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三年前的那个冬天,叶铭的创业项目获得风投,登上了《福布斯》。
温晴飞到硅谷,兴奋地策划了一场奢华的酒会,邀请所有圈内好友。
她盛装打扮,目的只是想见叶铭一面,但叶铭没来。
他拒绝的理由很敷衍,要陪女朋友吃火锅。
温晴扔下满堂宾客,让沈宴西带着自己在旧金山的冰天雪地里找火锅店。
她喝得酩酊大醉,沈宴西早习惯了她面对叶铭时的情绪失控。
只能不断地安慰她。
推搡间,温晴失手将手链掉进了沸腾的红汤锅里,从他们认识起,那条手链就在温晴的手腕上了。
他看着温晴急得伸手就要去捞的动作,抢先一步,伸进滚烫的红锅里,为她捞出了手链。
等温晴反应过来的时候,沈宴西抓着项链的那只手已经被烫得通红,起了大片水泡。
温晴终于动容,她抱着沈宴西痛哭:“沈宴西,我们结婚吧。”
后来他才知道,那条项链,是叶铭送给温晴的十八岁礼物。
所以,在沈宴西捞起之后,她才会第一时间把手链送去清洗,甚至连医院都没有陪沈宴西去。
这三年,她只不过,是把自己当作了叶铭的替身。
只要不是叶铭,那么谁陪在她身边,都是一样的。
现在三年之约已到,叶铭也和妻子离婚回国。
温晴整个人都焕发出久违的光彩。
沈宴西知道,自己的任务已经完成了。
沈宴西望着窗外的霓虹,回复温母说:“好,那就麻烦您了。”
放下手机,他收拾好自己的行李。
茶几上摆着温晴最爱的香水,他轻轻摸了摸,还是放下了。
凌晨三点,温晴走出了卧室:“沈宴西,我饿了。”
她一直在看手机,直到撞到了她跟前的行李箱,她才开口询问:“你收拾行李干什么?”
沈宴西语调平静:“去出差。”
温晴头都没抬,继续追问:“去哪?”
沈宴席站起身来,准备去厨房给她煮面。
“旧金山。”
听到旧金山这三个字,温晴连眉毛都皱成了一团。
但很快,她的注意力就被叶铭的消息再次吸引。
她随意地开口:“沈宴西,这次出差不要给我带东西了,你知道的,我讨厌旧金山的一切。”
沈宴西的刀口落在了食指上,沁出几颗血珠。
他苦笑着抽出纸巾胡乱擦了擦。
心想。
他和温晴,永远是两个世界的人。
他费心追逐的,恰巧是她讨厌的。
现在终于各生欢喜。
她喜欢的人回到了她喜欢的地方,她讨厌的人,终于也要奔赴她讨厌的地方。
一切如她所愿。
从今往后,就当这三年,是他追逐梦想路上的一场璀璨的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