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左脸右脸的,你什么意思?”
“一边不要脸,一边脸皮厚!这都不懂,果然是生活在原始森林的土鳖虫!”
抢别人男人?不要脸?脸皮厚?土鳖虫?
这话要是传到别的族群,他们食蚁族还有立足之地吗?
有人都到家门口骂战了,要是无动于衷,岂不当默认了他说的?
顶上的几个身影突然消失,天耀疑惑地四处张望,突然,那几人端着武器出现在前方不远处。
天耀做了个鬼脸,拍了拍屁股,直到感觉把对方比到尘埃他才肯罢休。
食蚁族人面目狰狞,挥起武器就扎,天耀尖叫着,一溜烟跑了。
食蚁族,自从换了族长,他们平日外出狩猎,别的部落见到他们都恭恭敬敬的,有的甚至不敢出面。
何时受过这种憋屈!
几条身影快速蹿进森林深处,可乐从树上跳下。
它本可以直接飞过去,但会飞的猫,别说在迷迭森林,就算是在整个诺尔雷达大陆都是稀有的。
相信只要它的身影出现在上空,很快就会暴露行踪,让他们更加戒备。
所幸食蚁族的这些人身形小,脑容量也不大,轻易就被天耀骗走了。
可乐再次偷偷潜入,这次,它轻车熟路直接开到族长家大房子外。
收起翅膀,猫在树上,与一般的猫无异。
只不过,猫在食蚁族这里,只配做食物。
可乐不敢大意。
大婚之夜,本该有洞房花烛,可族长家刚熄灯,就有个士兵模样的人急匆匆跑来,十分没眼力见地扣响院子的门扉。
“谁呀!”一道女声从屋里传来,语气中透着不耐烦。
“族长,我是皮皮,有要事禀告,是关于族长印记的。”那人掐着嗓音。
可乐认出他就是把天耀带回来的那个矮个子。
过了一会儿,风铃披上衣裳出来,脸色十分不好看。
只见她手中握着一团光,仔细看才发现,那是颗鹅蛋大的夜光珠。
可乐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那么大的夜光珠,这可是个好宝贝,如果条件允许的话,它真想偷过来,带回雾都,应该能卖个好价钱。
“他松口了?”风铃握着夜光珠的手有些颤抖。
皮皮一脸为难,“他说……让您亲自过去谈,今夜就去,过时不候。”
“哼!跟我谈条件?我是不是太仁慈了些?”风铃冷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