,而是一堆。咖啡师韦伯特的嘴一张一合,像条快干死的鱼,身体仰躺在不知死活的同伴旁边,躯干宛若一个被小女孩遗弃的破布娃娃。:()然后侦探陷入癫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