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迪正想着规划时,伊万卡抓着他的手温柔的说道:“亲爱的,谢谢你,我明白你是为了我好,不过,今晚我们不谈工作,你听,这个歌手唱的是你的《离家五百里》。”
安迪抬头看向舞台,一个抱着吉他,头戴牛仔帽的年轻歌手,正弹着吉他演唱他的歌曲,必须要承认,这个歌手的嗓音很优秀,唱功也不错,现场比安迪唱的要好的多。
伊万卡单手托腮,微闭着双眼,倾听着歌声,很是陶醉,安迪不由得轻笑,看向舞台上的歌手,倒是升起了一丝欣赏,不过,当安迪看到对方与他对视的眼神,和指向他的手指,心里不由一沉,那一丝不屑还是很明显的,当然在安迪看来这就是羡慕嫉妒恨了。
这种事情常有,很多的酒吧歌手或者地下乐队对于成名的歌手和乐队是十分不服的,基本上都是出于嫉妒,毕竟有才华的人很多,但有机会出名的却并不多。
安迪当然不会在意这种小角色,他也感到好笑,还真有这种狗血剧情发生在自己身上,以前看小说时总会有一些狗血剧情和人物出现,被主角当成踏脚石,他也是醉了,这种小人物那里来的自信去挑衅根本就不在一个层次的主角?
现在他知道,大千世界无奇不有,还真就有这种傻逼出现了。
安迪嘴角挂上了冷笑,轻蔑的眼神丝毫不掩饰的瞪着对方,他现在什么身份,会在乎这种瘪三的挑衅吗?
他如果真上台了,那才是丢人丢到家了。
直到那个酒吧歌手被安迪的眼神看到有点羞恼,连续两个音唱错了,安迪夸张的撇撇嘴,一副蔑视的模样转过身子,不再多看一眼,那副犹如俯视蝼蚁一般的蔑视眼神,让台上的年轻人几乎快气炸了。
伊万卡睁开眼,眉头微皱,对于台上的歌手唱错了音,有点意外。
这时候音乐停了下来,那个歌手的声音响了起来,“对不起,刚才唱的失了水准,不过,我有个好消息告诉大家,这首歌的词曲原唱今天也来到了现场,不如接下来让安迪史密斯先生给大家唱一首怎么样?”
他这个话一说完,全场四百多人同时尖叫,吹口哨,场面一下子开始变得热闹起来。
安迪回头示意约瑟夫和肯尼不用紧张,转过身后,对着不明所以的伊万卡耸耸肩说道:“别理他,一个不知所谓的小人物,我们喝酒。”
本来站在舞台上的歌手还有点得意,以为这样就可以逼着安迪上台,毕竟他看过安迪在《周六夜现场》的表演,演唱水平绝对业余,自己刚才即使是唱错了两个音,观众们一比较也会知道自己比那个幸运的小子强一百倍。
可惜,事与愿违,人家安迪史密斯没有表现出身份被暴露的惊慌,也没有上台的意思,而是悠然自得的和身边的一个美女,嗯,好像是他的女朋友,一起喝着酒聊着天,根本没有想要搭理他的意思。
只是这个作死的小人物把现场的观众们的热情给调动起来了,毕竟,现在的安迪大小也是个明星了,而且是美帝近半年来最火的娱乐人物,能够亲耳听到安迪的演唱,这绝对是今晚最大的惊喜。
小歌手面色憋的通红,双手低垂着微微颤抖,他已经明白,人家安迪史密斯压根就不会理会他,场面一时僵在了那里,酒吧的老板面沉如墨的快步走上舞台。
关上麦克风,低声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滚!你算什么东西,如果今晚出了乱子,我是不会放过你的!”
小人物低着头,似乎十分惧怕酒吧老板,身体微微有些颤抖,他可知道这家俱乐部的老板有多厉害,一家有着上百年的历史的酒吧,经历过美国最混乱的时代,直到现在依然还是旧金山最大的俱乐部,没有手腕谁会相信,不敢多说一句话,灰溜溜的钻进了后台。
伊万卡带着若有若无的微笑看了看安迪,有把目光投向已经开始安抚顾客的酒吧老板,不由得咯咯娇笑起来,这种事情她也是第一次碰上,还真是有意思,不过观众们已经被撩拨起了情绪,根本就安抚不下来,有的人已经开始大喊着安迪的名字了,酒吧老板额头已经冒汗了,把求助的目光投向了喝着酒看着笑话的安迪身上。