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吼啊——!”
雇佣兵的变异加剧,声音逐渐脱离了人类的范畴,就像是某种野兽的咆哮。
接着他的身躯开始变大,皮肤变成棕绿色,脊柱凸起。
憎恶!
这个怪物名为憎恶。
他从手术台脱离,奔向实验室外,曲腿一跃。
嘭!
他就像是被击飞出去的棒球,在夜空中划过一道弧线,越过一座座楼房,轰然落在一公里外的街道上,激起数米高的烟尘。
“——!”
路人见状一惊。
什么玩意儿?
陨石?
憎恶从烟尘里走出来,随手抓住一辆停在路旁的轿车。
数吨重的轿车如同泡沫般被他轻易抓起来,扔向一旁的大楼,砸得玻璃四射,人群惊慌失措,四散奔逃。
“浩克!给我出来!”
憎恶一边打砸,一边出咆哮。
他的名字是埃米尔·布朗斯基,隶属于英国武装部队的皇家海军6战队,取得了让人难以置信的成绩,是武装部队里最强大的战士之一。
而这些成就也是他的骄傲。
为了捕捉班纳而组建战斗小队,他也受邀成为了现场行动的负责人。
在他看来,班纳就是一个在逃科学家,可能带着什么重要机密,所以才需要组建战斗小队来捕捉。
然而他没想到,班纳不只是科学家,还是一个名为浩克的怪物。
他不知道这个情报,捕捉行动失败,这是他人生中最大的一次失败,可同时也让他对浩克之力心生贪念。
以他的功绩,早已可以成为上尉,坐在办公室里舒服度日,但是他没有那么做,因为他想成为战士——世上最强的战士。
现在,机会来了!
只要能获得浩克之力,加上他的战斗素养,就能变成世上最强的战士。
为此他接受了级士兵血清的注射,获得了惊人的体魄。
在第二次面对浩克时,他试图对浩克的力量进行评估,因此进行嘲讽,结果被浩克一脚踢碎了浑身骨头。
他很痛苦,但也更加渴望浩克之力。
为了获得与浩克匹敌的力量,他再度注射级士兵血清,增强了他的力量和治愈能力,恢复伤势,却导致脊柱轻度变形。
他不在乎这些,他只想获得浩克之力。
在见到班纳的血液后,他当机立断命令史登给自己注射。
班纳的血液加上体内的级士兵血清,使他身上的变异加剧,变成了如今这个名为“憎恶”的怪物。不过这也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如愿以偿地得到了浩克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